“你年紀輕輕幹嘛搶我老公”,他老婆給了我十萬塊錢,把我打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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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他已婚,有一兒一女,在他追我的時候,我就知道這些情況。
一開始,我並不想成為別人眼中的第三者,但是,他當時對我說:他對我的愛是真的;他願意為了我,和他老婆離婚。
在他對我窮追爛打三個月後,我選擇和他在一起了。
之後的日子裡,我們一直圍繞著他和他老婆離婚這件事在理論、爭吵。
在我們交往第56天,他開始在我面前玩消失。
最終,他老婆主動找到我,給了我10萬元,算是對這段感情的了結,且他老婆說了一些挖苦我的話:你年紀輕輕,幹嘛搶別人老公。
想哭,卻沒有哭出來。
可能,從接納他那一刻開始,我就是錯的。
木子李編後語:
這件事,正確開啟方式應該是:在他追求你的時候,你就應該擺明立場,我可以接納你,前提是,你拿著離婚證,再來向我表白。而不是,被他的花言巧語所矇蔽,讓自己成為他婚姻的第三者。
事實上,很多男人都會用花言巧語,甚至貶低老婆的言語來討好第三者。但是,當第三者逼迫男人離婚的時候,男人又會打游擊,或者很快回歸家庭。
由此可見,很多男人即便染指婚外情,依然明白一件事:老婆是主菜,情人是佐料。
講真,你還算幸運的,至少,收穫了十萬元分手費。
有些第三者:情感傷害、精神傷害、名譽傷害,沒有一分錢賠償。
當然,也犯不著賠償。
用你的經歷告誡你,也告誡一些傻白甜:
永遠不要插足別人的婚姻,無論是被動,還是主動;
不要仗著自己年輕貌美,就去傷害圍城裡的女人,能為你離婚的男人,也會為別的女人和你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