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地區漢墓出土陶灶的相關問題研究

河南地區漢墓出土的陶灶從西漢中期開始流行到東漢晩期逐漸衰落,其流行和衰落的原因多種多樣。對河南地區陶灶的分型定式只是綜合概括了陶灶的型別,並不能做到面面俱到。故把河南地區帶銘文的陶灶拿出來單獨分析研究,這些帶銘文的陶灶既有河南地區漢墓出土陶灶的共性,又有其特殊性。

陶灶在河南地區流行和衰落的原因

河南地區以生活中的灶臺為模型製作的陶灶是從西漢中期才由關中地區傳入的。陶灶流行的根本原因正如俞偉超先生認為的,是由大土地所有制的經濟面貌所決定的。戰國時期各國紛紛變法承認土地私有,封建土地私有制經濟開始形成,隨著秦漢大一統政權的建立和中央集權的加強,促進了經濟的發展。西漢初期,為了恢復封建經濟,推出了一系列輕徭薄賦,重農抑商的政策,莊園經濟逐漸形成。自西漢中期以後莊園制經濟不斷髮展,土地兼併使土地集中在少數大地主手中,失去土地的農民不得不依附於大地主,使大地主擁有眾多的土地和奴婢,出現了《漢書

食貨志上》記載的“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局面。東漢時期莊園制經濟進一步發展,形成了獨立自主的經濟體系。東漢時期莊園制經濟適應了漢代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促進了手工業的進一步發展,加速了模型明器的推廣和流行。

河南地區漢墓出土陶灶的相關問題研究

秦漢之際喪葬制度的變化,如喪俗、喪禮、居喪制度有許多創新。特別是在隨葬品制度方面,以鼎、盒、壺為主的仿銅禮器逐漸減少,而已倉、灶、井為主的生活類模型明器逐漸增多,並且生活類模型明器的種類在不斷增加。在墓地方面,西漢中期以後受讖緯之學的影響,為了家族興旺長盛不衰,常常會選一塊風水寶地來作為家族墓地。這個時期墓地買賣頻繁,也反映了單個家庭墓地的埋葬習俗盛行,在漢墓的考古發掘中,也往往會出現一個家族墓群,這些都能反映出家族墓地的形成。

家族墓地的形成後厚葬之風更加盛行,這也是受儒家倡導的仁、孝倫理觀念以及事死如事生的喪葬觀念影響。灶臺是當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炊具,故作為灶臺模型的陶灶死後也要隨葬以模擬死者生前的生活,且擺放位置也不是隨意擺放的有一定的規律。在喪葬禮俗方面,賵賻制度也發生了變化。賵賻制度是指生者向死者或死者家屬贈送財物來寄託對故人的哀思,也有

“助葬”的意思。從先秦到漢代贈送的內容在不斷髮生著變化,西漢中期以後可能就有把陶灶作為隨葬品贈送給喪家的。對於那些家庭貧困的人,透過依靠親戚、鄰里或鄉紳的贈送的財物來舉辦喪事,出不起財物的人,用勞力來助喪。《漢書陳平傳》記載“邑中有大喪,平家貧,侍喪以先往後罷為助。”反映了漢代賵賻制度普遍存在。

陶器的規模化生產也是陶灶在河南地區流行的原因之一。漢代中小型漢墓中出土量最大的就是陶器,陶器具有價格低廉,製作簡單等優點,便於規模化生產。根據考古資料顯示,在河南地區發現了很多漢代窯址,如新鄉北站區前郭柳村漢代窯址、鄭州古滎鎮漢代冶鐵遺址、鞏義鐵生溝遺址、南陽瓦房莊遺址、溫縣漢代烘範窯址等,從發掘情況看,漢代製陶作坊有官營的、民營的和鐵官兼營的,並且已經出現專業化分工,有燒造陶器的、有燒造磚瓦的、有燒造錢範和器物範的,也有專門燒造隨葬品模型明器的等。目前發現的帶鐵官銘文的陶灶數量很少,這也表明了這些陶灶是為特殊目的而製作的,使用它的應該是當時社會地位較高的人,目的是為了炫耀墓主的財富和等級身份。由此可以看出漢代製陶業已經走上了規模化、產業化的道路。

河南地區漢墓出土陶灶的相關問題研究

東漢末年社會動盪不安,天災兵禍連年不絕。黃巾起義動搖了東漢王朝的統治,社會生產遭到破壞,人口銳減,加之饑荒疫病,社會經濟凋敝。經濟的衰落使人們無法承受厚葬帶來的沉重負擔,也影響了手工業的生產。在曹魏時期,政府提倡薄葬,加之盜墓之風猖獗,薄葬逐漸被接受,故漢代以來流行的以倉、灶、井為主的生活類模型明器趨於衰落,武士傭和鎮墓獸逐漸增多。東漢時期原始瓷器就已經在南方地區出現,在考古發掘中已經發現了多處東漢時期的瓷窯址,說明原始瓷在東漢時期已有一定的規模,瓷器相對於陶器更加美觀,堅固耐用,瓷器逐漸在各地流行開來。

關於河南地區漢墓出土的帶銘文的陶灶的探討

在河南地區漢墓中出土了十幾件帶有銘文的陶灶,這些陶灶多數為當地文物部門徵集來的,無法根據墓葬形制和器物組合來推測年代。但透過本文對河南地區漢墓出土陶灶的型別學分析和分期,試推斷出這些帶銘文陶灶的相對年代。在此基礎上,對銘文的含義試進行分析。

“河一”灶,共

2

件,出自鄭州和鞏義,形制紋飾完全相同,陶灶呈長方形,兩火眼,上置釜、甑,釜上均有合縫線,火門呈拱形以曲線紋裝飾,灶門兩側刻畫有一男一女人物像

人物像旁邊分別題有“夫人”和“二千石”的銘文。火門上部置擋火牆。灶面模印兩個陶釜,釜肩模印陽文“河一”周圍模印有刀、勺、火杵、魚等廚具和食物

並飾以三角形、菱形等幾何圖案紋飾,灶後壁為猛虎圖,灶右壁為虎牛鬥圖,左壁為牽牛圖,灶後端為象徵性小圓孔。根據上述特徵可將其歸為長方形

Cb

II

式,年代為西漢晩期。張勇先生在《小議鄭州“河一”鐵官銘畫像灰陶灶》中,根據新鄉市博物館陳列的一件東漢章帝建初五年的一件灶面陶模以及陶灶形制和紋飾推斷其為東漢早期。而在

2001

年在鞏義市康店葉嶺磚廠西漢晩期

M11

漢墓中,出土了一件與鄭州和鞏義博物館“河一”灶一模一樣的陶灶,故這三件一模一樣的陶灶應出自同一個作坊,同一個陶模。至於是否是同一批次無法得知,但年代應該相差不遠。發掘報告中沒有指出陶灶上是否有“河一”銘文。

M11

為空心磚小磚混合墓,器物組合為鼎、壺、倉、灶、罐、洗,以及出土了一件昭明鏡,墓葬年代應為西漢晩期。故“河一”灶的年代應為西漢晩期。

河南地區漢墓出土陶灶的相關問題研究

“河二”灶,共

4

件,出自鞏義、洛陽、鶴壁。形制紋飾相似,均為兩火眼,上置釜、甑,釜上均有合縫線。灶面模印廚具和食物紋飾,火門周圍和灶壁也都模印有精美的圖案,煙囪為象徵性小圓孔。根據上述特徵可將其歸為本文長方形

Cc

II

年代為西漢晩期。而在

2001

年在鞏義市康店葉嶺磚廠西漢晩期

M13

漢墓中,出土了一件與鞏義博物館“河二”灶中的一件完全相同的陶灶,與另一件也十分相似,發掘報告中沒有指出陶灶上是否有“河二”銘文。根據

M13

為小磚券墓,根據器物組合,推測墓葬年代應為西漢晩期。另外洛陽燒溝漢墓

M68

出土的“河二”灶,屬於燒溝四期

年代為東漢早期。鶴壁地區的“河二”灶應是售賣過去的年代相差應不會太遠。故“河二”灶的年代應為西漢晩期至東漢早期。

“河三”灶,共

3

件,出自鞏義、登封、宜陽。均為兩火眼,上置釜、甑,釜上均有合縫線。登灶形制紋飾相似與“河二灶”相似,後端為方形煙囪,可將其歸為長方形

Cb

II

式,應為西漢晩期的作品。宜灶灶面素面,兩灶火門周圍和灶壁多為素面,煙囪為象徵性小圓孔,可將其歸為長方形

Cb

III

式,年代為東漢早期。鞏灶灶面模印廚具和食物紋飾圖案,火門周圍有曲線紋裝飾,灶壁多為素面,煙囪為象徵性小圓孔,應是登灶向宜灶過渡時期,年代介於兩者之間。故“河三”灶的年代應為西漢晩期至東漢早期。

“延光”灶為四火眼,上置釜,灶面陰刻魚、豬等食物,火門為拱形,火門周圍與灶壁上都陰刻有人物和動物圖案,灶面後端為方形煙囪孔。其形制紋飾與長方形

A

III

式相似,年代為東漢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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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一”、“內三”、“內四”、“二石”“三石”灶出自安陽、鶴壁和新鄉,根據發掘報告描述年代為西漢晩期。“弘一”、“一石”與“河二”灶形制紋飾相似

後端有低矮的圓形煙囪,可將其歸為本文長方形

Cb

II

式,年代應為西漢晩期。

根據以上分析,河南地區漢墓出土帶銘文的陶灶相對年代應為西漢晩期至東漢中期,這與漢代鹽鐵官營制度的興衰年代相吻合。根據李京華先生的推測,這些陶灶可能是由漢代鐵官作坊製作的,

“河一”、“河二”、“河三”應是河南郡第一、第二、第三冶鐵作坊的簡稱,“內一”、“內三”、“內四”應是河內郡第一、第三、第四冶鐵作坊的簡稱,“弘一”應是漢代弘農郡第一冶鐵作坊的簡稱。

而且

“河一”的遺址已經在

1975

年發現,它位於鄭州市古滎鎮,在這裡發現的一處漢代冶鐵遺址中出現了帶有“河一”銘文的陶範和鐵器;“河二”所對應的冶鐵遺址目前還無法判斷,汝州市臨汝鎮冶鐵遺址有可能是“河二”的遺址所在地,這還需要考古工作的進一步發現;“河三”為鞏義市鐵生溝冶鐵遺址的可能性很大,在這裡出土了帶“河三”銘文的鐵器,但這裡是以鐵的生產為主,而不是生產鐵器。“弘一”的遺址也已經在

1987

年發現,它位於洛陽新安縣,在這裡發現的一處漢代冶鐵遺址中出現了帶有“弘一”、“弘二”銘文的鐵器。相信隨著考古發掘的不斷推進,其它的冶鐵作坊也會陸續的被發現。

河南地區漢墓出土陶灶的相關問題研究

這表明鐵官作坊不僅生產鐵器還兼營製作陶器,且開始兼營製作陶器的年代應不晩於西漢晩期並一直持續到東漢中期。這也與歷史事實相符,從西漢武帝時期開始實行鹽鐵專賣制度後,鐵官作坊開始興起,西漢晩期鐵官作坊已經兼營製作陶器,官營作坊不斷髮展壯大。該制度一直實行到東漢前期

在這期間鹽鐵官營制度雖有過幾次起伏波動,但仍然一直實行著。直到東漢和帝即位後,罷鹽鐵之禁,鐵官作坊逐漸走向衰落。

至於“一石”、“二石”、“三石”可能是陶釜的容積的大小。“延光”可能是東漢漢安帝的第五個年號。而火門兩側的“兩千石”和“夫人”銘文有可能是漢代人們祭祀的灶神。祭灶大約始於周朝,但當時祭祀的並非灶王爺。但到了漢代,隨著禮制的衰落和世俗文化的興起,民間灶神形象逐漸變為天帝派來人間監查各戶人家的官員夫婦了,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灶王爺和灶王奶奶。這表明在漢代灶神的形象就已經固定了並一直沿用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