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庭|男子長期拒付撫養費,法官當庭訓誡

極目新聞記者 孫婷婷

通訊員 劉友 楊蘭

實習生祁玥鑫 魏鑫

影片剪輯 孫婷婷

離婚11年,男子張某長期拒付撫養費,曾被法院強制執行,如今他再因拒絕增加撫養費而被前妻告上了武漢市青山區法院。法官當庭對其進行了訓誡,要求張某“依法帶娃”,並主動探視孩子。

現在開庭|男子長期拒付撫養費,法官當庭訓誡

張某和妻子李某婚後育有一子,2011年,兩人經法院判決離婚,孩子隨李某生活,張某須按月支付300元撫養費。法院判決後,張某長期拒絕支付撫養費,被法院強制執行。

2014年,李某作為法定代理人再次向法院起訴要求張某增加撫養費,經審理,法院判決張某支付每月600元的撫養費。判決後張某仍未主動支付撫養費,再次被法院強制執行。

今年4月,張某再次被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增加撫養費。5月9日,此案在武漢市青山區法院開庭審理。

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查明張某自離婚後不僅從未主動支付過撫養費,還從未提出也沒有探視過孩子,嚴重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權益,違反了《家庭教育促進法》中監護人為家庭教育第一責任人的法律規定。法官當庭對張某的行為予以訓誡,要求張某與李某相互配合,切實履行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共同撫養好孩子。面對法官的訓誡,張某當庭悔過,表示會加以改正。

庭審結束後,法官再次向張某宣講了《家庭教育促進法》相關內容,並促成張某和李某達成調解協議,約定由張某一次性支付孩子2022年5月至年滿十八週歲的撫養費,共計8萬元,並保證每年寒暑假主動去李某所生活城市探視孩子。(全文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