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孩和漂亮女生玩桌遊消費30萬,網友:父母應負主要責任!

西安高三畢業生小王,原本即將踏上出國留學之旅,可他在暑假裡,居然把30萬元學費“瘋狂”地消費一空,消費專案包括桌遊、酒吧、KTV、吃飯以及購物等等。家長王先生反映說,自己家住榆林,是普通的工薪階層,孩子在西安一家中學上學,高考結束後準備出國留學,因為留學要驗資,錢必須存在學生名下,5月份就給孩子辦卡存進了30萬元,學校也已經確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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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結束後,孩子在西安住了一段時間,最近回榆林,他發現孩子穿的鞋不是普通款式,一問說一雙鞋子8000元,當時就驚住了,隨後發現準備上學銀行卡里的錢卻轉不出來,再仔細一查,原本卡上的30萬學費已經所剩無幾。王先生把孩子最近3個月的銀行卡支出列印了出來,足有厚厚的一本冊子,四五十頁之多。密密麻麻的消費涉及的專案非常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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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南稍門中貿廣場一家名為“女僕桌遊”的店裡消費了大約17000元,去了五六次,最高一天就消費了6000多元。問孩子都幹了什麼,說就是有漂亮女孩陪著玩遊戲。在王先生列印的銀行卡消費記錄上,有關“女僕桌遊”的消費包括:6月26日1070元,7月1日兩次各1500元,7月2日1000元;7月3日1000元、1076元;7月6日3000元,7月8日4000元、500元、888元、888元,消費支付時間都是晚上,有的是晚上11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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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玩的什麼遊戲,一天就能花六七千元?”王先生很不能理解,而且他說自己孩子是8月底的生日,這些消費都發生在7月初,當時他17歲,屬於未成年人,商家不能這樣不負責任,他認為商家有誘導未成年人消費之嫌,應該全部退還消費金額。“17歲的男孩子,涉世未深,又是青春期,被一群漂亮女孩圍著,動不動打賞,想想都覺得不大健康。”王先生說,他追問孩子有沒有什麼不雅行為,孩子不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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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報警反映了此事,長安路派出所處警,將王先生及一位男店長叫到派出所進行調查處理。他當天也向12315進行了反映,但還沒有收到迴應。針對此事,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該未成年人的消費金額較大,與其年齡不相適應,行為應歸屬無效,但同時家長也負有一定的監管責任。

網友評論:這件事本身家長也有責任,30萬留學費存銀行卡,你應該設銀行卡消費資訊提醒在家長手機裡,孩子一旦消費你立馬就知道了,也不會損失這麼多。你現在吃了、玩嗨了還要商家已未成年消費退錢??個人覺得不合理,就當花錢買教訓,雖然代價有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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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麼觀點?你認為商家應該退錢嗎?有網友說家長也要承擔責任你贊同嗎?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原標題:漂亮女生陪玩桌遊!西安17歲男生暑假“揮霍”30萬元留學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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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Y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