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直播大秀被抓,竟然稱進群福利更多

如今網路直播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利用直播賺錢的主播也是成出不窮。如果利用正規直播平臺,合法進行賺錢,也是國家鼓勵的一種形式。但是如果是利用直播去做非法的事情,那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本案中的一對男女,便是利用直播去做所謂的“大秀”,採用刷禮物進福利群的形式牟利,最終落入法網。

男女直播大秀被抓,竟然稱進群福利更多

2019年5月份開始,花花(化名)在某APP直播平臺,向觀眾介紹、展示其本人單獨或夥同大山(化名)共同錄製的淫穢影片,並承諾刷平臺相應禮物可免費進群看影片,後花花新增上述刷了禮物的觀眾為QQ好友,透過點對點發送、進入QQ群組觀看等方式,向觀眾傳播一定數量的淫穢影片當作福利。

男女直播大秀被抓,竟然稱進群福利更多

在此基礎上,將額外支付200元費用的觀眾新增進QQ“精品群”中,在群內不定期上傳、更新淫穢影片。截至2020年4月,花花透過上述方式至少向60個QQ好友、3個QQ群組(群內成員分別達70餘人、100餘人、180餘人)傳送106部影片共計600餘部次,其中40部由花花、大山共同錄製完成。經鑑定,該106部影片屬於淫穢影片。在此期間,被告人花花獲利至少9萬元,被告人大山分得1萬元左右。

男女直播大秀被抓,竟然稱進群福利更多

另查明,花花、大山均在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同意指控的犯罪事實、定性、適用程式以及量刑建議。大山向法院退出違法所得人民幣40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花花、大山以牟利為目的,製作、傳播淫穢物品,情節嚴重,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花花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大山系從犯,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認罪認罰,退出部分違法所得,依法予以減輕處罰。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花花犯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

二、被告人大山犯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三、追繳被告人花花的違法所得人民幣八萬元、被告人大山的違法所得人民幣六千元,上繳國庫。

四、被告人大山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四千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花花是一名80後女性,而大山是一名70後男性。針對女性被判了三年八個月,男性被判了一年六個月的定罪量刑,不知大家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