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搜查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搜查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對他人的身體或住宅進行搜查的行為。
(一)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無論其是否是有搜查權的偵查人員。司法工作人員侵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二)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不能由間接故意或者過失構成。其動機可以是各種各樣的,但何種動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隱私權。所謂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個人生活不受侵擾,與社會無關的個人資訊和個人事務不被不當披露為內容的人格權,包括個人資訊的控制權、個人生活的自由權和私人領域的佔有權。搜查是司法機關對刑事案件進行偵查過程中,採取的一項收集證據、查獲犯罪人的措施,是對他人隱私權的一種妨害,必須依法進行,否則就構成對他人隱私權的侵犯。
(四)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搜查他人身體和住宅的行為。搜查的物件僅限於他人的身體和住宅。如果不是針對身體或住宅搜查,而是非法搜查機關或其他單位的辦公室、倉庫、車輛、船隻、飛機等場所,則不能以本罪論處。
非法搜查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搜查案(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的行為。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搜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並實施毆打、侮辱等行為的;
2、非法搜查,情節嚴重,導致被搜查人或者其近親屬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3、非法搜查,造成財物嚴重損壞的;
4、非法搜查3人(戶)次以上的;
5、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與涉嫌犯罪無關的人身、住宅非法搜查的;
6、其他非法搜查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瀆職侵權重特大案件標準(試行)》
三十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搜查案
(一)重大案件
1、五次以上或者一次對五人(戶)以上非法搜查的;
2、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的。
(二)特大案件
1、七次以上或者一次對七人(戶)以上非法搜查的;
2、引起被搜查人自殺的。
非法搜查罪的構成量刑多少年?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