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起的“伏屍之計”,幫助楚國完成了第三次變法

吳起的“伏屍之計”,幫助楚國完成了第三次變法

吳起是戰國時代“士”階層的標誌性人物。中國的“士”,是掌握某種技能的社會精英,戰國時代的“士”並不分文武,既能統兵打仗,也能出謀劃策,正如吳起在魏國任主將,在楚國任令尹(最高政務官)。

因為戰國時代“士”的道德觀還沒有成型,不存在後世“文士”的道德自律,所以,吳起的行事風格特別自由和率性,他為了完成在楚國的變法任務,在勳舊貴族要殺他的時候,突破禮法的約束,躲在楚悼王的屍體之下,以“伏屍之計”,為後來的楚肅王掃清了變法障礙,實現了楚國第三次變法。

吳起的“伏屍之計”,幫助楚國完成了第三次變法

吳起和楚國的三次變法

吳起是個事業心很重的人,他對建功立業的渴望超越了一般的道德約束,功業甚至可以說是他生命的唯一目標,所以他才會心狠到幹出“殺妻求將”的事。對於事業十分執著的人,為了實現人生價值,肯定會主動尋找讓自己大展拳腳的機會,整個戰國初期,能讓吳起自由發揮的國家,只有楚國。

變法,要有國力的基礎,否則即使成功,也無法形成規模效應,楚國地廣人多,物質條件優越,具有變法的國力基礎。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相對於魏國、趙國和秦國,楚國一直十分混亂,楚君對變法圖強的願望十分迫切。

吳起的“伏屍之計”,幫助楚國完成了第三次變法

在吳起之前,楚國已經進行了兩次變法,但幾乎都半途而廢,楚國始終無法擺脫國內勳舊貴族對改革的掣肘,尤其是屈、景、昭三大姓,更是結成利益同盟,牢牢把持楚國各級官位,極力阻撓楚君的變法,所以,楚國雖然位列春秋五霸,但一直大而不強。

楚悼王有想法,有幹勁,就是缺一個變法的執行人,而吳起離開魏國來到楚國,也正是要尋找一展抱負的機會,君臣二人風虎雲龍,一拍即合。為了給變法做準備,吳起先到楚國地方上歷練了一年,深刻分析了楚國前兩次變法的失敗。

第一次變法

楚國第一次變法,是由楚莊王發起的,所謂的“三年不鳴,一鳴驚人”,看似楚莊王無所事事了三年,其實他跟吳起一樣,在幕後觀察國勢。

吳起的“伏屍之計”,幫助楚國完成了第三次變法

當時的楚國,剛剛擺脫奴隸社會的落後生產方式,整個國家還保留著部落政治的影響,勳舊貴族像部落酋長一樣獨霸一方,跟統一的國家充滿矛盾。為了降低勳舊貴族的勢力和權力,

楚莊王從經濟和吏治上進行了改革:

經濟上,《韓非子·喻堯》記載楚國開始實行“楚邦之法”,規定“祿臣再世而收地”。也就是說,勳舊貴族的“再世”——兒子輩,土地要被國家收回,從根本上剝離利益集團對國家的侵蝕。

吏治上,楚莊王“誅大臣五,舉處士六”,殺掉了五個勳舊貴族,啟用了六個無根無基的隱士為官。

然而,此項試水性質的改革,很快受到了勳舊貴族的反抗,若敖氏子越椒策動了一次大規模叛亂,叛軍殺死了令尹和司馬,向楚莊王進攻,最後,經過艱難的戰爭,叛亂平息。楚莊王只能被迫放棄了改革。

楚國第一次改革,就遭到了勳舊貴族有組織的暴力反抗,暴露了他們阻撓變法的決心和實力。

吳起的“伏屍之計”,幫助楚國完成了第三次變法

第二次變法

楚康王時,再次進行改革,丈量土地、規劃田畝,使封建土地關係得到進一步確立,打擊了勳舊貴族的經濟基礎。這時,勳舊貴族“逃死於四方”,但他們不甘心失敗,在外結成同盟,不斷派人回到楚國破壞變法,由於他們的實力仍然很強,對楚國威脅很大,再加上楚國還要面對晉國和吳國的夾擊,最終楚康王兩害相權取其輕,為了平息外患,不得已對內和解,“益其爵祿而復之”,不僅恢復了勳舊貴族的土地,還給他們的待遇加倍,等於說第二次改革不僅前功盡棄,甚至使得楚國的形式雪上加霜。

第三次變法

公元前382年,經過一年的民間採風,吳起對楚國的整個情況有了整體認識,對於前兩次變法的失敗也有了大致的概念,楚悼王於是以吳起為令尹,開始楚國的第三次變法。

吳起的“伏屍之計”,幫助楚國完成了第三次變法

吳起當時面對的局面是“大臣太重,封君太眾”,大臣手握重權,而勳舊貴族又擁有國家大部分土地,他們“上逼主而下虐民”,形成了與楚國朝廷分庭抗禮的局面。吳起明白,想要解決勳舊貴族的問題,只能由經濟基礎入手,於是他策劃了一整套變法措施,用八個字概括就是:開源節流,去舊用新。具體來說,分三個操作方案:

第一:開墾荒地

勳舊貴族之所以能跟楚國朝廷抗衡,就在於他們手中掌握著土地。吳起收回了一部分勳舊貴族的土地,讓他們去偏遠地區開墾荒地,一方面削減了勳舊貴族的勢力,一方面增加了楚國的糧食。此外,收回的那些土地,由朝廷分發給農民,這樣不僅增加了楚國的收入,還把廣大群眾爭取到了國君的身邊,緩和了君民雙方的矛盾。這是開源。

吳起的“伏屍之計”,幫助楚國完成了第三次變法

第二:削減貴族的待遇

《韓非子·和氏》記載,為了打擊勳舊貴族盤根錯節的勢力,給國家卸包袱,吳起規定“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原本可以世世代代傳下去的特權,現在只能傳到勳舊貴族的孫子輩,然後土地和特權將被朝廷收回。勳舊貴族中的封君,也就是大地主,他們的爵位將被降低,土地減少,而那些依靠朝廷發“祿”——工資的官員,收入也依次削減。收回的土地,由朝廷發給農民,削減的祿,可以充實國庫。這是節流。

第三:整頓吏治

為了照顧勳舊貴族,楚國朝廷機構往往疊床架屋,以公謀私,所以吳起裁撤合併了無用的機構,淘汰了很多因貴族身份而進入朝廷的冗員,這樣一來,本來被勳舊貴族把持的官位很多都騰了出來,然後吳起再大膽啟用平民和隱士,將這些人充實進朝廷,既可以打擊勳舊貴族的勢力,又可以扶植一批忠於朝廷的官員。這是去舊用新。

吳起的“伏屍之計”,幫助楚國完成了第三次變法

吳起的三個變法措施,從經濟、政治上沉重打擊了勳舊貴族,這麼做,對得起楚悼王的託付,也對得起他個人的抱負,但是,他個人勢必遭到利益受損者的敵意和仇恨。

“伏屍之計”促變法

楚悼王在世的時候,可以憑藉個人的威望鎮住局面,可歷史有時候就是特別弔詭,吳起風風火火變法的第二年,即公元前381年,楚悼王突然駕崩,被壓制的勳舊貴族再次起兵作亂,他們的第一目標是殺死吳起,這不僅是洩憤,同時還要斬斷變法的精神源頭。

在楚悼王的葬禮上,勳舊貴族們手執武器,想要殺掉吳起。吳起急中生智,伏在楚悼王的屍體之下,被憤怒激上頭的勳舊貴族竟然張弓搭箭,為將吳起射死,把楚悼王的屍體也當成了靶子。吳起死了,他和楚悼王身上插滿了勳舊貴族的羽箭,這個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結局,是吳起為變法做出的最後一個決策。因為根據楚國法律,損壞國君屍首屬於重罪,要被夷滅三族,貴族們殺害吳起,就不得不面對自我毀滅的局面,所以《呂氏春秋·貴卒篇》稱吳起的“伏屍”是他的“智”的體現。

吳起的“伏屍之計”,幫助楚國完成了第三次變法

不出所料,接過王位的楚肅王繼承了父親力圖變法的志向,他也明白了吳起的用意,迅速誅滅了向楚悼王屍體射箭的70餘家,滅了他們的三族。這一大批勳舊貴族的消亡,瞬間讓出了大量土地和官位,剛好讓吳起“開源節流,去舊用新”的策略得以實現。楚肅王也藉助懲罰勳舊貴族,迅速確立了個人威望,並不斷深化變法。

吳起的“伏屍之計”,給楚肅王提供了一個優勢開局,為下一步變法掃清了障礙。然而,吳起在楚國的變法,終究只進行了一年,他本人就“殉職”了,所以他的“伏屍之計”,雖然促成了楚國的第三次變法,但終究沒有阻止楚國的衰弱,最終,戰國時代被變法更為徹底的秦國所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