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販毒記錄創世界之最,卻說只會將毒品賣給外國人,報鴉片之仇

他的販毒記錄創世界之最,卻說只會將毒品賣給外國人,報鴉片之仇

在令王志文演技封神的諸多角色中,《黑冰》中的郭小鵬無疑是大眾印象最為深刻的一個,不僅源自這一角色顛覆了過往所有毒梟形象,更因王志文迷人的臺詞功底讓滿口金句的郭小鵬擁有強大的“現實扭曲場”,哪怕販毒,在他的講述中也顯得那麼正義,以至於不少觀眾真的希望郭小鵬能在劇中逃脫法網。

或許這就是戲劇所能營造出的魅力,從莎士比亞時代開始,

“複雜的多面性”最能賦予角色多樣的色彩

,尤其“有一點壞的好人”和“有一點好的壞人”最易令觀眾著迷,因為他身上有著一種“危險的魅力”。

戲劇人物如此,現實中的傳奇人物亦如是。郭小鵬最重要的人物原型——劉招華,同樣因集滔天罪惡與天才能力於一身,被眾多網友反覆解讀。

01

劉招華是一個能激起大眾“解謎”興趣的矛盾體。

他幼年輟學,卻痴迷於研究化學知識,能借助簡單原材料與簡陋裝置製出高純度冰毒,“科研攻關能力”非同一般,哪怕被捕時,他還隨身帶著一本《精細化學品及中間體手冊》。

他經歷豐富,先後做過武警、法警,還曾從事過市政府的招商工作,但下海經商後幾乎時時想著如何在違法活動中謀取暴利,走私、販毒、洗黑錢無一不沾。

他膽大包天,敢將11噸冰毒同時堆放在鬧市倉庫中,卻又心細如髮反偵察能力極強,9年逃亡生涯多次在緝毒幹警的眼皮底下溜走,鬥智鬥勇了好長一段時間。

他面容和善,常常嘴角帶笑,很容易獲得他人的信任,卻又極端自負心狠手辣,對自己的“夥伴”毫無道義可言。

他事母甚孝,曾為了期盼患病的母親早日康復而吃齋唸佛,卻對三任妻子、四個孩子毫無感情,用一句“兒孫自有兒孫福”便推卸掉全部責任。

他罪惡累累,卻給自己找了一個看似正義的犯罪理由,“只將毒品賣給外國人,要用毒品開啟外國的大門,就像曾經外國曾用鴉片開啟中國的大門”。

他的販毒記錄創世界之最,卻說只會將毒品賣給外國人,報鴉片之仇

劉招華的複雜多面,讓他一度成為“毒梟界”的網紅,就像在電視劇《黑冰》結尾處竟然有人希望郭小鵬能逃出法網那樣,很多人亦曾對劉招華產生同情乃至欽佩,即使那是極度荒唐的。

02

1965年,劉招華出生在福建省福安市一個貧苦的農村家庭,本著知識改變命運的願望,劉招華從小學習刻苦,成績也相當不錯,並很早展現出在化學領域的天賦,曾獲得福建省中學化學競賽二等獎,對一個農村娃來說是相當不容易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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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貧困最終還是阻礙了劉招華的學業,父親去世後,劉招華不願體弱的母親承擔全部壓力,在高二時選擇輟學,去做了一家汽修廠的學徒工。

“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幼年的貧困經歷讓劉招華終其一生均對利用金錢改變命運極度渴望,且敢於為此承擔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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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18歲後,劉招華應徵入伍進入福建省武警邊防支隊,由於聰明乖巧,提幹的速度也很快,比同期入伍的人更早成為了正排級幹部。

但野心巨大的劉招華對此並不滿意,總是想著轉業到收入更高的崗位,劉招華天生的賭徒氣質第一次被展現出來。

由於當時規定武警邊防幹部需服役滿15年後才能申請轉業到地方,等不及15年的劉招華自然要想辦法破壞規定,只是迥異於常人能想出的“走後門”等手段,劉招華直接來了一個“大殺招”——貪汙145元公款,受行政記過處分,藉機提出轉業。

最終劉招華轉業到了福安市人民法院成為一名司法警察,期間因勤懇工作被評為“先進工作者”。

再後來,劉招華被調往從事招商引資工作,在改革開放初期的南部神州,這是長見識、長資歷的“肥缺”,頻繁接觸外商,同樣為劉招華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

不久後,劉招華辭去公職,成立了一家主營塑膠的公司,實際上則是以收購塑膠廢品等名義發展走私生意,並結識了另一位“毒王”陳炳錫。

03

陳炳錫大劉招華9歲,同樣出身貧苦、幼年喪父,但腦子活絡的他又是典型的“先富一起來的一批人”,憑藉斗笠廠和服裝廠發家,且致富後因積極投身家鄉公益事業而享有極好的口碑,家鄉小學的“載德館”中陳列著他的照片。

沒人能想到,陳炳錫背地裡是一名毒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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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連劉招華也沒想到,最初因走私生意結緣的二人,最後一起從事的竟是毒品。

結識劉招華前,陳炳錫已組建起成熟的販毒網路,其與有“緬北毒王”之稱的譚曉林建立合作關係,主要進行販毒,而很少涉及製毒。

雖有“緬北毒王”的江湖綽號,譚曉林卻是土生土長的四川人,因家境貧寒幼年輟學後長期在雲南邊境一帶打工,機緣巧合下成為緬甸毒梟楊國棟的女婿,巔峰時期擁有一支270餘人的私人部隊,2001年在緬甸被捕並引渡回國,2004年被執行槍決。

彼時陳炳錫只販毒而不製毒並非出於安全考慮,而是缺乏技術骨幹,沒有掌握核心科技,化學天才劉招華的加入則迅速彌補了這一空白。

《黑冰》中的另一位“故事大王”G先生曾向郭小鵬總結,“鴉片佔領世界一百年,而海洛因只紅了一二十年,21世紀一定是;‘冰’的世紀,要不斷推動產品迭代才行”,劉招華正是那個幫助陳炳錫完成從海洛因向冰毒升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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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全世界的毒販製作冰毒均以麻黃素為原料,因此麻黃素也受到了世界各國的嚴格管制,劉招華則透過研究發現,洋蔥精與冰毒的結晶方式類似,在以謊稱研究洋蔥精用來製作減肥藥的名義從一位高校教授那裡學到結晶方法後,劉招華最終掌握了以苯基丙酮為前體材料,化學合成冰毒的方法,更隱蔽、更暴利。

當然,劉招華並不會去做陳炳錫的馬仔,而是回到福安老家自己製毒,同時從陳炳錫那裡獲得資金、原料、渠道支援,雙方共同合作。

事實證明,劉招華還真是一位“量產小能手”,在福安市塞江邊用一幢3層別墅做掩護建起製毒工廠後,劉招華僅一年間就合成出了31噸冰毒!

依照國家法規,凡製造、攜帶或販賣冰毒50克以上即可判處死刑,31噸,足夠槍斃劉招華2小時。

04

但如果毒販都能一直順風順水,簡直沒有天理。

首先是陳炳錫以手袋廠為掩護的製毒基地面臨暴露,試想毒販哪會有什麼環保意識,直接將“毒水”排到了旁邊的池塘中,導致池塘魚苗大量死亡,池塘主與陳炳錫起了衝突,最後陳炳錫進行賠償後火速將製毒裝置遷往寧夏(劉招華出於擔憂,也提前在寧夏進行了運作)。

其次,手下販毒馬仔被警方抓捕後,陸續將陳炳錫、劉招華等人供出,但由於陳、劉二人提前做了準備,待警方趕到製毒窩點後,二人早已逃之夭夭。

經此風波,劉招華、陳炳錫銷聲匿跡了很長時間,長到坊間紛紛流傳二人早已逃出國境。但對劉招華來說,收手是不可能收手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收手的,2年後他再次以令人震驚的姿態進入警方的視野。

1999年4月,廣東破獲一起400公斤海洛因毒品案,但在調查過程中,警方有了更大的發現——可疑的倉庫中竟然堆放著12噸冰毒,創下世界之最。這些冰毒均由劉招華在寧夏的基地製造,而劉招華本人正住在廣州的一家酒店中!

警方馬上對劉招華所在的酒店進行了包圍,此時外出的劉招華也恰巧回到酒店,意識到了情況不對。可如果像其他小毛賊那樣見到警察抓捕撒腿便跑,那就太小看劉招華了,他反其道而行之,跟著警方便衣一同坐電梯上樓,但選擇提前一層下電梯,確認已經暴露後,離開酒店逃離。

此時劉招華早年的從警經歷開始發揮用處,明白在酒店搜尋無果的警方會下令全城搜查,所以他並沒有選擇直接開車或直接打車,而是騎上一輛腳踏車離開市區,最後在郊區攔下一輛計程車逃逸。

05

經此一役,警方對劉招華這位狡猾的對手有了新的認知,對其發出A級通緝令,劉招華則逃去了桂林。

在桂林,劉招華依舊釋放著自己的豪賭天性。在市招商辦工作過的他,深知許多地方政府對外來投資者的喜愛,遂先後化名劉彬彬、劉森、劉林場在桂林多地尋找投資機會,以期為自己披上“合法外衣”。

不知你有沒有注意到,劉彬彬、劉森、劉林場這幾個化名,都非常強調“木”的存在感,這是因為劉招華找“高人”算過,他命裡缺“木”。

最終,劉招華以“李森青”這個名字,成為桂林森森生物有限公司的老闆,租下了2萬4千畝林場,並謊稱還要追加投資1億元在當地開辦洋蔥精生產企業,背地裡則已經開始在林場的山洞中籌劃製作冰毒。

不僅如此,膽兒肥的劉招華在沒有整容的情況下,還敢公然登上本地報紙。

登上報紙的原因,是因為劉招華做了一件見義勇為的好事。2003年2月6日,《桂林晚報》整版報道了一則居民勇鬥小偷的新聞,還在醒目位置刊登了當事人的正面照,而沒幾個人看出,這個勇抓3個小偷的“優秀市民”竟是大毒梟劉招華(報道中引用的名字是李森青)。

後來,一次劉招華去樓下菸酒店購物時,電視上正播放著警方對他的懸賞通緝,但他也並沒有馬上離開,還同在場的眾人打趣道:“我是不是和電視上的那個人挺像的?”大家全當這位“老好人”在開笑話。

06

好在,桂林也有很多“朝陽群眾”,陸續有舉報電話打到公安局,經核實後警方決定於2004年11月24日對劉招華進行抓捕。

可惜,劉招華這次又逃了。

原來,看到對自己的通緝令後,隨著時間推移,劉招華內心越來越焦躁不安,遂決定出逃。

劉招華先於警方2小時駕車出逃,但跑到一座廢棄的雷達站中後,又覺得私家車太容易暴露,遂命同夥駕車原路返回,將車輛丟棄在桂林火車站附件後,再乘坐公交車會和,用以迷惑警方視線。

劉招華就這樣為自己爭取到了喘息之機,隨後買上一些食物,躲進山洞之中。

這一躲便是16天。

劉招華也十分清楚警方早晚會找到這座山洞,所以臨走時還專門在洞中寫下了自己的真實姓名,挑釁意味濃厚,十分自負。

07

再次逃脫法網後,劉招華選擇回到福安老家,暫避風頭。

他先讓自己的第三任妻子李曉青回到福安“踩點”,顯然李曉青並不具備劉招華那樣的反偵察能力,在租房的過程中被警方發現,而此次警方決定放長線釣大魚,先讓李曉青向劉招華髮出福安“很安寧”的訊息,將劉招華吸引回來,再實施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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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青,劉招華被捕後同樣入獄,年僅1歲的兒子被送到劉招華的二姐家中撫養

果不其然,先前兩次逃脫抓捕內心膨脹的劉招華此時放鬆了警惕,於2005年除夕夜回到了福安,隨即被警方布控。、

為了能畢其功於一役,警方精心制定了“啄木行動”,並於2005年3月5日將劉招華成功捕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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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招華被捕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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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深知自己所犯下的罪惡已沒有任何挽回的餘地,或許是內心的自負傲慢依舊作祟,在受審過程中劉招華沒有表現出一絲悔悟,反倒繼續跋扈,隨時企圖以臉上笑嘻嘻的回答來展現自己的智力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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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窮途末路時的鎮定,只能被視為變態或另一種脆弱。

08

2009年9月15日,經最高法院核准,劉招華被執行死刑。

一切都像劉招華自己說過的,“從你幹上毒品的那天起,死亡就是最終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