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意幫忙丨見第一個相親物件就遇“冷臉”,小夥想退剩餘費用,我主良緣:按合同來

晨意幫忙丨見第一個相親物件就遇“冷臉”,小夥想退剩餘費用,我主良緣:按合同來

“在交錢之前我沒看到合同,交了1萬元之後,才給我電子合同,並且服務內容和紅娘老師所說的不一樣。”近日,市民陳先生透過今日頭條長沙頻道“頭條幫忙”入口向瀟湘晨報晨意幫忙記者反映,他原本在我主良緣高階VIP服務中心選擇了39980元的服務套餐,“紅娘老師說除了一共匹配6名物件外,還有8節戀愛課程。”

收到合同後,陳先生髮現合同裡並沒有8節戀愛課程的服務。覺得價格太貴,他在交了1萬元後,就沒補交剩餘的錢了。後經協商,我主良緣方答應為陳先生降低標準,為其匹配3名物件。與第一個相親物件見面時,陳先生髮現“對方態度冷淡”,見面十多分鐘後加了微信,但發微信後對方不回覆。陳先生想退掉剩餘的費用,但遭到了拒絕。

“我們所有的合同都是統一規定的,在簽訂合同之前都會讓客戶本人詳細閱讀合同,之後才會交費。”門店負責人、長沙佳偶婚姻介紹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興龍表示,目前市場監管部門已介入。

晨意幫忙丨見第一個相親物件就遇“冷臉”,小夥想退剩餘費用,我主良緣:按合同來

交了萬元婚介費,為什麼不教我談戀愛?

2021年下半年,陳先生報名了我主良緣高階VIP服務中心組織的聯誼活動,之後因有事沒去。從2022年3月份,就有人開始聯絡他。“一名姓孫的紅娘老師對我說,免費諮詢,不滿意不收費,還問我平時的一些消費習慣。”

5月8日上午,陳先生來到門店。“這名紅娘一見我,就說當天是母親節,有活動,如果結婚了可以返40%的費用。”於是,陳先生選擇了價格39980元的服務套餐,“紅娘說,可以匹配6名物件,還有8節戀愛相親課程。”之後,陳先生支付了10000元,餘款29980元在5月11日前補齊。

陳先生說,自己在交費前一直沒有看到合同,“交了1萬塊之後,我才收到電子版的合同,在手機上籤的字。至今都沒有紙質版的合同。”陳先生稱,當他在第二天看到合同上沒有“8節戀愛相親課程”的內容後,覺得價格太貴,想要退款。

5月17日,陳先生來到門店。“對方拒絕退款,但說可以以10000元的價格給我降低標準,匹配3名物件。”陳先生也答應了。之後,陳先生約了第一個物件,“我們見了面,有十多分鐘,但加了微信之後就不回覆了,讓我覺得對方很冷淡,沒有禮貌。”

因為覺得我主良緣並沒有提供良好的服務,之後陳先生要求提出退款。“因為我見了一個物件,我想讓他們退掉三分之二的錢。”也遭到了拒絕。

記者注意到,合同中關於違約責任的認定,如合同生效後,作為甲方的陳先生單方面要求終止合同,乙方不予退還已收取的服務費;乙方單方面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的,應退還已收取的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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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方稱“先簽合同才交費”,將透過市監局協商

8月18日,記者陪同陳先生來到我主良緣高階VIP服務中心的辦公地點,但沒能上樓。前臺物業也稱,門店的負責人不在現場,如需上樓,需要提前與對方聯絡,獲取訪客碼後才能進入。陳先生現場聯絡了之前對接的兩名紅娘老師,均無人接聽。

陳先生告訴記者,這家公司的實際名稱為長沙佳偶婚姻介紹服務有限公司。記者注意到,無論是簽訂合同的單位,還是發票的銷售方,均為深圳我主良緣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聯營分公司。

記者致電深圳我主良緣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聯營分公司負責人王冠勇。“長沙佳偶(婚姻介紹服務有限公司)是我們的一個加盟店,是我們的VIP服務中心,合同是由我們公司來簽訂的。”對於陳先生的情況,王冠勇表示,對方可以撥打客服熱線走退費流程。當天,陳先生致電我主良緣客服,但無人接聽。

隨後,記者聯絡上長沙佳偶婚姻介紹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興龍。“我們所有的合同都是統一規定的,不存在為某一客戶進行特殊處理,都是按合同來的。”吳興龍表示,在簽訂合同之前,都會由客戶本人詳細閱讀,之後再籤合同、交費。“在籤合同前,陳先生本人也詳細瞭解過,老師也對他進行了講解。”吳興龍稱,目前已經對接了區市場監管局,會透過市監局進行協商。

目前,陳先生還在一邊等待雨花區市場監管局答覆,一邊考慮下一步做法。“因為去申請仲裁,還得去到廣州,沒有三四個月等不到結果。”他提醒有此需求的使用者要理性消費,要仔細確認合同上的每一條條款後再簽字。

律師:涉嫌霸王條款,消費者應仔細閱讀完合同後再簽字和支付相應款項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效能、用途、有效期限等資訊,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覆。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

李建律師表示,該合同中關於違約責任的認定表述涉嫌霸王條款。本事件中如果消費者投訴屬實,商家則涉嫌侵害了其知情權,依法應當予以糾正,律師也建議消費者也應當在仔細閱讀完合同後再簽字和支付相應款項。

瀟湘晨報記者滿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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