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城來了!廣州可以辦理居住權登記啦!

第五城來了!廣州可以辦理居住權登記啦!

據廣州日報報道,近日廣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為家住越秀區的李女士頒發廣州

第一張居住權登記證明

,此後兩天又連續發出3張居住權登記證明,標誌著廣州市居住權登記正式落地。

此前,成都、無錫、青島、福州都已經正式開始登記居住權,

廣州成為全國第五城

第五城來了!廣州可以辦理居住權登記啦!

在居住權房本中,權利人為居住權人,義務人為所有權人。居住權房本和所有權房本都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都有國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統一頒發。

第五城來了!廣州可以辦理居住權登記啦!

自《民法典》頒佈以來,新增的居住權引起了社會公眾的極大關注。想了解的普通老百姓透過多種渠道諮詢居住權登記的相關情況。我將大家最為關心的幾個問題做個彙總,方便大家

問1:什麼是居住權?

居住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新增的一種用益物權,是指居住權人對他人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權利,以滿足生活居住需要。

居住權的設定將房屋的居住權和所有權分開,滿足“房子不歸我,但我卻能住”的訴求,對保障特定弱勢群體“居者有其屋”具有重要意義,兼具穩定性和靈活性,有利於最大限度地發揮房屋效用。

問2:我該如何辦理居住權?

如果您與房主簽訂了居住權合同,您必須與房主雙方一起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

如果房主遺囑約定您居住,您應當召集遺囑人的全體繼承人到不動產登記視窗,書面確認遺囑是否為生效的遺囑,然後持該份生效遺囑、遺囑人死亡證明申請辦理居住權登記;如果房主的繼承人也需要辦理繼承登記,您可與全體繼承人、受遺贈人共同申請;

如果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了您的居住權,您可單方申請。

問3:辦理居住權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居住權首次登記的申請材料有:

共性材料:不動產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用途為住宅的不動產權屬證書。

特性材料:如果是簽訂合同辦理居住權的,提交居住權合同(或者有居住權約定條款的其他協議,如生效的離婚協議);

如果是遺囑確定居住權的,提交生效的遺囑、遺囑人的死亡證明(與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的轉移登記一併申請辦理或者已辦理不動產繼承、受遺贈轉移登記的,不再重複提交遺囑人的死亡證明);

如果是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居住權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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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4:我辦理了居住權後不想住了,可以撤銷居住權登記嗎?

可以的。如果您放棄居住權,您可單方來申請登出;如果與房主解除居住權合同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

問5:我是房主,如果合同約定的居住期滿該怎麼登出居住權登記?如果居住人死亡,我該怎麼登出居住權登記?

居住權期限屆滿的,房主或居住人任何一方都可申請登出居住權登記;

居住權人死亡的,由房屋所有權人即房主單方申請登出居住權登記。

問6:居住權可以轉讓給朋友或者繼承嗎?

不可以,居住權一旦設立,不得轉讓、繼承。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登出登記。

問7:辦理了居住權登記的房屋還能買賣嗎?

房屋設立了居住權後可以正常出售、轉讓、抵押、繼承,居住權人仍享有房屋的居住、使用權。比如陳某擁有房屋的居住權,之後該房屋被產權人王某賣與他人,陳某在居住權期限內仍然可以在該房屋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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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辦理、諮詢居住權登記證明的案例中,不少均為父母考慮到自己年紀較大,為避免後期走司法途徑來確認產權歸屬,提前將自己名下的房屋贈予子女;為了保障父母的居住權益,子女又為父母辦理居住權登記證明。

居住權不僅僅可以父子之間,夫妻之間保證雙方權利的有力法律保障,還為那些只想居住不想炒房的家庭提供了低價滿足居住需求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