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監委通報6起澄清正名和查處誣告陷害典型案例

12日,市紀委監委召開新聞釋出會,通報6起澄清正名和查處誣告陷害典型案例。

市紀委監委通報6起澄清正名和查處誣告陷害典型案例

今年以來,黃石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入開展失實檢舉控告澄清正名和查處誣告陷害工作,現將6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對黃石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陳志堯不實舉報的澄清正名

2021年1月以來,信訪人匿名反映“陳志堯任職黃石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多佔政策性住房、不如實填報個人重大事項、利用上下班和週末時間大吃大喝”等問題。經查,黃石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原工作人員龔某某因辭職後又想回單位工作的訴求無法滿足,對陳志堯心生不滿,利用工作期間掌握的一些情況,加上主觀臆斷,多次重複匿名舉報。透過核查,未發現陳志堯存在上述違紀違規問題。2022年6月13日,黃石市紀委對該不實舉報予以書面澄清。

2.對大冶市婦幼保健院黨總支副書記、院長石叢松不實舉報的澄清正名

2020年7月,信訪人匿名反映“石叢松任職以來違規大量進人並從中斂財”的問題。經查,石叢松擔任大冶市婦幼保健院院長期間,該院分別透過事業單位考試、應屆畢業生人才引進、勞務派遣等方式招聘工作人員共計98人,未發現其存在違規進人並從中斂財的行為。2022年1月26日,大冶市紀委在該院民主生活會等會議上對該不實舉報予以澄清。

3.對大冶市金牛鎮童畈村黨支部書記、主任夏友林不實舉報的澄清正名

2020年8月,信訪人實名反映“夏友林放任高橋河治理專案的施工單位違規取土並侵吞80000元補償款”等問題。經查,2018年12月至2020年1月,童畈村夏仕武灣部分群眾以補償標準較低為由,阻止夏仕武灣段工程施工並上訪,經多方協調達成協議,補償款分批次到賬,剩餘88155元因工程暫未竣工進行結算導致未撥付至農戶,從中未發現夏友林存在違紀違規行為。2022年4月2日,金牛鎮紀委在童畈村黨員、群眾代表會上對該不實舉報予以澄清。

4.對陽新縣城管執法局局長劉合仕不實舉報的澄清正名

2022年4月,信訪人匿名反映“劉合仕與退休老幹部合夥開發房地產,違規佔用烈士陵園土地200畝,目前已建到第五層”的問題。經查,劉合仕及其家人在陽新縣城沒有購買地基,名下只有一套商品房,也未利用其他人的地基合夥開發小產權房。2022年6月7日,陽新縣紀委監委派出第四紀檢監察組在該局黨組會議上對該不實舉報予以澄清。

5.對下陸區張家湖小學校長程新民不實舉報的澄清正名

2019年9月,信訪人匿名反映“程新民在2018年秋季聘用無教師資格證趙姓女教師上崗”的問題,經查,該問題不屬實。2018年5月31日,趙某透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小學教師資格。同年9月,張家湖小學聘用趙某為代課教師。2022年4月13日,下陸區紀委對該不實舉報予以書面澄清。

6.陽新縣公安局原輔警羅顯輝誣告陷害問題

2022年3月,羅顯輝多次向陽新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反映該局刑偵大隊方姓民警“辦人情案、金錢案”,經查不屬實。羅顯輝與被舉報人方某系幼時玩伴,認為方某自考上正式民警後便看不起他,於是懷恨在心,誣告方某。2022年3月28日,羅顯輝受到公安機關訓誡處理。

【來源:黃石市紀委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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