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籍商人在菲律賓遭綁架,被勒索3040萬元!4綁匪在福建被判重刑

本文轉自【東南早報】;

2019年7月26日,在菲律賓經商的施某像往常一樣,把車停在家中停車場。而他怎麼也沒想到,一場蓄謀已久的綁架在等待著他,讓其在隨後的一個月裡失去了自由,並造成

3040萬元

的經濟損失。這起綁架案引起中菲兩國警方的高度重視,聯手抓獲涉案的4名綁匪。日前,

經福建省高院終審,4人均被重判。

合謀綁架商人

連續跟蹤十幾次

2019年,在菲律賓經營玩具生意的許某奇(另案處理)因經營不善,欠下了不少債務,與他情況類似的還有許某限、邱某、張某懷等人。

為了擺脫困境,許某奇想到鋌而走險,幹一起“綁票”生意。

他很快盯上了在菲律賓經商的晉江籍男子施某,經過簡單摸底後,他召集了許某限、莊某(另案處理)、張某懷、邱某、林某松等5人,共同商議綁架的勾當。幾個人一拍即合,開始分分合合多次到施某位於菲律賓帕賽市的住所外面進行踩點。經過十幾次跟蹤,他們很快掌握了施某的行蹤動向。幾個人很快商定出綁架計劃:趁施某到停車場時,將他擄上車子綁架,再向施某家人索要贖金。

2019年7月26日晚上,認為時機成熟的許某奇帶著許某限等4人,準備了幾把槍、黑白鬼臉面具、口罩、眼罩以及手銬等,駕駛一輛7座商務車在施某住所的停車場等待。

當晚,施某外出回來,剛走下車就被許某奇等人拖到車內。許某奇用槍頂住施某的頭進行威脅,還將他的眼睛蒙上,用手銬銬住雙手。幾經兜轉,綁匪將施某關在許某奇經營的玩具廠倉庫內,逼他說出妻子的聯絡方式。

非法拘禁一個多月

成功勒索3040萬元

2019年7月27日深夜1點多,施某的妻子劉某在家中焦急地等待丈夫回家,此前她多次打施某電話,但手機關機。這時,她接到了陌生電話告訴她施某已經被綁架,要求她不要報警,並隨時保持聯絡,否則就撕票。

許某奇並沒有急於開出條件,而是反覆試探。

兩天後,劉某終於等來了綁匪的條件:5000萬元人民幣的贖金。面對這個天價,劉某無奈地回覆“沒有那麼多錢”。氣急敗壞的許某奇指示許某限等人對施某進行毆打。

為了讓劉某儘快就範,許某奇安排施某與劉某進行通話。

經過幾天的討價還價,許某奇答應將贖金降到3040萬元,並稱這是底線,如果再講價就“不客氣”了,劉某隻好答應。

因數額太大,她到處籌錢,因此從2019年7月31日支付第一筆贖金,到足額支付3040萬元,用了將近一個月時間,而這些錢都按照許某奇的要求,匯到指定的7個國內賬戶。

在這一個月裡,施某被轉移了多個地方,包括邱某在菲律賓經營的魚塘附近,每天由許某限、張某懷、莊某等人輪流看管。

在此期間,施某的眼睛被矇住,雙手被銬住,偶爾還會遭到毆打。

2019年8月25日,收到全額贖金的許某奇等人將施某釋放。隨後,施某回國休養,並向晉江警方報案。該案迅速引起了中菲兩國警方的高度重視。當年9月2日,菲律賓警方在我國公安機關的協助下,抓獲了張某懷、林某松、邱某,將三人移交我國公安機關。同年9月5日,許某限在深圳被抓獲歸案。

四人均起重要作用

最高被判十五年

審訊時,四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他們交代,贖金由許某奇收取,四人分別分到20萬元-30萬元不等,總計100多萬元,其餘的錢均被許某奇拿走。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許某限、張某懷、林某松、邱某夥同他人以勒索財物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綁架他人,其行為均已構成綁架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許某限等人受許某奇召集參與實施綁架,本案犯罪工具的準備、向被害人家屬索取贖金等行為均由許某奇實施,因此許某限等人的作用比較小,在量刑時予以體現,但幾人參與了預謀、踩點以及綁架、看管等過程,邱某提供了關被害人的場所,還參與看管及負責提供飲食,因此,四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行為積極,均起重要作用,均不足以認定為從犯。綜上,

法院以綁架罪分別判處許某限、張某懷、林某松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25萬元,判處邱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20萬元。

日前,福建省高階人民法院對許某限等4人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