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江蘇8名惡徒,輪番糟蹋2名女子4小時,41名乘客無一人幫忙

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寫過一首舉世聞名的懺悔詩《我沒有說話》,因為遭受過黑暗勢力迫害,他意識到這個世界上人的命運是休慼與共的,他人受害時,“我”站在一邊保持沉默冷眼旁觀,結果就會像這首詩的末句那樣——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1994年江蘇便發生過一例足以印證這首詩所述之理的“客車劫案”,8名惡徒在一輛客車上輪流欺辱2名女乘客4小時,剩下的41名乘客不乏比他們強壯許多的男性,卻無一人出手幫忙,最後歹徒的主意打到了全車人的頭上,他們這才意識到冷眼旁觀,也無法置身事外。

1994年江蘇8名惡徒,輪番糟蹋2名女子4小時,41名乘客無一人幫忙

1994年7月16日下午,一輛開往上海的夜班長途客車從濱海縣城大花園南側經過,車上乘客有的看著窗外風景有的昏昏欲睡,司機則集中精力開車,一切都很正常,直到前方忽然出現8個小混混,招手攔車。

這8人年紀都不大,看著不過20歲上下,卻全是一副凶神惡煞的模樣。司機意識到不對不想讓他們上車,幾人攔著車不給過,還朝車扔泥巴,司機妥協了,開啟車門,以盧海榮為首的惡徒得意洋洋地上車,一場災難就這樣拉開了序幕。

時年17歲的盧海榮與他的7個同夥都是出身農村的問題少年,沒有正式工作,最好逞兇鬥狠,敲詐勒索、盜竊搶劫,拉幫結夥四處生事。攔下這輛大巴之前幾人剛在一輛中巴車上搶劫乘客,被搶的乘客畏懼他們掏出了40元,周圍乘客竟無一個站出來阻止。

1994年江蘇8名惡徒,輪番糟蹋2名女子4小時,41名乘客無一人幫忙

正因如此盧海榮等才萌生了繼續搶的念頭,而且將目標鎖定在長途客車上,因為出遠門的人帶的錢肯定多些。再次上車,8人已經商定好計劃,沒一會,便有人悄悄從一名乘客身上摸走了80元,眼見對方絲毫不敢吭聲,盧海榮一行人膽子愈發大了起來。

同夥楊躍進年僅21歲卻是個十足十的色胚子,他掃視一圈,見坐在第三排的兩個30歲左右的女子長得很漂亮,便直接朝她們走去,要求坐她們身邊的小青年讓開,小青年不從便被盧海榮一行人打了一頓,車上乘客看8人如此亂來,都裝作沒看見一般,任憑驚恐的女子尖叫求救。

據盧海榮事後交代,因為這輛車上的乘客比較多,剛開始他們只是想搶些錢,不敢做太出格的事,怕激起公憤不好收場,結果到了車上發現無論要錢還是欺辱女子,那些男人沒一個有膽量站出來,甚至說句話都不敢,他們這才肆無忌憚起來。

1994年江蘇8名惡徒,輪番糟蹋2名女子4小時,41名乘客無一人幫忙

當著全車人的面,盧海榮一夥先是動手動腳,而後竟然不顧2名女子的反抗輪流欺辱,女子拼命掙扎卻敵不過這幫人的力氣,那一刻她們全部指望都在其他乘客身上,但凡他們肯出手阻止,光人數優勢便可以讓盧海榮等惡徒趕緊收斂,偏偏車廂內瀰漫著可怕的沉默,沉默縱容了犯罪。

就連司機也是強作鎮定開著車,沒去管車上正在發生怎樣喪心病狂的事,半路車輛停靠車站時,惡徒並沒有阻止其餘乘客下車吃飯休息,即使不敢和歹徒搏鬥,求救車站人員也是可以做到的,遺憾的是人性之惡在此期間展現得淋漓盡致,沉默一如既往地蔓延。

期間2名女子又被他們拖去了廁所,等全部乘客回到車上,女子的情狀已經十分悽慘,惡徒本來還想欺辱第3名女子,卻因為對方的丈夫和她換了位置沒有繼續,其他乘客或許以為這幫人只劫色,所以隔岸觀火,誰知盧海榮一行開始威脅全車的人:“把身上的錢都交出來!”

1994年江蘇8名惡徒,輪番糟蹋2名女子4小時,41名乘客無一人幫忙

歹徒兇相畢露,乘客則在長久

沉默中喪失了勇氣,洗劫順利得不可思議,除了幾個人反抗外,其餘人的錢乃至襯衣手錶等值錢物品都被搜刮一空,他們這才感到心慌恐懼,前面小青年被打和女子遭到欺辱,他們都不當回事,可眼下歹徒要帶走自己的身家財物,有幾名乘客便看準盧海榮等準備下車逃走的時機,衝上去扯住了其中兩個。

司機隨即關門將車直接開去派出所報案,其他歹徒知道事情不妙,四散奔逃,盧海榮由於心虛選擇了自首,另外5名嫌疑人在警方的追捕下一一落網,經調查,這夥人竟然在短短一月內就製造10多起搶劫盜竊案,尤其以最後客車上4小時內製造的搶劫、盜竊、流氓、QJ案性質最惡劣。

搶劫罪、QJ罪,現行《刑法》中刑罰最高刑依然為死刑,已經被取消的流氓罪則是1979年頒佈的刑法第160條規定的一種罪行,指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破壞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節惡劣的行為,嚴打時曾經可至死刑,直到1997年刑法修訂才取消。

1994年江蘇8名惡徒,輪番糟蹋2名女子4小時,41名乘客無一人幫忙

即使沒有流氓罪一項,惡徒在公共場所當眾QJ婦女,有LJ情節,造成後果十分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也應當與搶劫、盜竊等罪一起,數罪併罰予以嚴懲。經法院審理,盧海榮等5民主犯都被判處了死刑,盧海榮因投案自首及未滿十八週歲緩期二年執行,另外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

一名叫楊應寶的成員沒有實施QJ行為,情節較輕依法處五年有期徒刑,8人都得到應有懲處,受害女子的身心創傷卻成了永久的疤。

不可否認,面對惡時人一定會有畏懼的情緒,唯恐發聲或出手會累及自身,可沉默冷眼絕不應該被美化為“合理”,沉默的惡不比主動的惡輕,他人受害始終沉默甚至支援受害者有罪論,他日受害的,就會成自己。

(《1994年江蘇8名惡徒,輪番糟蹋2名女子4小時,41名乘客無一人幫忙》一文圖片源自網路,配合敘事,勿對號入座;尊重原創,拒抄襲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