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5名嫌犯前科詳情披露 反偵查能力極強

凌晨兩點多,河北唐山一家燒烤店,四名女子被多人當眾毆打。此案很快引發社會關注,打人者被眾多憤怒的網友“人肉搜尋”。

據警方通報,至6月11日,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此案經河北省公安廳指定異地管轄,目前9名嫌犯已被廊坊市廣陽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嫌疑人的反偵查能力極強。”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副局長邢濤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9名犯罪嫌疑人中的5人有前科劣跡,涉及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

澎湃新聞梳理裁判文書等公開資訊發現,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陳某亮,曾犯開設賭場罪被判刑三年;警方在通報中公開點名的主犯陳繼志,其名字曾出現在劉某的判決書中,被註明為“刑拘在逃”;劉某在相關案件中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刑二年零一個月。此外,陳繼志疑還是多起借貸和不當得利糾紛的被告,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5人有前科,反偵查能力“極強”

發生在6月10日凌晨的這起暴力事件,被唐山警方初步定性為“尋釁滋事、暴力毆打他人”案件。

涉事燒烤店的監控影片顯示,當日凌晨兩點多,陳繼志和8名同夥在店門口喝酒吃夜宵。後來陳繼志進入店內,動手騷擾一名白衣女子,遭到拒絕後毆打對方。後來陳繼志的幾名同夥也進來“幫忙”,把白衣女子拖到店外繼續毆打,該女子的同行女伴也被毆打。

案發後,涉案人員逃離了現場,唐山警方展開抓捕行動。

唐山打人案5名嫌犯前科詳情披露 反偵查能力極強

案發現場的監控影片截圖。

6月10日、11日這兩天,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先後釋出4次警情通報,向社會披露案件進展。最先被警方抓獲的,是兩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陳繼志和劉某;6月11日凌晨,李某瑞等3名涉案人員落網;其他4名“外省籍涉案人員”則逃往了江蘇,11日在江蘇某地服務區棄車,翻越高速護欄逃跑過程中陸續被抓。

唐山打人案5名嫌犯前科詳情披露 反偵查能力極強

警方釋出的通報

逃至江蘇的4人中最後被抓獲的沈某俊,是在棄車現場約2公里處的茂密草叢中被發現的。

有網傳的相關資訊顯示,逃至江蘇的涉案人員駕駛一輛車牌尾號為“777”的賓士邁巴赫轎車,從山東東營進入江蘇連雲港。但這些具體資訊尚未得到警方證實。

“嫌疑人的反偵查能力極強,我們通常的偵查手段對這些犯罪嫌疑人起不到多大的作用。”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副局長邢濤接受中央廣電總檯採訪時說,“我們需要做更多、更大強度的基礎工作,才能找到犯罪嫌疑人的藏身之所。”

警方初步查明,涉案人員中多人有違法犯罪前科。邢濤介紹,“有前科劣跡的5名犯罪嫌疑人,他們的前科多為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

有人曾開設賭場,有人因故意傷害罪判刑

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有7名男性、2名女性,其中包括一年前才出獄的陳曉亮。

1979年出生的陳曉亮是江蘇省興化市人。一則網傳資訊披露了陳曉亮的名字,有媒體報道,陳曉亮老家知情者稱,從網傳照片認出了陳。

2019年2月,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陳曉亮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六萬元。刑期自2018年7月起至2021年7月。

法院判決生效後,陳曉亮被送至江蘇省溧陽監獄服刑。2020年12月,常州市中級法院作出裁定,將他的刑罰減去六個月。2021年1月,陳曉亮刑滿釋放。

唐山打人案5名嫌犯前科詳情披露 反偵查能力極強

陳曉亮獲得減刑的刑事裁定書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有媒體報道稱,唐山燒烤店打人案的涉案人員中,比陳曉亮小4歲的沈小俊,以及1996年出生的馬雲齊,都曾參與聚眾鬥毆,馬雲齊還曾為沈小俊組織的聚眾賭博站崗放風。澎湃新聞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未查到相關判決書。

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劉某,被網友扒出其真名為“劉濤”,其相關案件中出現了“陳繼志”的名字。根據美篇平臺賬號“路北巡控”釋出的訊息,2015年12月發生在唐山市路北區的一起刑案中,被害人商某被四名男子毆打併關在汽車後備箱達十個小時。經調查,警方鎖定劉濤、陳繼志等犯罪嫌疑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上述案件經偵查、審查之後,由唐山市路北區人民法院審理。法院查明:2015年12月12日,在唐山市路北區聞新園小區,被告人劉濤夥同他人,以追討索要抵押車輛的債務為由找到商某。劉濤使用方向盤鎖對被害人商某的頭部等部位實施毆打,致使其額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腦組織挫裂傷,尺骨粉碎性骨折。毆打之後,劉濤等人將商某強行帶上車,帶到陳繼志位於開平東外環的廠房大院內。次日12時許,商某逃脫並報警。經鑑定,其傷情為輕傷一級。

2018年12月,路北區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對劉濤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一個月,刑期自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

一審宣判後,劉濤提出上訴。2019年3月,唐山市中級法院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劉濤故意傷害案的一審判決書和二審裁定書,都出現了陳繼志的名字,他名字後面的括號內都註明了四個字——刑拘在逃。

澎湃新聞暫未確認唐山打人案中的劉某與劉濤是否為同一人。

唐山打人案5名嫌犯前科詳情披露 反偵查能力極強

被告人劉濤的一審判決書。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主犯陳繼志:疑涉及多起訴訟,已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1980年出生的陳繼志是唐山本地人。在6月10日燒烤店打人案中,他與“劉某”被警方通報為“主要犯罪嫌疑人”。

法院裁判文書顯示,在唐山,“陳繼志”與“劉濤”關聯緊密。兩個名字除了一同出現在上述故意傷害案,還一同出現在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

唐山打人案5名嫌犯前科詳情披露 反偵查能力極強

陳繼志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資訊。圖片來源: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

法院裁判文書顯示,2017年2月4日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劉濤,駕駛著陳繼志實際所有的一輛豐田汽車,在路北區翔雲道超速行駛,先後與8輛汽車發生相撞事故。劉濤棄車逃離現場,後來交警認定由其負事故全部責任。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之一的陳繼志作為車輛所有人,將車輛交由無駕駛資格的劉濤駕駛,其本身存在過錯。另外,陳繼志也表示願承擔事故的全部賠償責任,故路北區法院一審判決陳繼志承擔事故賠償責任。後來陳繼志上訴,2018年4月唐山中院維持了原判。

作為被告,陳繼志在唐山市還捲入多起借貸和不當得利糾紛。

2019年6月,路北區法院判決陳繼志夫婦償還原告中銀消費金融公司貸款20萬元及利息;2019年10月,路南區法院判決陳繼志償還原告中國建設銀行唐山分行的貸款,本金和利息合計49萬多元;2019年8月,路南區法院判決陳繼志支付原告陳某機票款33640元及利息。

在判決支付3萬多元機票款的不當得利糾紛中,陳繼志因未履行判決內容,2020年9月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該資訊目前仍可在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查到。

工商資訊顯示,唐山韻弘水產品養殖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陳繼志”,其持股比例100%,該公司2021年3月被路北區市場監管局吊銷;“陳繼志”還是唐山市異域風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30%。該公司近年多次被路北區市場監管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上述兩家公司登記資訊中的“陳繼志”,與此次唐山燒烤店打人案的嫌犯陳繼志,是否為同一個人?目前,該資訊尚未得到官方確認。

6月12日,澎湃新聞實地探訪唐山市異域風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註冊地路北區鷺港小區102-2,發現是一家房產中介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對這家文化傳媒公司沒有印象,此前這裡上一家也是地產中介公司。澎湃新聞記者多次致電該公司工商登記電話,然而,電話一直提示關機。

另據南方週末,記者在唐山採訪證實,陳繼志曾多次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