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女子住院花30萬後死亡,婆家分文不給,遺體被孃家賣掉配陰婚

在一些較為偏遠的地區,“陰婚”這種陋習還尚未完全消失。基於迷信的思想,配陰婚的父母通常會買下一具女屍,然後“許配”給已經去世的兒子。陰婚不僅違背了人倫道義,最關鍵的是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比如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配陰婚的過程中,屍體的買賣明顯是違法犯罪行為。

14年女子住院花30萬後死亡,婆家分文不給,遺體被孃家賣掉配陰婚

又比如在找不到好的屍源時,有的人甚至可能會萌生出“殺人取屍”這樣可怕的想法。《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配陰婚這一陋習也成為建設現代文明道路上必須剷除的絆腳石。一些愚昧無知的人,因為重男輕女,甚至會將自家女兒去世後的遺骸出賣。如河北曾發生的一起特殊的陰婚案,一名已婚女子身染惡疾去世後,孃家人竟將遺體賣給其他家庭。當整件事情的真相浮出水面時,人們才發現,陰婚只是整件事的冰山一角。

陳麗與王傑是一對相敬如賓的夫妻,在外人看來,陳麗自從嫁到王家後,一直努力做一個好妻子。然而這家人的幸福、和諧,卻因陳麗的噩耗而打破。2013年的冬天,陳麗被診斷出糖尿病、腎病。

14年女子住院花30萬後死亡,婆家分文不給,遺體被孃家賣掉配陰婚

糖尿病倒是比較好控制,腎病卻成為摧毀陳麗健康的主謀。日益憔悴的陳麗最終入住了當地的醫院,然而就在病榻前,無論是身為丈夫的王傑還是其他王家人,都從來沒有探望過陳麗,更別提照顧她了。

很顯然,王傑及其他王家人已經放棄了陳麗,他們不想在陳麗的身上浪費精力和金錢。這種做法實在是太讓人寒心,而且還涉嫌違法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王傑作為陳麗的丈夫,有照顧病重妻子的義務,然而他卻逃避這項義務,將妻子扔在醫院裡。

無奈之下,陳麗只好聯絡了她的孃家人。父母還是心疼她的,在醫院照顧了她將近一年的時間,這期間掏光了所有家底,借了高額外債,為了給女兒治病花去了30萬元。然而陳麗最終還是沒熬過病痛的折磨,在遺憾與痛苦中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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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原本消失近一年的王家人,在聽說陳麗已經去世後,便來到醫院,聯絡了殯儀館,準備給陳麗辦喪事。當然,陳麗生前身為王家的媳婦,按照常理和當地的習俗,她肯定得入祖墳。

然而等他們到達醫院,卻發現陳麗的屍體不翼而飛了。王家人只好聯絡了已經交惡的陳家人,希望能由他們來辦理陳麗的喪事。(由於陳麗生病期間,王家人從未管過陳麗,事實上兩家人幾乎已經絕交)

陳母卻說了一件讓人難以置信的荒唐事,他們家已經將陳麗的屍體轉賣給一戶姓宋的人家配陰婚。王家的人非常惱火,明明陳麗是他們家媳婦,怎麼可以在去世後配給別的男人?這不是故意羞辱他們嗎?

王家人還真想對了,陳家就是故意的。他們想要報復王家,讓他們在整個村兒丟人。在陳麗生病期間,王家人就像完全遺棄了陳麗般,根本就沒有拿她當過自家的親人,那麼現在他們又有什麼立場要求處置陳麗的屍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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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真相的王家人怒火中燒,糾集了很多親友到陳家人那兒鬧事,兩家人你不讓我、我不讓你,從起初的口舌之爭,到最後互相打鬧,還造成其中一人輕傷二級。毆打他人造成輕傷,已經達到了刑事立案的標準。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最終傷人者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除了故意傷害罪外,此前王家人的遺棄行為、陳家人買賣屍體的行為該如何評價呢?由於王家人遺棄陳麗的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因此不需要負刑事責任。而陳家人買賣屍體的行為,並不符合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罪的構成,因為陳家人作為陳麗的家人,是有權安置陳麗屍體的,只不過要合理、合法的安置。他們違背了《屍體出入境和屍體處理的管理規定》中關於屍體買賣的規定,但並不構成犯罪。

14年女子住院花30萬後死亡,婆家分文不給,遺體被孃家賣掉配陰婚

在本案中,從道德角度來看,其實兩家人的做法都有問題。王家人此前拋棄陳麗實在是無情無義,難道陳家人配陰婚就是正確的嗎?即便陳家人想以此事來羞辱王家人,但是被配陰婚的陳麗已經死亡,卻還要遭受這種無妄之災,被當成商品一樣賣來賣去。如果陳家人真想自己處置屍體,直接葬入自家的祖墳就可以了,為什麼還要把女兒的屍體賣掉?

在有些地方,出嫁女是不能入自家祖墳的。不過這是非常傳統且被現代社會逐漸摒棄的思想,因為現代人有很多種安置骨灰的方式,比如可以安排在公墓裡(城市),在自家購買的墓地中安葬(多見於農村),也有些人會直接將骨灰放在家中,或者遵照死者遺願進行各種新式葬禮,比如海葬等。其實這些下葬的方法,只要不違背道德、法律,以尊重逝者的意願為前提,都可以表達對逝者的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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