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工作交接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問:

出納工作交接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答:

出納工作交接應包括以下內容:

(1)出納憑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2)出納賬簿(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等);現金(現鈔、金銀珠寶及其他貴重物品);有價證券(債券、股票、商業匯票、股權證書等)。

(3)支票簿;發票(空白髮票、已用或作廢發票存根聯及作廢發票其他聯等);收款收據(空白收據、已用或作廢收據存根聯及作廢收據其他聯等)。

(4)印章(財務專用章、銀行預留印鑑——印章和印鑑卡片以及“現金收訖”、“現金付訖”、“銀行收訖”、“銀行付訖”等業務印鑑)。

(5)會計檔案;會計用品;其他會計資料(銀行對賬單以及由出納人員保管的、協議等)。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出納工作交接還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會計軟體及與會計軟體有關的密碼或口令;儲存會計資料的介質(磁帶、磁碟、光碟、微縮膠片等)。

(2)有關電算化的其他資料、實物等。對出納賬簿等會計檔案的交接,除了將當年檔案移交外,如有以前年度尚未銷燬的會計檔案也應全部移交。對需移交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或在移交說明書上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