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對物業不滿意,居委會成立自管物業,業主:他們不合法?

物業和業主的糾紛一直不斷,不管在什麼地方,雙方之間都有像是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在新鄭雙湖銘座小區,有兩個物業,這還真是奇怪,那到底誰說了算?業主因為此事找上了記者,記者隨後趕到小區內。

業主告訴記者,原來他們小區是佳祥物業,管理的一塌糊塗,態度不好服務也不好,收物業費也不開發票,進出也沒人管過,因為全體業主依法依規成立了業主委員會,註冊了自管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與我們自管物業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現在是兩個物業同時在小區。業主們想要記者幫忙,讓老物業正當的程式撤出,公共的一些裝置設施,完成正常交接。

業主對物業不滿意,居委會成立自管物業,業主:他們不合法?

據記者瞭解一個小區應當只有一個物業公司,但是在這個小區卻出現了這樣的尷尬的局面,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誰的才是合法有效的?記者很快來到了前期物業公司,進行進一步的瞭解。一位女業主反應物業的態度不好,說退錢就剁了她的手之類的話。記者就問物業工作人員是否出現過激的言辭,工作人員說當時是他們拍著桌子罵的不得了。工作人員又表示他們都不交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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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記者問工作人員對自管物業的看法,工作人員表示不懂。業主說讓她找經理,讓經理過來說話,這就是物業公司該有的態度,不管是管理多少個小區,這有事喊你來,你還是得來吧。記者對雙方說,你們各自拿出手續出來,到時候是誰的合法,就一目瞭然。工作人員就問,業主自己成立物業公司感覺合法嗎?

業主對物業不滿意,居委會成立自管物業,業主:他們不合法?

記者說合不合法我說了不算,你是對業主們成立的自管物業存在質疑對嗎?工作人員說,我們公司現在在這兒沒走,肯定是質疑的,我們是合法的,我在這裡也做了很多年了,什麼合同都有,我們這邊當然是合法的。記者讓她拿出公司的證件,她說證件都在總部,不在這裡。

業主對物業不滿意,居委會成立自管物業,業主:他們不合法?

透過記者瞭解到的,他們從這個業委會的成立到選聘新的物業公司的程式合法。然而前期的公司也說自己是合規的,那麼現在眼下確實造成了一個小區有兩個物業的情況,應該怎麼辦呢?現在記者來到了龍湖鎮政府。工作人員說,他對他這個業主委員會備案還存在爭議,一個判決說,龍湖鎮政府對備案申請不予備案的行為違法。

業主對物業不滿意,居委會成立自管物業,業主:他們不合法?

工作人員說,不給他們備案,原因就是因為他們在選舉過程中不合法,依鎮政府居委會的名義都給他發有公告,在村政府,村委會,社群民警,建設單位等四家單位沒有參加的情況下單方召開的會議,所以視為無效。

業主對物業不滿意,居委會成立自管物業,業主:他們不合法?

首先,小區的主人是全體業主,那如果業主們確實有成立這個業委會的強烈意願,其餘單位就全力的配合支援,指導協調,是這樣的一個環境,那如果說確實有一些工作做得可能不那麼完美,或者說有一些問題,各單位及時指出,然後全力配合。

業主對物業不滿意,居委會成立自管物業,業主:他們不合法?

夏律師說,前期物業公司是合法的,但是在後期,他是有權利解聘當前物業,並且重新選聘以後的物業公司,如果前期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就不太合法,那麼後期做出的決定也是無效的。筆者覺得小區想要成立自己的物業公司,首先需要做到程式合法,這樣也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能讓之後的決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