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羽白馬斬顏良,延津誅文丑,張飛可以做到嗎?

關羽與張飛都是三國中的“萬人敵”,兩人的戰績也是令人讚歎!關羽溫酒斬華雄,斬顏良,誅文丑,過五關斬六將,威震華夏!可以說死在關羽手下的名將應該是最多的。而張飛也不是等閒之輩,兩戰呂布,長坂橋一聲斷喝,嚇退曹操百萬兵,巴西之戰更是三敗張郃,大展名將風範!

關羽白馬斬顏良,延津誅文丑,張飛可以做到嗎?

不過若論斬將記錄,張飛還是略遜一籌,畢竟關羽斬殺的顏良文丑也都是名震天下的勇將,在白馬延津兩戰都曾殺得曹軍諸將節節敗退。

那問題來了,關羽與張飛誰更厲害呢?關羽斬顏良誅文丑,換做張飛能做到嗎?

關羽與張飛武藝基本在一個水平,關羽憑藉手中82斤的青龍偃月刀,以及赤兔馬的速度優勢,幾乎前幾刀就解決了戰鬥,或者憑藉快準狠的特點,在前期快速佔得優勢,給敵人以強大的心理壓迫感。而張飛的作戰風格與關羽截然不同,張飛善於持久戰,往往能見招拆招,後發制人。所以兩人孰勝孰略往往都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之事!

關羽白馬斬顏良,延津誅文丑,張飛可以做到嗎?

顏良號稱“河北四庭柱”之首,武藝也是十分了得。濮陽之戰,呂布被曹操擊敗,本想去投奔袁紹,得知袁紹命大將顏良率軍攻打自己時,呂布大驚失色。白馬之戰更是顏良的巔峰,顏良“戰不三合”斬宋憲,“一合”殺魏續,“二十回合”擊敗曹軍猛將徐晃,直接令“曹軍諸將粟然”。顏良不但武藝高強,行軍打仗,排兵佈陣也有一套,曹操見到河北軍馬雄壯,不禁愕然。

而顏良之死,在演義中也是疑點頗多。在關羽騎著赤兔馬衝入袁軍之時,顏良不但沒有揮刀迎戰,而是“方欲問時”就被關羽一刀砍了。顏良到底要問關羽何事呢?此時劉備就在袁紹軍中,關羽“溫酒斬華雄”“三英戰呂布”的威名顏良肯定是早有耳聞,今天看到一個赤面長鬚大漢,手中青龍刀,顏良估計就是劉備的二弟關羽了。只可惜顏良不知關羽立功心切,也不知道劉備在袁紹帳下,還沒來得及開口就被關羽一刀砍下頭來。自此顏良也就成了三國中戰死之將中最可惜的那位!

關羽白馬斬顏良,延津誅文丑,張飛可以做到嗎?

文丑與顏良並列為“河北四庭柱”,文丑的武藝雖然不及顏良生猛,但也是可圈可點。界橋之戰,文丑“戰不數合”擊敗公孫瓚,又以一敵四,大敗公孫瓚手下四將。嚇得公孫瓚慌忙逃入陣中。文丑又與少年趙雲大戰“五六十回合”不分勝負。趙雲為何人,將來的蜀國五虎上將,與張飛,關羽等人並列的猛將,文丑與之能戰平,已經算是不可多得的猛將了。

關羽白馬斬顏良,延津誅文丑,張飛可以做到嗎?

延津之戰,文丑率軍追擊曹操,不想中了曹操的詭計,將士混亂。曹軍大將張遼徐晃二人又來夾攻文丑,文丑不但沒有逃跑,而是兩箭射倒張遼坐騎,又與徐晃戰到一起。徐晃最後見袁軍趕來,“料敵不過”撥馬而回。此番戰鬥,完全可以看出文丑隨機應變的本事,能夠瞬間打出優勢。並且還能重整軍士,沿河追趕。

只可惜關羽殺出,刀刀暴擊,令文丑應接不暇,最後“僅三合”便不敵而逃。誰想赤兔馬快,關羽漸漸趕上,腦後一刀結果了文丑。

關羽白馬斬顏良,延津誅文丑,張飛可以做到嗎?

如果說關羽斬顏良靠的是運氣,膽識,那殺文丑,靠的就是自身的硬實力了。而文丑估計沒有遇到過像關羽這樣,刀沉,馬快,人狠的主兒。再加上作者有意給關羽加分,所以文丑難逃一死。

那武藝不在關羽之下的張飛,能否取得關羽這般傲人的戰績?答案當然是夠嗆,或者說是完全不能。

首先,張飛的武器重量不及關羽。關羽的青龍偃月刀重達82斤,遠超什麼王雙,紀靈的五六十僅。估計顏良,文丑二將征戰一生都沒見過如此沉重的武器,瞬間被打得難以招架。而張飛的丈八蛇矛,重量估計在三四十斤,雖然張飛力氣不小,但在兩軍陣前廝殺,武器的慣性殺傷力遠不及關羽的青龍刀厲害。

關羽白馬斬顏良,延津誅文丑,張飛可以做到嗎?

文丑如果與武器重量與自己相差不大的將領交鋒,一定會得心應手,憑藉戰平趙雲,擊退徐晃的戰績,與張飛打個五六十回合應該不成問題。畢竟文丑的排名是在張郃之前的。

其次,張飛的坐騎不及關羽。張飛的坐騎是烏雲踏雪,也是一匹難得的寶馬。但三國坐騎的巔峰還是要數赤兔馬,此馬“

日行千里,渡水登山,如履平地”。在兩軍對戰時,更是往來如風,因此備受呂布,關羽等人喜愛。

葭萌關之戰,張郃不敵張飛,尚能突圍而走。說明張飛坐騎速度與一般將領坐騎差距不大。而文丑剛要逃跑,就被關羽趕上,足以說明坐騎的速度優勢。顏良剛要詢問關羽,赤兔馬就殺到跟前,關羽趁勢得手也是此理。

關羽白馬斬顏良,延津誅文丑,張飛可以做到嗎?

最後,張飛的作戰風格。就像上文所說的,張飛更擅長後發制人,在交手中尋找敵將破綻,如巴郡擒嚴顏就是看出了嚴顏轉身揮刀的弱點。顏良文丑武藝高強,如果長時間交鋒,張飛不一定能佔到優勢,而瞬間秒殺就更不可能。

綜上來看,關羽斬顏良誅文丑是憑藉各方面優勢才做到的。顏良文丑武藝並不比關羽,張飛等人差多少。張飛前期爆發力不足,所以難以達到關羽的效果!

以上資料主要參考《三國演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