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屠城,真的是男女老少一個不留嗎,其實很多人都誤解了

導言

《菩薩蠻》:“人人盡說江南好,遊客只合江南老。春水碧於天,畫船聽雨眠。壚邊人似月,皓腕凝霜雪。未老莫還鄉,還鄉須斷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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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韋莊跟李商隱一樣,都出生於唐代末期。韋莊比李商隱更加悲劇,他經歷了黃巢動亂和唐朝滅亡。在溫婉秀麗的古詩詞身後,是毀滅世界的可怕情形。

那些叫屠城,許多人覺得所說的屠城便是把城內的人都殺了。如果是要殺死所有人,那也就罷了,反正全是個死,一刀的事。

什麼是屠城

但真真正正的屠城,遠比一刀捅死要

慘忍

得多。古時候,人口是十分寶貴的資源,相對於早已停止反抗的群眾,只要是有一絲機會,統治者都不願意展開屠城。

之所以會造成屠城那樣的指令,更多的因素,是為了更好地鼓勵前方計程車卒,將屠城作為一種獎勵,並且還能夠威懾其他的城池。可是相對於士卒來講,他們實際上也不願意屠城。

所以說屠城,你不能以“克城多所誅殺”或是“盡殺城中人”來粗暴定位

,畢竟定義是死的,人是活的,許多情況下取決於策劃者的情緒,換句話說取決於個人特質。西楚霸王項羽一般不殺老弱婦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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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項羽本紀》:居數天,西楚霸王項羽引兵西屠西安,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息;收其貨寶女性而東。

若史籍上單給一個“屠”字,沒有實際敘述,許多情況下是不太好明確那時候具體情況的。

以揚州十日為例子,屠城一般是那樣的:承認圍住該城的軍隊收到指令:"破城後可肆無忌憚搜刮殺戮”“十日封刀”。

含意

便是隻需把這座封地攻下來,士卒就可以入城搜刮、殘殺,以對付明軍督鎮史可法的固守,與此同時刺激清兵,使其興奮。期限是十天,十天後封刀,不能再殺人。

那麼作為一名清兵,你能怎麼辦呢?入城後逐漸搶掠,順帶將人都殺掉,這類做法毫無疑問是很低效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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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城的真實目的是什麼

由於城內的老百姓又不傻,瞭解城要破了,金銀財富毫無疑問都藏在了極為秘密的地區,你就是把人殺了又能如何?

重利的人是很實幹的,就算是嗜殺者,在過足殺人癮的與此同時,必然以身亡為威脅,驅使城內的人把資產拿出來。

搜刮也是有戰略方針,其恰當的做法是:每組分為若干股,負責一個區域,將此片區域街道社群前後左右堵住,牆垣、丘壑,也放人盯守,不讓本人翻過、逃走。

隨後由一小隊戰士從第一戶開始索取金錢,不給就來一刀,幾刀,或是三刀,一般三刀就能讓人倒下身亡。這樣操作,沒有人不給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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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多給少不在乎,只需給就可以。再去第二輪,由於群眾也狡猾,瞭解假如自身有一百兩,一下全給出來,再去一隊人要,交不出去,毫無疑問便會死。

一般搜到看上去確實榨取不出來之後,就逐漸捉人。

假如真僅僅為了更好地滅掉揚州所有人,封禁大門後四處縱火,每五百米點一把火,一兩天時間城中所有人都會被殺死,即使未死也會喪失藏身之所,殺人效率極高。但那麼做,相對於清兵而言沒有一切益處。

因為殺人沒有意義啊,戰士們要的是錢,儘早撈油水才是硬道理。清兵們一群群,各家各戶地撞門索取錢財。

剛開始的情況下,敲詐勒索是十分溫婉的,並不貪慾,給一些錢,清兵就離開了,假如不願意給,那清兵就持械恐嚇,只需聰明,清兵一般不容易致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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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十日記》是那麼記述的:始知為逐項索金也,然意頗不奢,稍有一定的得,即置不談,或有不可,雖擔綱相向而行,尚不如人。

自然,這兒要表明一下,這兒的“意頗不奢”是以創作者王秀楚的目光去看的,但王秀楚自己是本地士紳,典型的上層社會的人,揚州城破以前就和明軍楊姓守將關係很好,得到其庇佑。

十萬八萬對富商而言的確很少,但可能是一般群眾的所有資產。可是這也說明了一件事,最初的情況下絕大多數清兵全是求財運不害命的,僅有極少數清兵隨手殺幾個人過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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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這大約就是一次屠城的過程了。能活下來的人,要不是對部隊有特殊用途的人,或當嚮導幫清兵搜刮財帛,例如查到千錢的商賈,也有躲在棺木裡的同胞們。

及其幫女性製作衣服的衣匠,捉到給戰士燒菜煮飯幹活兒的普通人。要不便是搶掠的女性,雖然沒什麼自尊心,但也許可以因而不被殺。

參考文獻:

《史記·項羽本紀》

《史記·項羽本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