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怕再找你,就不禮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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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再找你,就不禮貌了

作者:雲晞

第179篇文章

張小嫻曾說過:

“一個人最大的缺點不是自私、多情、野蠻、任性,而是偏執地愛一個不愛自己的人。”

深以為然。

以前總覺得,喜歡是一個人的事,只要自己樂意,對方回不迴應都無所謂。

因為就像歌詞裡唱的:

有一個人能去愛,就已經足夠珍貴。

他給不給機會都沒關係,反正我還有一生可以浪費。

後來才發現,感情這東西,還是要有迴應才值得去奔赴。

不然,他不喜歡你,你就算主動一千次也沒用。

你的問候,你的試探,你的關懷,你的小心翼翼和欲言又止。

在你看來是出於喜歡,但在他眼裡卻是自作多情和打擾。

所以啊,還是那句話:

付出卻得不到迴應的時候,就適可而止吧。

01.

網易雲的熱評牆上有人留言說:

“或早或晚你都要相信,生命中會出現這樣一個人。

就算不顧一切,就算傾其所有,就算萬死不辭,你也無法和他走到一起。”

雖然扎心,但是事實。

比起有情人終成眷屬這樣浪漫唯美的童話故事情節。

生活在殘酷現實中的我們,或許更該清醒和接受:

喜歡的人不喜歡自己,這才是人生的常態。

電影《盛夏未來》中有個片段,讓我印象很深刻。

那是鄭星宇被陳辰拒絕,反覆示愛追求無果,意志消沉時,班主任對他說的一段話。

她說:“人家已經告訴你人家不喜歡你了,你幹嘛還非天天纏著人家?你那樣只會讓人家更討厭你。”

她還教育他:“都不是小孩子了,感情是雙向的知不知道?不是一個世界的人,就不要繼續在一起相互打擾啊。”

是啊。

不是所有的魚,都會生活在同一片大海里的。

也沒人能憑愛意輕易將富士山私有。

即便是千年古寺,也不能抵擋黃昏的降臨。

如果對方對你沒感覺,你越是竭盡所能去付出,換來的可能是他越不留情面的厭惡。

你每次給他發的訊息,他已讀不回。

知道你會視奸他朋友圈,他乾脆遮蔽你。

你旁敲側擊的示好,他都視而不見。

你原本那麼驕傲,那麼酷的一個人,何必為了誰而委屈求全,一再把自己低到塵埃裡呢。

心聲不能抵達,你再怎麼付出都會有偏差的。

02.

週末休息的時候,我去哥哥家吃晚飯。

晚飯過後,小侄女讓我陪她去樓下找小夥伴玩。

她們本來提前約好了那天要一起玩的,可小夥伴家裡不知為什麼沒人,我們敲了半天門都沒人迴應。

我尋思著再等等,可能他們有事出去了還沒回來。

小侄女卻一個勁拉著我要回家。

我問她是不是生氣了,她跟我說:

“我們這樣一直敲別人家的門,不太好。”

還沒等我反應過來,她又說:

“因為老師跟我們說過,打擾別人很沒禮貌。”

那一刻,我愣住了。

一扇不願意開的門,一直敲是不禮貌的。

這麼淺顯的道理,連小朋友都知道,我們大人卻怎麼也學不會。

也許吧,我們不是不會,只是不肯承認和接受。

就像有的故事,其實一開始就可以預見最後的結局了。

我們遲遲不願放手,不過是為了拖延離開的時間。

這又是何苦呢?

當結局早已註定,抽身就要果斷乾脆。

就像這句電影臺詞說的:

“與其痛苦的將就挽留,不如痛快的放手離開。”

沒有迴音的山谷,就別讓期待撲空。

03.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的。

有人相愛,有人夜裡開車看海。

有人計劃見面,有人密謀離開。

有人出現在你生命裡,只是為了給你上一堂課,告訴你:

有些人,只適合遇見,不適合擁有。

如果太執著於某個人某種感覺,結局只會讓你很難收場。

所以一直以來,都有跟大家說:

永遠不要踮著腳尖去愛一個人,那樣站不穩。

真正值得你去愛,去爭取,去努力的人,是不需要你跑著去迎接的。

你只要站在原地,他會自己來擁抱你。

至於那個不可能的人,就算了吧。

他不喜歡你,不屬於你,你遇見了也沒用。

你忍住不聯絡他,他感謝你沒有打擾。

你為錯過他而遺憾,他為擺脫你而慶幸。

遇見這樣的人,還是及時止損吧。

再愛,再打擾,就不禮貌了。

共勉。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