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遠古文化與各部族的關係:炎帝族代表的文化、黃帝與仰韶文化

引言

炎帝是神農氏時代農業發展到一定階段,比較強大的一個業部落的稱謂或首領。黃帝馳名於古代在炎帝之後,雖然他們的祖族同出於少典氏和有嬌氏,但是炎帝部落發展較快,而且首先成了部落聯盟的首領。

炎帝族所代表的文化

炎帝族與黃帝族從少典和有嬌氏族先後分支出來。

炎帝族的勢力和聲譽,很長一段時間在中原地區一直是首屈一指的,黃帝族幾乎是無聲無息地生存著。

所以在這一個階段的文化,儘管是許多部族共同創造的,但只有由炎帝作為代表了。史書上有人把炎帝和神農氏合二而一,也有人把他們作為不同的代表看待。這似乎是一個矛盾。其實這並不矛盾。

在中原地區農業出現的最初階段,也就是新石器時代的早期,神農氏是這一時期所有農業部落的總代表,是農業初期階段的時代稱謂,與燧人氏、伏犧氏相類同。

神農氏可以包括炎帝,炎帝代表神農氏末期一個段。所以《帝王世紀》說:“炎帝神農氏”,把他們連稱了。為什麼說神農氏是新石器時代早期農業部落的代表呢?

第一,神農氏時代開始出現農業。

如《帝王世紀》說:神農氏“始教天下種谷,故號神農氏。”只說明一個問題,就是在神農時才開始出現了農業。隨著農業的出現,發明了耒耜之類的農業生產工具。《世本》說:“垂作銚”,宋衷注說:“垂,神農臣。”

中原遠古文化與各部族的關係:炎帝族代表的文化、黃帝與仰韶文化

用現代的話說:垂,是神農時代的一個部落或者氏族;銚,是古代用於農業生產的工具。

垂這個氏族製作農業生產工具是比較有名的。關於木製的耒耜,在中原地區由於客觀原因不易儲存,現在是看不到了,但是浙江餘姚河姆渡發現的距今六、七千年前的木製耜,還是可以借鑑的。其實中原地區有些石鏟可能就是石耜。

第二,神農時代開始出現了陶器。

如《古史考》中的關鍵在於“釋米加燒石上而食之”一句,說明這時還沒有陶器,不可能用陶器煮飯,只有把米置於燒紅的石頭上烙熟。

沒有陶器、“民方食谷”的時代,是神農氏初期階段。

那時的人們並不滿足“釋米加燒石上而食之”的狀況,婦女們在長期的生活實踐中發明了陶器。正如《太平御覽》引《周書》佚文說的“神農耕而陶”。

所以說陶器出現的初期階段也在神農氏時代。最早的陶器我們還沒有發現。但比較早、比較原始的陶器還是發現了。

在新鄭裴李崗發現了距今八千年前後的陶器,不僅器形簡單,而且燒製技術水平很差,器壁厚薄不勻,火候很低,質松易碎。

根據以上兩個方面情況的分析,神農氏時代,的確相當於新石器時代早期的農業部落階段。目前在中原地區考古發現的有裴李崗文化、磁山文化和老官臺文化。再早一點的還沒有發現。

中原地區早期的農業部族,經過了十七次或七十次的分支之後,其中有一個農業部落成了部落聯盟的首領。這個部落聯盟的首領大概就是神農氏時代後期的炎帝族。炎帝族擔任聯盟首領有多長時間?《帝王世紀》說:“凡八代,五百三十年,而軒轅氏興焉。”這裡說的軒轅氏指的就是黃帝。

炎帝第八代即炎帝榆罔,曾被蚩尤戰敗,又被黃帝戰敗,從此一蹶不振。黃帝代替了炎帝榆罔在中原地區的聲威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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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考古材料看,在仰韶時期人們的平均年齡只有三十多歲,八代最多也不過三百來年。因此,五百三十年應是炎帝族八次分支的年代。那麼炎帝族最強盛的時代,在中原遠古文化中屬於哪一類文化呢?

因為炎帝時代是部落聯盟出現的早期階段,這是一個社會的進步,它所處的考古時代當進入新石器時代早期與中期之交。

根據中原遠古文化的實際情況,我把新石器時代早期劃歸距今七千年以前;在距今七千年以下,五千年以上,在中原地區發現的遠古文化,我把它劃歸為新石器時代中期。

在這兩千年的時間裡,中原地區發現的主要是仰韶文化。

老官臺文化和半坡型別文化都是以陝西的渭水流域為基地,與炎帝早期活動的地域正相符合。

特別是半坡型別的遺址在渭水流域發現很多,分佈也較稠密,說明當時半坡型別的氏族或部落,星羅棋佈地居住在渭水流域上下。這一點很重要,它是炎帝族發展為部落聯盟的基礎,如果沒有這個基礎,也就不存在聯盟的起碼的條件了。

烈山氏即炎帝的一支,他有一個名叫柱的子族,不僅會種植穀物,而且還會種植蔬菜。在西安半坡遺址中發現一個陶罐裡,儲存有白菜或芥菜一類的種籽。

這一有趣的巧合,對於炎帝與半坡氏族的關係,或許也是一個小小的旁證。

黃帝與仰韶文化

在炎帝時期,黃帝部落也在不斷地發展壯大。東方的蚩尤部落也十分強大,與炎帝爭奪地域而且打敗了炎帝。

黃帝這時參與了爭奪戰,打敗了蚩尤,又打敗了炎帝,從此結束了炎帝的部落聯盟首領的地位,黃帝取而代之,我們把黃帝擔任部落聯盟首領這一階段,稱為黃帝時代。黃帝族活動的主要地域基本上是在中原地區,即仰韶文化分佈的範圍之內。關於這一點很重要,它是研究黃帝族與仰韶文化之間的關係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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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時期氏族林立,部落成百上千,黃帝部族由於他是這一時期著名的部落聯盟首領,而且是當時最強大的部族,所以我們應該把黃帝作為這一時期活動在中原地區部落的總代表。

在炎帝時黃帝族已經存在,黃帝時期的遠古文化,也有炎帝族後代一份功勞。

黃帝時期史書上記載的生產狀況,我們可以與仰韶文化加以對比。

《呂氏春秋》說:“黃帝有陶正”。用我們現在的話說,黃帝時期有專門管理生產陶器的“官員”。

官員倒不一定可靠,有製造陶器的專職人員是完全可能的,農業與手工業分離也是有可能的。《史記》上說:“黃帝命寧封為陶正”,寧封大概是燒製陶器的能手。《列仙傳》中還有一個相當重要的情況,就是燒製陶器時“能出五色煙”。這不是在燒彩陶嗎?!

我們知道彩陶上的彩繪,是礦物質顏料配成的,在未燒之前並沒有明顯的顏色,只有燒到相當火候時,才能顯現出真正的顏色,這與燒製唐三彩的道理是一樣的。

燒製陶器能出五色煙,據分析與燒彩陶有關。

如果這一判斷不錯,黃帝燒製彩陶時期就不會晚於也不會早於仰韶文化。

黃帝時燒製陶器的品種。《古史考》說:“黃帝時有釜、甑。”這兩件器物都是炊具。

從這兩件陶器我們還可以再推知幾件陶器,有陶釜必然要有陶灶,這是兩件相配合的炊具。

釜與甑也是相互配合的,甑置於釜上。這裡所提到的六種陶器,正好都是仰韶文化中常見的器物。關於食具,《物原》中說:“軒轅作碗、碟”。軒轅即黃帝。碗,同時也是缽,缽與碗是大同小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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碟與盤也基本相同,大者為盤,小者為碟,或者稱為小盤。

仰韶文化中出土有缽、碗、碟、盤。

這些器物有些在仰韶早期已經存在,有些到龍山時期也有。

特別是陶釜、陶灶,在仰韶文化早期的半坡型別中很難找到,但它卻是仰韶文化中期廟底溝型別的特點之一,說明黃帝時期不會達到仰韶文化早期。

《世本》說:“史皇作圖”,宋衷注說:“史皇,黃帝臣也。圖為畫物像也。”遠古的人們結繩記事和以畫記事,這是習以為常的,但是沒有審美的含義。所謂“畫之祖”,係指在繪畫方面最早取得顯著成就的氏族。

黃帝時的繪畫都畫些什麼呢?只是概括地說:“圖為畫物像也”。關於仰韶時期的圖畫,我們現在能看到的只有彩陶上的影象。

仰韶文化的彩陶花紋,除了圖案化了的幾何花紋外,還有各種動物、植物的花紋。

《世本》中說:“沮誦、倉頡作書”、“雍父作臼”、“雍父作杵”、“共鼓、貨狄作舟”“揮作弓”、“夷牟作矢”、“伯余作衣裳”、“胡曹作衣”、“垂作耒耜”、“垂作銚”、“垂作耨”,據史書註解這些都是黃帝時期的事。

另外,《史記·五帝本紀》說黃帝時“藝五種”(種五穀)等。以上這些記載在仰韶文化早、中、晚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甚至到龍山文化時期出土的器物中也有反映,因此,它的斷代意義不大。

儘管如此,它仍有一些參考價值。

中原遠古文化與各部族的關係:炎帝族代表的文化、黃帝與仰韶文化

《世本》說:“容成作調歷”。宋衷注:“容成,黃帝之臣”。《史記·五帝本紀》說:“蓋黃帝考定星曆,建立五行”。黃帝時是否有了“曆法”,倒不一定。根據當時農業生產已經發展到一定水平,人們懂得一些天象知識是可信的。

但是在仰韶文化中無法知道它的具體情況,只有一些跡象反映在彩陶花紋中,

如鄭州大河村仰韶文化晚期的彩陶中,發現有月亮紋、日暈紋、星座紋,在陶缽中發現的太陽紋,都是由十二個太陽組成。

這種反映天象的彩陶花紋,在仰韶文化早期沒有發現。

在陝西仰韶文化早期的半坡型別中已經有房屋建築。

但是在河南的絕大部分地區還沒有發現仰韶文化早期的地面上的房屋建築,只有中、晚期的仰韶文化中,才發現有地面上的木構房屋建築遺蹟。

以上所作的分析研究是,為了說明以黃帝為代表的部族是創造仰韶中、晚期文化的主人,但只是根據目前的考古資料,很大成份是推測性的,隨著今後考古的新發現也會進一步證實或推翻。

結語

炎帝族到榆罔時期,至少有一部分曾經遷徙到東方,在冀南、豫北和魯西一帶,與蚩尤和黃帝都打過仗。

黃帝族與仰韶文化存在著密切的關係,除了地域和時代基本上相符合之外,還有生產狀況方面給我們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證據。黃帝時期上限不能超仰韶文化,下限不會達到龍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