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和“小鮮肉”結婚,83年已婚女偽造證件冒充成這樣的女人

為穩定與九零後男朋友的關係,36歲已婚的楊某竟然偽造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冒充25歲的未婚女子與其登記結婚。

為了和“小鮮肉”結婚,83年已婚女偽造證件冒充成這樣的女人

前不久,江蘇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檢察院以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身份證件罪對楊某提起公訴。

為了和“小鮮肉”結婚,83年已婚女偽造證件冒充成這樣的女人

楊某出生於1983年,系南通某旅遊公司導遊,已於二零零五年與胡某登記結婚,結婚後育有一女。因為聚少離多,在生活瑣事上也常常產生分歧,二人在法律上雖仍維持著夫妻關係,但早就貌合神離。2018年,楊某北京帶團時邂逅了90後旅遊巴士司機小劉。雖然年過三十,但楊某打扮時尚且能說會道,小劉對其一見鍾情,展開熱烈追求後,兩人迅速墜入愛河。交往中,為拉近兩人距離,楊某謊稱自己是1994年出生未婚未育的小姑娘。兩人異地交往近一年後,小劉辭去工作,隻身來到南通向楊某求婚,楊某深受感動,立馬同意了他的請求。

為了和“小鮮肉”結婚,83年已婚女偽造證件冒充成這樣的女人

可登記結婚必須有效證件,便會曝露真正年紀。為了謊話不被戳破,楊某甘願犯險,透過網友偽造了戶口本和居民身份證,並於2019年8月使用假戶口簿和身份證與小劉至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可好景不長,2020年2月,浙江省溫嶺市民政局在市民小林欲登記結婚時發現,其合法身份證號碼已被楊某登記結婚時使用,以致案發。

為了和“小鮮肉”結婚,83年已婚女偽造證件冒充成這樣的女人

檢察機關認為,楊某為重婚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和身份證並應使用,其方式個人行為和目的行為分別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身份證件罪和重婚罪,依法應從重罪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身份證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