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有一段鮮為人知的歷史:太監禍害雷州半島

在1945年以前,沒有“湛江”這個詞,現在的湛江包括整個雷州半島和吳川、廉江地區,也就是明清時期的雷州府和高州府。而在明朝年間,居然有一批太監出入雷州府,也就是現在的雷州半島,給當地的人民帶來了災禍,在歷史上寫下了可恥的一筆。太監是北京紫禁城裡伺候皇室的,怎麼會千里迢迢來到雷州半島呢?今天就來給大家講一講這段鮮為人知的歷史。

湛江有一段鮮為人知的歷史:太監禍害雷州半島

太監又稱宦官,其職責是封建社會在皇宮裡伺候皇帝及其家屬。為避免皇室血統不純,太監都有閹割了的男子擔任。在古代,“無後為大”的觀念很嚴重,去宮裡當太監的男孩一般是窮苦人家的孩子,沒受過什麼教育,親近皇權後等於“突然發達”,出於一種補償的心態,往往會出現弄權專權的極度利己行為,對朝政和民生影響巨大。在明朝,太監擾亂朝政是出名的,萬曆年間的著名宦官“九千歲”魏忠賢則是一個典型人物。

其實,在明朝初年,太監的權力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因為太監干政在歷史上慘痛教訓太多,朱元璋為了子孫後代不重蹈覆轍,特別規定,鑑於之前朝代的失誤,宮裡的太監不能超過一百人,而且規定“內臣”(太監)不得干預政事,否則就問斬。

然而,明永樂年間,出了個傑出的太監名叫鄭和。鄭和下西洋後,明朝太監的影響力暴增,有的太監便有了“出使、專征、分鎮、刺臣民隱事諸大權”,此後愈演愈烈,以至於後來出現“東廠”“西廠”這種由太監主管的特務機構。這些太監,除了極少數有賢能的,絕大部分是心狠手辣的自私之輩,雷州半島也曾在明後朝受到太監之害,禍害的源頭則是“南海珍珠”。

過去,海水珍珠的養殖業很落後,沿海的珍珠基本是野生的或是簡單天然圍養的,珍珠是稀有之物,價值很高。古語說:“西珠不如東珠,東珠不如南珠”。徐聞雷州一帶的沿海是優質南珠的重要產地,明朝王室很看重這裡,多次派太監從京城來到雷州半島採珠。

明正統年間(1436-1449)以後,太監入雷州府的人次之多、時間之長、權力之大、危害之烈達到了頂峰,遠離京城的雷州府也出現了“太監之亂”。

據明《雷州府志》記載,自明洪武二十九年下詔採珠到萬曆三十七年詔罷採珠這213年時間內,共派出太監數十名前來執行採珠任務。雷州府的珠池叫做“對樂珠池”,位於雷州半島的西海岸。這附近還有一座珍珠城,也就是現在遂溪縣樂民鎮的西南部。

在明永樂年前之前,並沒有專門的官員負責採珠。後來,可能是宮內的需求過大(主要用於妃嬪們的裝飾),一直到正統初年,才派了兩名級別為“二員”的太監來鎮守雷州府和廉州府的珠池。這裡的廉州府是指廣西東南部一帶,北海的合浦一帶,也是南珠的重要產地。

在明朝,太監機構非常龐大,分為“二十四監”,分管不同領域。到雷州半島的太監多為內官監,為正四品官員,級別還不低。明正統年間,最早到雷州府的太監名叫張勇,是保定新城了,地地道道的北方人。

天順三年(1459年),監察御史(相當於現在的紀委官員)呂洪同和一名太監到“雷廉地區”採辦珍珠。這名內官的名字在史料上沒有記載,只知道這個事情是司禮太監福安奏請的,並得到皇帝批准的。關於這個事,《海康縣續志》有記載,並評論道:“明政不綱,閹黨擅政,此為嚆矢也。”嚆矢是指響箭,因發射時聲先於箭而到,故常用以比喻事物的開端,也就是說太監到雷州採珠這一奏請,意味道明朝閹黨專政開始的一個跡象。

最早的時候,這些太監只是在遂溪樂民鎮的珠池附近活動,後來到了明成化年間便遷入了雷州城中,開始危害百姓。

弘治年間,傅雷、陳榮、陳貫三名太監來到雷州半島,其中陳貫是福州長樂人氏,職位為“欽察提督珠崖監管廉瓊地方印緩監”,這個職位屬於欽差大臣,還兼管著廉州府和瓊州府,權力已達廣西和海南。

正德年間,入雷太監為牛榮和趙蘭。之前是廉州的珠監來管採珠的事,後來派了這兩名太監來採珠,由於他們橫行霸道,欺壓老百姓,因此激起了民變,後來又改為廉州的內監來管。說明管理採珠是一個“肥差”,想來撈油水的太監還不少。

由於採珠引發的民憤太大,嘉靖年間,當地的巡撫又上奏不便於兼管此事,建議交給軍方管理,於是又派一個叫李雷的太監下來。萬曆十六年,太監李敬又入雷鎮守珠池,次年,乾脆設了一個“太監廠”在樂民城。李鳳、李敬分別被封為礦監和稅監,同時監管市舶監(商船貿易)和珠監,有向皇帝提交專門奏摺的權力,一事一議。可見當時太監的權力有多大!

太監在雷州半島的勢力直到萬曆三十七年(1604年)才消失,這一年,太監李敬被召回京。至此,長達213年的“太監入雷守珠”活動才結束。而在這兩百多年的時間,雷州半島的老百姓卻被他們禍害得不輕。具體做了哪些壞事呢?

鎮守採珠,完全是為了皇室的奢華生活,耗費了大量的白銀。據嘉靖《廣東通志》記載:自成化自嘉靖年間,太監一共在廣東採珠6次,最多時花2。8萬兩白銀,最少時也有4000兩。太監們拿著這筆公款濫用權利,貪汙挪用,中飽私囊。據嘉靖年間的都副御史林富稱,守珠太監一年要花一千兩銀子,十年就有一萬兩,這在當時也是個很大的數目的。那個時候,老百姓二十兩銀子一家人可以過一年了。

入雷的太監以欽差大臣、朝廷命官自居,利用特權為所欲為。由於他們有特權,總督不得過問,各司官也不敢幹涉。

當時科學技術落後,採珠是一項很辛苦的工作。採珠人沒有氧氣裝置,只是屏氣深入海底,將珠貝撈出來,如遇到意外,很容易死於水下。採珠的工作主要是由當時的疍家(生活在船上的漁民)來做,毫無安全保障,時有漁民因採珠而喪生。

太監拿著國庫的重金,卻將採珠當成“勞役”分給老百姓,不但沒有薪水,還要自己提供採珠的工具。這樣的苦工繁重勞累,又有生命危險,誰也不願意去做,因而發生了“百姓逃竄”的事件。

更有甚者,太監勾結地方劣紳,掠奪民產。據《雷州府志》記錄,正德五年(1510年),太監牛榮勾結鄉紳張某橫行霸道,要求每一戶都拿出財產來充公,地方百姓叫苦不迭。

正德十四年(1519年),太監趙蘭到雷州半島,大家的評價是“視牛榮尤橫”,也就是說看上去比牛榮還要蠻橫,不擇手段地奪民產業。他聽說一個叫陳富的人有錢,便將他逮捕入獄,用長掃帚打得他狼狽不堪,眼看老命不保。

陳富的兒子心疼父親要被打死,去代他受刑,沒想到這趙太監狠毒無比,竟用炮烙之刑將陳富的兒子活活燙死了。

如前所述著趙蘭又誣告雷州府的知府,給他強行加了一個罪名下獄了。這件事再一次激起民變。雷州府有一個名叫陳時雍的舉人,帶著一些讀書人發起反抗,在大路上控訴太監禍民傷財的罪行。朝廷迫於壓力不得不撤回趙蘭。

太監李鳳、李敬,也是兩個“專困商”、“專擾民”的朝廷爪牙。有人揭發李鳳在廣東揮霍了五千萬錢的費用。而李敬在雷廉採珠七年,每年都能採到價值上萬銀兩的珍珠,而這些珍珠都是建立在老百姓沉重的勞役和財產生命的損失上的,讓當地的珠農的普通百姓士紳都陷入了水深火熱之中,帶來了巨大的災難。

這就是明朝太監以採珠為名禍害雷州半島的歷史。五百多年過去了,湛江的海洋生態環境發生了很大的改變,遂溪樂民的珍珠池已不復存在,而“湛江南珠”這一品牌特產,也漸漸衰落。關於這段歷史,你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