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西陵首陵,雍正泰陵遠祖陵而闢新陵,是當機立斷還是詳加思慮

1735年(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子時(晚上23點—凌晨1點),清朝入關後的第三位皇帝雍正駕崩於圓明園,享年58歲。其遺體被連夜運抵京師紫禁城,三天後(八月二十四)的申時(15—17點)入殮梓宮,並且按例停靈於乾清宮供嗣皇帝乾隆及百官祭奠。同年十一月十二,恭上廟號為“世宗”,11個月後(1736年【乾隆元年】十月十一日)奉移雍正梓宮前往易州(易縣)泰陵,停於隆恩殿之內。又過了四個半月,雍正帝的棺槨於1737年(乾隆二年)三月初二才正式入葬泰陵地宮。

那麼問題來了,按照清朝祖制來說,自清軍入關後開始逐漸吸收漢式的一些制度和習俗,兆葬之法就是其中之一。雖然作為“入關第一帝”的順治以及孝獻和孝康兩位皇后仍舊是以滿洲習俗透過火化之法將寶宮入葬孝陵地宮之內。但從康熙帝開始,正式仿照漢制實行土葬。並且,從西漢文帝劉恆繼位之初就建霸陵為開端,形成了“新帝繼位之初就當營建陵寢”的定製,清朝自康熙開始也是如此。

作為西陵首陵,雍正泰陵遠祖陵而闢新陵,是當機立斷還是詳加思慮

有違雍正風格的皇陵欽工

清聖祖於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駕崩,到1723年(雍正元年)九月初一入葬景陵地宮,歷時僅十個半月。而與此相對應,雍正帝卻足足用了一年零六個月,這與素來雷厲風行的雍正和以孝義為重的乾隆格格不入。由此只能說明一個事實,那就是終雍正在位的十三年,他的萬年吉地都未能修建完成,從而導致其入葬地宮的時間延遲。

雖然這種現象在清朝後世皇帝當中很普遍(

咸豐定陵、同治惠陵、光緒崇陵等皆如此

),但畢竟所處的時代不同,作為“康乾盛世”的紐帶與橋樑,雍正帝素以焚膏繼晷、勤勉治國而著稱,雖然其在位僅僅13年,但卻徹底改變了康熙晚期遺留下來的國庫空虛等難題。所以,並不會出現經濟緊缺的問題,並且這也不符合他幹練果決的風格。究其根本,主要受以下兩大因素的影響:

第一,政務繁忙,朝乾夕惕。

雍正於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繼位之時,已然年近半百(45歲),相較祖父順治6歲登基、父親康熙8歲登基來說,他並沒有那麼多時間和精力去思考除了朝政以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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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帝畫像

朕念皇考四十五年顧復深恩,勉承大統,仰荷貽謀之重大,夙夜祗懼,不遑寢食。天下幾務,無分鉅細,務期綜理詳明。

根據《清世宗實錄》和《世宗起居注》的記載與彙總,從繼位那一天開始,一直到去世的當天,雍正都始終保持一種忙於政務的狀態,幾乎很少有休閒和娛樂活動。踐祚13年當中,除了遵照祖制前往遵化東陵有8次告祭之外,他從未去過熱河行圍避暑,也未前往木蘭秋獮,諸如父親康熙和兒子乾隆十分熱衷的下江南、登泰山等活動也從不涉獵,甚至連關外三陵都沒有前往拜祭過,之所以連祖陵都未曾全數遵憲拜祭,雍正帝以“

勉承大統,夙夜袛懼,務期綜理詳明

”,足以見得在當時他自身的壓力著實不小。

實際上,壓力遠不止雍正說得那麼單純。在其繼位之初,前有父親駕崩,後有生母薨逝。出於孝道,雍正既要辦理好父母的喪事大典,也要將二人儘早入葬景陵地宮。而與此同時,康熙晚期所遺留下來的疑難雜症亟待解決,還要分身時刻關注當年九子奪嫡所遺留下的隱患,巨大而紛雜的壓力讓年逾四旬的雍正只能全身心投入到上述一系列頭等大事當中,焚膏繼晷而無暇分身。

第二,吉地選址本身就起步晚。

皇帝繼位之初就應營建皇陵,而第一步,就是卜擇吉地。陵址的選擇是需要皇帝本人和相度大臣以及一眾堪輿能人協同完成的,而且最終的決定權在皇帝自己手裡。受第一點當中各種壓力的影響,雍正難以在繼位的前三年去專心思考自己萬年吉地的事情,所以直到1726年(雍正四年)九月,在父母均已入葬、朝中緊張的局勢稍有緩解的前提下,雍正才開始思考自己未來山陵的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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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長達三年的泰陵選址

工部奏,萬年吉地需用物料。請派出官員,督同各省備辦。得上奏曰,楠木難得。如果不得,即松木亦堪應用。其備辦此等木植,自京城差遣官員,未免騷擾地方。即交與總督、巡撫,動正項錢糧採買。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雍正的吉地選址並不像父親和祖父那般順遂。1726年(雍正四年)九月二十四,雍正帝命怡親王允祥、文淵閣大學士張廷玉二人會同工部採辦吉地所需楠木。1727年(雍正五年)三月初十,正式下詔,遣李楠、明圖等人按照祖制前往遵化孝、景二陵附近“

敬謹相度

”。經過明圖等人的反覆查勘,在回奏雍正的奏摺中言道“

無可營建之處

”。

壬寅,諭大學士等。朕之本意,原欲於孝陵景陵之旁,卜擇將來吉地。而堪輿之人,俱以為無可營建之處。

精力有限的雍正帝只能在一個月後再一次派遣好兄弟怡親王允祥率領眾人在遵化境內昌瑞山皇陵之外的範圍內勘查。十幾天後,允祥等人發現遵化境內東北部的九鳳朝陽山實為一處上佳吉壤,為此具折上奏,有了最信任之人的推薦,雍正在很短的時間內,便確定了九鳳朝陽山作為自己未來的萬年吉地。

作為西陵首陵,雍正泰陵遠祖陵而闢新陵,是當機立斷還是詳加思慮

動用正項採買,不許剋扣。恐地方官員陽奉陰違,仍有擾累民間之事,應再行申飭。凡屬需用各項物料俱著該督撫動用正項錢糧,遴選賢員採買,按時價照數給予,不許分毫扣剋,務令小民均得利益,自然欣然樂從。該督撫等時時留心察訪,俾屬員敬謹遵奉。倘稍有不遵諭旨之處,朕必訪聞,將督撫一併從重治罪。

吉地選址一定,所有相應的木材、磚料等都需提上日程,在採辦工需過程中,體民之疾苦的雍正一再強調:“

動用正項購買,不許剋扣,恐地方官員陽奉陰違,仍有擾累民間之事,應再行申飭。

”恐有生變的世宗皇帝在同年十一月二十九再一次降旨,重申“

倘督撫與屬員稍有不遵諭旨之處,朕必訪聞,一干人等一併從重治罪

”。在吉地選址的過程中仍然不忘民生與反貪墨等大計,雍正的朝乾夕惕可見一斑。

雖然選定九鳳朝陽山為吉地陵址,所需工料也開始加緊籌集當中,僅遵化州本土所援引的轉料就多達120餘萬塊,看似規模宏大、效率倍增的前提下,卻直到一年多後(1729年【雍正七年】)方破土興工,由此可見雍正本人在山陵一事上的精力還是很有限的。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在開工後沒幾天,在陵穴部位動土之際就發現了純土之中又含砂石,這種情況不論哪位皇帝都是不允許的,何況雷厲風行的雍正。也正是此次的相度失敗,讓雍正加強了對自己未來山陵的重視程度。

作為西陵首陵,雍正泰陵遠祖陵而闢新陵,是當機立斷還是詳加思慮

後經選擇九鳳朝陽山吉壤具奏,朕意此地近依孝陵景陵,與朕初意相合。及精通堪輿之臣工,再加相度。以為規模雖大,而形局未全,穴中之土,又帶砂石,實不可用。

除卻穴中含砂石的不足,經過雍正特派的堪輿大臣詳加復勘,進一步發現九鳳朝陽山“規模雖大但形局未全,實不可用”的重大缺陷,到此,雍正帝果斷廢棄已然開工的九鳳朝陽山,命人另尋他處相度。經歷此次失敗後,對於一向胸有成竹的雍正來說,影響較大,所以為此他做出了一個大膽而又未知的決定。

之所以說大膽,是因為他公然棄順治帝所定的祖陵而去,派人以更大的範圍進行卜擇,甚至最遠到達了東北盛京一帶,當然,核心還是“

以京師附近為宜

”。而之所以又稱之為未知,則是因為此次的創新性卜擇能否為自己選到一處真正的上佳吉壤,甫下詔令的雍正心中實際上是沒譜的,運氣好可以選到中意之所,運氣不好的話既違背了祖制也順不了自己的心意,實在進退兩難。

作為西陵首陵,雍正泰陵遠祖陵而闢新陵,是當機立斷還是詳加思慮

不管怎樣,雍正最終還是下達了大範圍擇選吉地的諭旨,此次派往相度吉地的諸臣有和碩怡親王允祥(

康熙帝十三子

)、福建總督高其倬(

堪輿能人、多才多藝

)、烏雅。海望(

孝恭皇后族侄,雍正帝族兄弟,兩代帝王【雍正、乾隆】堪輿專事大臣

)、管志寧(

以精通相地堪輿之術而受到重用

)等人,可謂人才濟濟。

今據怡親王、總督高其倬等奏稱,相度得易州境內泰寧山太平峪萬年吉地。實乾坤聚秀之區,為陰陽和會之所。龍穴砂水,無美不收,形勢理氣,諸吉鹹備等語。朕覽所奏,其言山脈水法,條理分明,洵為上吉之壤。

時間緊迫任務又繁重,一眾人等不敢耽擱日夜兼程趕往京師附近以及東北盛京,共選出14處備選,經過兩次篩選和允祥、高其倬的再度復勘,最終劃定位於京師以西的易縣泰寧山腳之處的太平峪為最佳吉壤恭呈御覽,在繪圖貼說中,允祥等人稱泰寧山“

龍、穴、砂、水無美不收,形、勢、理、氣諸吉鹹備

”,經過雍正本人的詳加思慮,也認為太平峪“

山脈水法,條理分明

”。所以,在1730年1月20日(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二),太平峪最終確定為雍正的萬年吉地陵址,此時距離其下詔卜擇已經將近3年的時光。

作為西陵首陵,雍正泰陵遠祖陵而闢新陵,是當機立斷還是詳加思慮

遠祖陵而闢新陵的背後真因

此次卜擇雖然僅僅用了半年時間就塵埃落定,但雍正所面臨的難題才剛剛開始。眾所周知,位於遵化的昌瑞山皇陵是順治帝於1651年(順治八年)十二月在不用任何堪輿大臣的情況下“

遙擲佩韘

”而定,其後康熙的景陵也遵守成憲葬於父親孝陵附近。按例,後世皇帝必須都葬於昌瑞山,而雍正卻最終選擇了距離昌瑞山足足600餘里的泰寧山,如此前無古人的大膽做法,必然會受到一眾大臣的強力反對。雖然雍正本人一向行事果決,但輿論的作用也是不可小覷。此時,如何向群臣和天下交待便成為了急需解決之難題。

其實,雍正之所以遠離祖陵另闢新陵,並非昌瑞山除孝景二陵之外沒有吉壤,不然也不會出現後來的乾隆裕陵、咸豐定陵和同治惠陵。之所以會決然開闢一座全新的陵址,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作為西陵首陵,雍正泰陵遠祖陵而闢新陵,是當機立斷還是詳加思慮

首先,就雍正本人的初始動機來看

,在其最開始下詔卜擇之時,並未想著要另闢陵區任意相度,而是命人在昌瑞山祖、父陵寢附近查勘。雖然關於此次卜擇的記載並未見於《清史稿》以及《世宗實錄》當中,但在《雍正朝起居注》中卻明確記載了雍正派馬蘭鎮(東陵)總兵特恆協助明圖等人相度的記錄,試問如果不是前往昌瑞山卜擇,又為何會派常駐祖陵附近的特恆協辦。

況且,雍正的皇長子弘暉(1697—1704)與皇三子弘時(1704—1727)最初是建在東陵附近的黃花山腳,如果雍正沒有想過遵守成憲,其二子又何來祔葬於昌瑞山之說。當然,在1738年(乾隆三年)十一月初五,由於雍正帝泰陵已定,所以在乾隆的詔令之下,二人的金棺由東陵黃花山遷往西陵端親王園寢之內,再度體現“

子隨父葬

”之意。

其次,關於九鳳朝陽山的堪輿問題。

前文說到,在九鳳朝陽山相度過程中,發現“

穴中帶砂石且形局未全

”,此為皇陵卜擇之大忌,從之後兒子乾隆和曾孫道光卜擇陵址時,九鳳朝陽山也均未選中便可看出,此地確實存在不可容許之缺陷,並非雍正刻意廢棄的任性妄為。

作為西陵首陵,雍正泰陵遠祖陵而闢新陵,是當機立斷還是詳加思慮

泰陵石像生

再者,個人要求過高。

當然,在昌瑞山之後又建起三座帝陵的情況下而仍舊未入雍正之眼,可以充分體現出他對於自己未來吉地的標準還是要求非常高的。在第一次昌瑞山相度之時,堪輿大臣回覆的“

無可營建之處

”,實則可以詳化為“

無可有皇帝心中所屬之營建之處

”,畢竟最終的拍板權在雍正自己手裡,所以標準自然也由雍正欽定。

但於孝陵景陵相去數百里,朕心不忍。且與古帝王規制典禮有無未合之處。著大學士、九卿、詳悉會議具奏。尋議,謹按帝王世紀、及通志通考諸書。歷代帝王營建之地,遠或千餘里,近亦二三百里。地脈之呈瑞,關乎天運之發祥。歷數千百里蟠結之福區,自非一方獨擅其靈秀。今泰寧山太平峪萬年吉地,雖於孝陵景陵相去數百里。然易州、及遵化州,皆與京師密邇,實未為遙遠。又泰寧山雄高群巘,抽脈自管涔恆嶽而來。襟帶百川,分水以拒馬滹沱為界。相其形局,既屬大地之凝庥,稽之典章,又合三代而同揆。伏乞欽派大臣,遵照定製,敬謹辦理。自集純嘏於萬年,流嘉祉於奕葉矣。得旨,大學士九卿等、引據史冊典禮陳奏,朕心始安。一應所需工料等項,俱著動用內庫銀兩辦理,規模製度,務從儉樸。其石像等件,需用石工浩繁,頗勞人力,不必建設,著該部遵行。

當然,要求過高的結果就是難以一時覓到吉壤最終遠離祖陵選擇了泰寧山太平峪。而面對天下悠悠之口,此時的雍正想出一條妙計,在允祥、高其倬等人呈送太平峪燙樣之後,雖然甚合其心意,但仍以“

與孝陵、景陵相距數百里,朕心不忍,且與古帝王規制典禮有無未合之處

”為由,命王大臣、九卿等人“

詳悉會議具奏

”。如此一來,既表明了自己一直以來的進退兩難,又能透過百官會議而使臣民賓服,實為兩全其美之策。

作為西陵首陵,雍正泰陵遠祖陵而闢新陵,是當機立斷還是詳加思慮

百官自然不乏洞悉帝意之人,沒過多久,以“

伏乞欽派大臣、遵照定製,敬謹辦理

”同意雍正在泰寧山建立陵址,並且為了讓雍正心安讓天下信服,透過對古往今來一系列引經據典,從而證明遠離祖陵新建陵址一事並非孤例,有先例可循自然不會違背兆葬之法。加之“

今泰寧山太平峪萬年吉地。雖於孝陵景陵相去數百里。然易州、及遵化州、皆與京師密邇。

”,最終泰寧山得以月餘之內就順利卜定,離不開雍正的思慮周全和百官的費盡心機。

史海君說:

儘管如此,雍正本人在國庫充盈之際,還是建議在營建吉地之時“

規模製度務從儉樸,其石像等件需用石工浩繁,頗勞人力,不必建設

”,並且在吉地破土興工之後,針對遷移相應村莊一事上,雍正也做出“

照應得之價,加倍賞給

”等語,如此節省吉地欽工費用但同時又給利於民的政策,既透過節省成本對遠離祖陵一事做出彌補,也體現其重視民生之宗旨。

值得一提的是,相對雍正作出“

毋庸建石像生

”的指令,作為以孝道著稱的乾隆,於繼位之初就命和親王弘晝、戶部尚書海望等人詳加復勘,最終還是為父親建了標準的5對石像生以示崇敬之意。當然,在要求甚高的雍正心中,十全十美的泰寧山吉地也並非真的完美無瑕,諸如神道以及石像生就被泰陵的案山蜘蛛山而攔腰隔斷,故而使神道不得不繞蜘蛛山周邊而建未能呈筆直之狀,“

隨山川形勢盤旋

”。

作為西陵首陵,雍正泰陵遠祖陵而闢新陵,是當機立斷還是詳加思慮

泰寧山吉地工程於1730年(雍正八年)八月十九破土興工,但直到其去世,也未曾完工。究其根本,主要還是在新闢陵址之後,雍正一方面沒有留下仿照昌瑞山孝陵規制而建的諭旨,另一方面也未曾對嗣皇帝乾隆做出泰寧山以後亦可隨葬後世皇帝的指令,在如此兩難的境地下,導致其陵寢工程最終於1736年(乾隆元年)九月十六方全工告竣,為此歷時長達六年(

加上選址,長達10年

)的泰陵工程終於順利收尾,這也是為何在去世一年多之後,雍正才入葬泰陵地宮的真正原因。而乾隆面對父親未留下未來東西二陵兆葬安排的難題,最終選擇以“

昭穆次序

”巧妙破解。

參考資料:

《陵寢易知》

《雍正朝起居注》

《昌瑞山萬年統志》

《雍正硃批奏摺》

《乾隆朝上諭檔》

《清世宗實錄》、《清高宗實錄》

趙爾巽《清史稿。世宗本紀》、《清史稿。高宗本紀》、《清史稿。卷二百一十四。列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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