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知商紂王殘暴,周討伐商,原來他們的爺爺輩兒,是這種關係

商朝前期是一個強盛的奴隸制國家。商朝中後期開始,在西部地區汾水下游一帶出現了“羌方”人群,這群人給商朝的西部邊境造成了壓力,給商朝邊境居住的人帶來很多幹擾和麻煩。對此,商朝不能坐視不理,多次出兵出擊羌方,剛開始的時候商朝還可以打勝仗,後來漸漸地,不知道是羌方變強大了還是商朝變弱了,勝負就不那麼確定起來。連年的戰爭對於他們雙方都是不利的,所以他們想用和平的方式結束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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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過渡期的商王是武乙,它是商紂王的曾祖父,他發現了一個陝西很有潛力的部落,也就是周文王這一支部落。武乙在位的第三十四年,他做出一個重大決定,就是以“

地三十里,玉十珏,馬八匹”將該部落招募到自己的麾下。

“玉十珏”就是“十對美玉”,古人認為王和玉可以相通,象形字可以視為兩塊對稱的玉石。在古代,“珏”是玉器數量的單位,古人琢玉的時候,把一塊玉石對半分成兩塊,製成一塊對稱的玉璧,合稱一珏。十對玉璧是具有極高價值的。該部落的首領季歷收下這些物品,同意了商王的要求,成為商朝的一方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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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歷他們偏居一方,擁有很高的自治權,但一直遵守對商王的承諾,雖然武乙第二年就在渭水下游戰死,可是他仍然率領自己的部落多次從陝西進攻山西南部的羌方,幫助商朝滅掉了羌方或是招撫了這一支隊伍,總之在商朝末年的甲骨文中,已經再也看不到關於羌方的任何文字了。而這個為商朝解決羌方難題的部落叫作周,季歷是周文王的父親,周武王的爺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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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歷一生效忠大商,他被封為“牧師”,這個官職在《周禮》中是有記載的,字面意思是牧馬官,實際含義有點類似於後面的大司馬之類,算是比較高的官職。季歷與武乙透過交換建立合作關係,雙方信守諾言,季歷獲得了玉十珏這樣珍貴的報酬,商王更是除去了心腹大患,這是一場雙贏的買賣。可是到了後來,商紂王和周文王、周武王之間發生衝突,他們兩方的關係就此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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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商紂王的曾祖父一輩開始,周文王一方效忠大商,周文王則是從他的父輩開始接觸這種為臣的觀念,這還不算是君臣情感根深蒂固的情況。雙方本就因交換而達成合作,而後雙方當事人又都故去了,留下後人謹守先輩訓導,各守本分就好,偏偏商紂王殘暴,也沒有看清楚自己與諸方割據勢力之間的關係,過於強調自己的天子之威,以勢力壓人,周和一些有著自主兵權的勢力又豈能真的乖乖聽話呢?紂王以其殘暴不仁揮霍的正是先輩用金錢和信義交換而來的東西,這樣換來又換去,商和周從敵人變成朋友,又從朋友變回了敵人,這是玉十珏的交換力失效了嗎?錢財終究有用完的一天,而後又回到起點,他們開始了新的競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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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應時勢和民心,周最終取代了商,周人本不是商的長久順民,而應盡之恩義也已經盡到,後世展開戰爭,這隻能是從頭算起。西伯侯姬昌也就是周文王不是承諾效忠大商的人,更沒有義務效忠昏君,姑息亂世,所以人們非但不將其反商之軍隊稱為叛軍,反而將西岐大軍稱作義軍,可見周取代商是歷史的必然趨勢,從前因為交換而建立的君臣關係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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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交換是從很早開始就有的先民活動,在沒有貨幣出現的時候就透過雙方互相講條件來達成交易。大商與西岐西伯侯家的關係就是用這種交換方式來建立的,用我們如今的經濟貿易原則來說,雙方公平自願,平等互利,即使有主從概念,任何一方也都不能太過分,否則翻臉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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