渾源一輛小型麵包車上竟然坐了12個人!車輛超員別狡辯,小孩也算人數

7月28日,山西省公安廳交管局通報了一組暑期超員的典型違法,提醒各位父母假期出門“遛娃”,別忽略了安全的重要性。

案例一 兩個媽媽懷裡各抱一個娃

7月25日15時50分,渾源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旅遊中隊在大轉盤執勤時,發現一輛小型麵包車內坐滿了人。經核實,這輛核載8人的麵包車竟然乘坐了12人。原來,這是一家人,從應縣赴喜宴回來,車內不僅多擠了兩個大人,還有兩個孩子被母親抱在懷裡。

民警當即對駕駛人和乘客進行了批評教育,透過安全教育讓乘客明白乘坐超員車的危害性和危險性,隨後,責令駕駛人進行卸客轉運,並依法對駕駛人作出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

案例二 吃奶孩子算“半個人”?

7月21日9時20分許,渾源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民警在縣道韓鎮線對一輛麵包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核載7人,實載9人。

“只有8個大人,另一個還是個吃奶孩子,算超1個半。”當民警核對完乘客後,麵包車駕駛人竟然這樣解釋。民警聽了這話也是哭笑不得,只得耐心對該駕駛員現場“普法”:“小孩也是一個生命,車輛在載客中嚴格按照人數來計數,不分年齡。”

隨即,民警責令駕駛人張某某安排車輛協助轉運。消除安全隱患後,民警對其作出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超員車上哪個人最危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如果超員,將如何處罰呢?

交警解釋,按照法規規定,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罰款200元,記3分;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罰款200元,記6分。

車輛超員怎麼計算呢?

在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裡,對於載客汽車的核載數量是以人數為計算的,對於乘車人的身高、體重、年齡並沒有作出規定,所以車輛是否超員,是根據實際乘車人數有沒有超過核定人數標準來計算的,並不區分大人還是小孩。即便一輛核載五人的轎車上坐了5個大人外加一個小孩或者嬰兒,哪怕這個小孩沒有佔座位,那也是6人,算超員。

交警介紹,假期出行,很多人覺得多個孩子擠一下沒什麼,其實超員車輛中,這個多出來的無座的孩子才是最危險的。眾所周知,超員危害,主要是超員超載導致車輛超出其載重量,增加行車時的不穩定性;同時載重越大,慣性越大,制動距離延長,危險性也相應增大。此外,超員超載情況下,輪胎易因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爆胎,易導致失控側翻等事故的發生。交警提醒,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家用車輛設計中,每個核載人員都有相應的安全氣囊、安全帶等,超出的人員是處於完全沒保護狀態的。也就是說,超載的孩子或者嬰兒,在出現事故時,是完全沒有任何保護措施的。只要車輛發生碰撞,就一定會飛離出去,將比其他人員更易受傷,且受傷程度更嚴重。

採寫:山西晚報全媒體記者 楊晶

實習生 王思暢

山西大同交警

原標題:《渾源一輛小型麵包車上竟然坐了12個人!車輛超員別狡辯,小孩也算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