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監護:一張託付生命的協議書

意定監護:一張託付生命的協議書

第三屆意定監護研修班的全體學員。受訪者供圖

意定監護:一張託付生命的協議書

李辰陽給公證員們講解問題。受訪者供圖

意定監護:一張託付生命的協議書

自閉症孩童畫的畫。受訪者供圖

踏進這間辦公室的,有八十多歲的老人、自閉症兒童的家長、有挺著大肚子要到預產期的孕婦、有隱秘的同性愛人,還有某個鉅富家族的繼承人……8月12日這天,73歲的王耿生坐著輪椅進來,掀開衣服,肚皮上還連著尿袋。

兒子早逝,身體不好的王耿生,兩年多時間裡,一直住在養護中心。由於戶口在外地,每次醫療報銷都只能本人到場。他想找個法律認可的能為自己簽字的人。

在過去,這可能是件難辦的事,2017年實施的《民法總則》第33條規定,監護關係不再受限於血緣、婚姻、收養,所有成年人可以自由指定監護人,只要你信任他。在那以後,上海普陀公證處公證員李辰陽見到了各種各樣的監護關係,有人選擇把餘生託付給樓下賣水果的夫妻,有房東和房客互相成了監護人,有老人找到了曾經在餐館門口扶起自己的年輕人,老同事、曾經的下屬和鄰居都成了意定監護人的選項。

越來越多的人從中看到了希望。上海新虹橋公證處公證員馮愛芳參加過不少公證人員的研討會,在意定監護的研討班,所有人表現得都很熱情,“有種雄心壯志的感覺”。長期以來,公證員的工作在外界看來就是機械的稽核和蓋章,意定監護給了一種可能性:我要做一件偉大的事情了。

自己做決定

8月16日的下午,上海普陀公證處的公證員李辰陽要上門拜訪一個76歲的老人。

穿過晾衣杆、公告欄和小區的石凳,沿著拐角處擺滿了廢紙箱和花盆的走廊,五樓,李辰陽敲門,開門的人是老人錢文華的哥哥。

錢文華躺在床上,胳膊能看出來骨頭的形狀。屋子裡也老,牆皮脫落,沙發爛了,露出來扶手裡的海綿,即便是白天,窗簾緊閉,只留了一條縫。

錢文華哥哥告訴李辰陽,錢文華一個人住在老房子裡,半個月以前,突發腸癌,下床的時候兩眼一黑,全身摔到地下。一天時間裡,大小便失禁,直到鄰居聞見臭味,敲門沒反應,報告到了居委會。

居委會不敢隨意處置,透過派出所找到了錢文華的兒子,兒子沿著外牆爬上五樓,從窗戶翻進了房間,才把錢文華救出來,送到醫院。

他已經20年沒有見過兒子了。在醫院住了一天,兒子簽字回家了,便不再管了。

兒子離開後,錢文華委託哥哥找到李辰陽,要辦理意定監護,把生前事交給自己的哥哥。

在意定監護制度制定之前,李辰陽在2013年發起上海地區遺囑公證公益服務活動,就發現,遺囑解決的是身後事,但很多老人想解決的是生前事。

錢文華的哥哥到過公證處諮詢了兩次。正式辦理前,李辰陽提出來,要見錢文華一面。李辰陽把錢文華的哥哥支開。問錢文華,“你哥對你都還好吧?”

“好。”因為生病,錢文華說話慢,口齒不清,要重複幾遍才能聽清楚。

“你兒子還有希望嗎?”

錢文華把左手舉起來,握拳,晃了晃。

“房子要賣掉吧。”

“賣掉的。”

“你覺得哥哥會不會把錢給你弄走呢?”

“不怕。”

明確了錢文華本人的意願,李辰陽放心了,勸他“現在先管自己活著,有錢了自己治療,別想著省錢給誰,”要“自私一點”,最好是把錢“花光、用光”,再活個二十年。

“各路人按照各自的理解來操作”

2015年4月24日,《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首次為年滿六十的老人規定了意定監護制度,這意味著監護關係不再受血緣關係的約束,老年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自由選擇監護人。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婚姻家事法與婦女權益保護法研究中心主任李霞是中國內地最早引入“意定監護”概念並參與相關立法的法學專家。考慮到失能失智現象不侷限於老年人,李霞說,“十八歲成年到老年失去能力前,可能遇到各種意外事件,導致身體殘疾,或者大腦功能受損傷,”2017年10月1日實施的《民法總則》第33條將“意定監護”這一概念的適用人群,擴大到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政策頒佈後,馬上有了響應,不斷有人來到公證處諮詢。李辰陽一開始也不知道怎麼辦理,摸索著來。

有老人想做意定監護,但身邊找不到可信賴的人,和李辰陽聊一下午,問他,“你講得蠻好,你做我的監護人好吧?”

“那不行,我這又要公證又要做監護人,相當於一邊當裁判一邊當選手,不行的。”

李辰陽幫助老人回憶,身邊有沒有關係好的前同事?鄰居人怎麼樣?最近有沒有人來看過你?等老人想起來幾位,李辰陽又教他,不能直說,怕嚇到人家,“你把他約出來請個飯,聊一聊老了吧,要人幫忙的,我哪天有個頭疼腦熱,你陪我到醫院好吧。”

等對方來了公證處,李辰陽再幫著勸。

說通了監護人,下一步依舊難辦。有關意定監護的“三十三條”只有88個字,法條裡寫清楚的是,成年人可以為自己選擇意定監護人,但是,意定監護設立裡,涉及人身關係,有財產保護。但財產保護的方式、監管、限制,人身關係的登記、解除、撤銷,都沒有任何可以參照的法條。擔任監護人有什麼限制?要承擔哪些責任?法條沒有告訴公證員。

公證協議的框架、內容都要從零開始設計,沒有可供參考的先例。李辰陽想到參照其他地方的標準,結果發現中國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地各有不同,中國香港的意定監護只管理財產、不委託人身,新加坡的只需要簽署協議,甚至不需要備案,而在日本,意定監護協議生效需要法院指定監督人。

實踐中沒有可依照的法律規範,只能“各路人按照各自的理解來操作。”2017年,李辰陽的朋友、上海新虹橋公證處公證員馮愛芳也帶著團隊的四位公證員一起摸索著前進。

她會問來公證的雙方,你們是什麼關係?得到的答案,有遠親、有鄰居,還有舊時的同事,甚至毫無關係的陌生人。

接著問,你為什麼指定對方做監護人?馮愛芳擔心老人們被騙,有老人指定家裡的保姆做監護人,馮愛芳打電話到小區居委會打聽,又到老人家裡和鄰居家盤問,確認了保姆善待老人以後,才肯下一步。

下一個問題是,監護人有什麼責任和權利?馮愛芳換了思路,去問老人,你希望監護人幫你做什麼事?

大部分來辦理意定監護公證的人難以講清楚自己的需求,他們的說法是“把我就交給他了”,馮愛芳和他們坐在辦公室裡一點點聊,平常都去哪辦事?有沒有住養老院的想法?去醫院要是昏迷了,願意他幫你做決定嗎?

問清楚這些,馮愛芳再把它們細化成一條條文字寫進公證文書裡,十幾頁紙,往往需要見不下三次面,一條條磨出來。

政策釋出至今,李辰陽也摸索著做了300多例意定監護公證,其中80%都是老年人。見的老人多了,他也成了半個養老專家,有老人來到辦公室問他,上海哪兒的養老院不錯?有能收精神病患者的嗎?去哪能做老年痴呆的檢查?遺體捐獻怎麼操作?海葬、土葬、樹葬有什麼區別?李辰陽和老人們聊天得到的資訊,又回饋給更多的老人。

在這個過程裡,李辰陽見到了各種各樣的養老關係。有房東和房客,有腎病的病人互相做監護人,更多的是曾經的老同事、老手下,因為一起多喝了點酒結下關係,有個男人曾經在飯店門口扶起一個摔跤的老人,後來兩個人熟絡了,做了老人的監護人,每週末騎著摩托車帶老人去公園遛彎。

在公證處的辦公室,李辰陽見到八十多歲的老人洪方,帶來一對三十多歲的夫妻,要他們做自己的監護人。李辰陽問,“你們什麼關係?”

“沒得關係。”老人說,這對夫妻是小區樓下賣水果的。

李辰陽嚇了一跳,找藉口讓夫妻出去影印材料,問老人,“你這是不是被騙了啊?”

洪方說,想趁自己清醒的時候,為這一家人留點東西,他也老了,兒子去年去世,什麼都沒留下,家裡的親戚也十多年沒聯絡,他成了孤零零的一個人。萬一將來想住養老院,連個能簽字的人都沒有。能想起來最親近的,就是小區門口賣水果的這對夫妻,每次買東西,夫婦的女兒都甜甜地叫“爺爺”。

李辰陽為洪方辦理了手續,但要求這對夫妻必須長期發照片、影片給他,彙報洪方的情況。發來的影片裡,洪方總是笑著的,8月9日,洪方過88歲生日,買了大蛋糕,大家圍著他唱生日歌。

一個到一百個

2019年,上海的公證員們開始把探索出來的經驗,分享到全國。公證員們從北京、河北、內蒙古、山東、江西等十多個省份趕過來。

馮愛芳是研修班的講師之一,第一次研修班前,幾位講師聚在一起討論,要不要把協議做成範本分發給來聽課的公證員?討論後,所有人一致的決定是,不給模板。

“給他一個模板,可能很快上手,但是工作人員可能會一味套這個模板,”馮愛芳考慮到,每個委託人、每個家庭情況不同,“我們不給模板,就是強迫公證員自己去深挖、自己去聊,聊清楚委託人和監護人的關係和需求,逼他們自己去做個性化的公證協議。”

研修班的講師15人,包括了律師、學者、相關公益組織的負責人和公證員,從法律和實際操作上講解意定監護。公證員們還分組練習,針對孤寡獨居老人、心智障礙子女家庭、單親子女父母、同性同居伴侶等群體進行討論。

馮愛芳參加過不少公證人員的研討會,談到意定監護,所有人都很熱情,“有種雄心壯志的感覺”,想馬上上手。長期以來,公證員的工作在外界看來就是機械的稽核和蓋章,意定監護給了一種可能性:我要做一件偉大的事情了。

李辰陽把意定監護相關檔案整理成一摞放在辦公室裡,有人來諮詢了,拿出來翻開講解。放在第一頁的,是一張大箭頭,從左向右貫穿一頁紙,對應著人生的幾個階段:清醒階段,糊塗階段,死亡,死後。意定監護協議裡,包含了一份《我的五個願望》的問卷,用來提前安排糊塗階段的手術。

問卷裡,可以選擇自己生命垂危時的急救術,詳細列出了心臟復甦術、呼吸機、餵食管、血液透析……除此以外,還能選擇希望定期有人剪指甲、理髮、剃鬚和刷牙,病重時有照片掛在病床附近,臨終時有音樂陪伴。老人們喜歡這個問卷,拿到問卷說,“太好了,我就需要這個。”

幾乎所有人都拒絕在喉嚨裡插管子,希望能保持衛生,都勾選了需要陪伴。很多老人希望去世後不通知子女,有老人希望自己悄無聲息地去世。

研修班辦了三期,至今,全國已有170家可以辦理意定監護的公證處,分佈在幾十個市、縣裡。來自廣州的公證員周喆琳,曾經是研修班的學員,接受培訓後,她花了幾天時間思考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意定監護人和法定監護人權利是平等的嗎?

周喆琳經手的一個案例中,來諮詢的年輕的男人趙凱,查出了癌症,醫生預測,只有三個月的時間了。他剛結婚兩年,女兒只有一歲。

趙凱擔心妻子將來改嫁,沒有人照顧女兒,希望做意定監護,指定母親是女兒的監護人。從法律層面上,趙凱的母親是他為女兒指定的意定監護人,而妻子是女兒的法定監護人,兩者的位階順序目前尚無明確規定。

為趙凱辦理的時候,周喆琳考慮,趙凱的母親相當於他死後意志的延續,“不是說剝奪了他太太的監護權,而是選擇了自己的母親代表他的角色,和太太共同履行職責。”

最終,周喆琳決定在條文中寫明,母親代替趙凱履行監護的責任,和女兒的母親有同等的權利。具體到女兒將來的讀書、財產支配、照料和更名權,都需要母親和妻子的共同協商決定。等女兒成長到有自我意識的階段,再詢問女兒本人的意願。

彌留之際,趙凱“像地道戰一樣”,躲著妻子面談協議細節。協議完成後,趙凱離世,妻子這才得知了協議的存在,她平靜地接受了。

周喆琳鬆了一口氣,趙凱留下最後的心願,她幫助達成了。辦完意定監護,有人胖了三斤,有人終於能睡好覺了,有重症病房裡的人在協議蓋好章後不久就斷了氣,有攢了一輩子錢的老人做完證明,一次性拿了兩萬塊買項鍊。

他們終於放鬆下來了,馮愛芳把這比喻成火柴,一個個公證員帶著一個個火種,照耀孤老老人、殘障家庭,讓越來越多的人找到了希望。而且,“這份協議是要管人一輩子的。”

先保障亟須的群體

意定監護火了。

5月,周喆琳參加了廣州一所特殊孩子家長俱樂部的年會,給家長們講解意定監護。現場來了幾十個家長,大都帶著孩子。開會的時候,這些孩子表現得和普通小孩無異,休息時間,周喆琳發現,孩子們不懂得自己上廁所,有孩子激動地往窗戶跑,要把腦袋伸出去。

這是一群自閉症孩子,他們的家長群裡流傳著一句話,“不怕死,怕死後孩子怎麼活”。周喆琳曾聽家長說過,自閉症兒童只要離開父母,只能存活一年時間。

李辰陽也曾遇到過一個特殊的諮詢者周良驊,他的兒子現在22歲,在3歲時確診為自閉症,周良驊希望搞清楚意定監護上的法律問題,中國臺灣與中國香港有許多民間NGO組織可以成為自閉症兒童的監護人,而在內地,周良驊沒有找到這樣的組織。他希望牽頭成立一個社會組織,往後,他可以和社會組織簽訂協議,安排好自己過世後兒子的養老問題。

今年1月,由周良驊發起、96個自閉症兒童家長組成的“監察中心”開始試執行,對自閉症孩子進行定期探視。目前,探視物件大都是父母老去、不便照料的“大兒童”。

每次探望後,志願者需要在辦公軟體上填寫探視日誌,“床位有無改變”、“吃東西是否正常”、“呼喚有沒有反應”、“四肢有無損傷”……周良驊假設自己離世後,兒子可能遇到的問題,都寫進了問卷。

每位探視物件都有一份授權書,由孩子家長簽字授權探視,授權書提示了注意事項,包括避免和孩子有身體接觸、每次探視儘量縮短時間、不要給孩子吃巧克力等對病情不利的食物。“人生就是透過這個檔案連線起來,”李辰陽說,“說句不好聽的,死人從墳墓裡伸出來一隻手。”

除了自閉症兒童,不能照料自己的精神病人、殘疾人等,都是意定監護的適用物件。李辰陽記得一位74歲的大爺託付自己精神障礙的兄弟,留言寫滿了格子,又超出來,寫到紙張的縫隙處,交代了自己的兄弟喜歡看《人民日報》,喜歡喝可樂,但是一天最多給他喝幾口,每個月要給他吃一次水果,兩個月要洗一次衣服,半個月要剪次頭髮。辦完意定監護後,他說自己可以放心地老了。

意定監護也擴散到了LGBT圈子。7月19日,南京公證處公眾號釋出了《意定監護公證,搭建LGBT群體愛的橋樑》的文章,在LGBT圈子大家把它比喻成“一張官方的結婚證”。

于濤是上海同性戀親友會的志願者,他覺得,對於意定監護,同性戀群體是“鑽了個空子”。“非常渴望出現這麼一張官方認定的證書,正好這一條符合了我們當下的需求。”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朱曉喆認為,“從法條制定來看,同性戀群體不屬於物件,但實際應用中把它擴散出去了”,他們將意定監護當成了“替代婚姻當中那些權利義務的功能”。李霞也說,“這份證書不是婚姻證書,即使他們這麼理解,但是法律上它不是。”

有云南的同性戀愛人打電話給馮愛芳,男孩26歲,和男朋友認識剛兩年,馮愛芳勸他不要著急,今天籤和十年後籤是一樣的。他們“只是想給對方一個安全感”,馮愛芳說,“制度還在初期,我們迴歸到立法本意,先保障亟須的群體。”

走在立法前面

李霞開始擔心,意定監護政策似乎被濫用了。

一方面,人們似乎把它當成了萬能的政策,好像找到一個監護人可以解決所有問題,另一方面,在目前的社會實踐中,意定監護剛剛起步,還未能顧及到全面的問題。李霞擔心,等到幾年後,這些簽訂了意定監護協議的人進入失能失智階段,協議生效,可能會有負面問題不斷髮生。“比如意定監護人超越代理許可權,可能虐待,替被監護人做不符合他意願的決定。”

周喆琳覺得,“意定監護比遺囑更謹慎,遺囑是閉了眼睛以後的事,但是意定監護處理的是生不如死時候的事。”意定監護的啟動大都在失能失智階段,“打個比方,我昏迷在ICU病房,需要一個信任的人來為我做決定,要不要繼續維持生命?要不要積極治療?如果康復了,要去養老院還是回家護理?”

“這個制度在國外已經實行60多年,相當豐富成熟。”李霞介紹,日本有12個條文、韓國有8個,而中國內地只有一條,“目前意定監護的實踐遠超立法。”

在日本,意定監護配套有監督人制度,當辦理人進入失能失智階段後,由法院指派監督人。而在中國內地,意定監護大多缺少監督環節。李辰陽經手的諸多案例中,沒有監督人的佔到90%,許多委託人出於對監護人的信任表示不需要監督。“一旦建立了監護關係,某些時候監護人就掌握了被監護人的‘生殺大權’,”李辰陽說,監督機制本質上是為了保護被監護人。

監督人最好是沒有利害關係的第三方,比如專業的社會組織,而目前中國內地並沒有此類組織。沒有監督人的案例中,實踐上是由公證處承擔監督職能,一份協議簽下來,李辰陽要求監護人每個月定期反饋被監護人的狀態,拍照片、影片、寫文章,還有人會寫成詩發給他。這也增加了李辰陽的工作負擔。

除此以外,李辰陽認為,意定監護制度屬於預防性的法律制度,因此,在當事人使用這種制度時,“合適的兼具公權性質的司法機構輔助支援必不可少。”在日本,意定監護制度生效需要由法院判定被監護人進入失能、失智狀態。

而中國內地目前的實踐裡,公證處代替了這一部分職能,負責審查醫療機構診斷報告或醫學鑑定報告、或依據法院裁判文書,判定老人進入失能失智階段後,再根據意定監護協議,為監護人出具有監護資格的公證文書。

周良驊的“監察中心”也遇到了問題,“我們找民政局申請成立監察中心,他們問,你們的主管單位是誰?順理成章的會覺得是殘聯,但是殘聯說,他們從來沒做過主管單位。”於是,“監察中心”的成立拖延至今未解決。

“監察中心”的家長陳婕從事自閉症康復訓練多年,在今年上海“兩會”,她作為上海市人大代表,提出了《關於制定職業社會監護人地方性法規的議案》。該議案已經成為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的正式議案。陳婕希望能夠成立職業社會監護人機構,由政府民政部門來管理監督,“職業的監護人有職業規範和道德,這樣對我們家長來說,會比較安心。”

李霞的希望是,意定監護的立法可以早日完善。李辰陽等公證員們也在努力摸索,用詳盡的條款平衡風險。意定監護讓很多人看到了希望,在錢文華家那天,李辰陽問錢文華接下來有什麼打算。

錢文華說,賣了房子,他想去住養老院,養老院要有向陽的窗戶,有護工照顧,每天有人做飯吃。

(文中王耿生、錢文華、洪方、趙凱、于濤均為化名)

A12-A13版採寫/新京報記者 衛瀟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