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刷單”中介報案稱被騙2000多萬後,被公訴了…… | 深夜有聊

近年來,網購成為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電商平臺中,商品的銷售量和好評量對商家的經營有著較大影響,“刷單”成為商家提高其搜尋排名的主要手段。

張某便是一位專業“刷手”和刷單中介,每天接收其上線朱某的刷單任務,分配給下線成員,並從中賺取3%-10%的佣金。2020年6月,張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安徽省廬江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涉案金額高達5。1億元。

何謂“刷單”?

小月是一名寶媽,2016年開始接觸“刷單”,並在一個寶媽群裡認識了張某,自2017年11月起,跟著張某“刷單”。“她把商品連結給我,透過我的支付寶、微信、銀行卡支付購買這個商品,購買好了之後我再把交易的訂單號以及訂單金額髮給張某登記。”據小月介紹,張某刷單的商品多為手機等電子產品,一單一般都是幾千元,在她確認收貨後,張某會返還其本金,並獲得1%-3%不等的佣金。

“我把這些訂單資訊發給張某後,一般會在兩天內在網上點選“確認收貨”,我的收貨地址是假的,商家也知道我們是刷單的,他們會在平臺上更新虛假的物流資訊。一般5-17天后,張某會支付給我刷單的本金以及佣金。這樣一輪刷單過程就結束了,實際上沒有形成真實的交易,我們也沒有收到現實的商品。”據她介紹,有的商家會要求刷銷量的同時,也要刷“好評”,有的則沒有評論要求。

報案人竟是嫌疑人

另一位寶媽小花自2018年8月起跟著張某刷單,起初都能正常收到本金和佣金,但在9月25日以後就沒有收到任何款項了。直到10月初,她在“刷單”的群裡看到有人在討論說沒有收到張某的返錢,才感覺到不對勁。“到現在為止,我的本金還有59。2萬沒有收到,佣金有1萬多沒有收到。”

“我一直跟著張某刷單,她不給我錢,我當然得報警找她要錢。”另一名“刷手”小英在詢問中說道,“一開始我不知道張某還有上線,今天我被帶來問話,看見張某,她說上線一直欠她錢,我才知道她還有上線。”

2018年10月,安徽省廬江縣公安局接到張某的報案,稱其被騙,金額高達2000多萬元。經查,報案人張某為專業的“刷單”中介,因其上游朱某(另立案)資金鍊斷裂,一直拖欠“刷單”任務的本佣金,致使張某也無力支付給其發展的“下線”刷手本佣金。2020年6月,張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提起公訴。

“刷單”就是詐騙?

截至案發,張某共組織712人進行虛假的商品刷單交易,累計金額5。1億元,其中張某非法獲利40。98萬元,因朱某沒法及時返還本佣金,她先前墊付給下線約有2596萬元,至今還欠本佣金共計2000餘萬。

近期街頭巷尾都在宣傳:“刷單”就是詐騙。“刷單”是商家對消費者的欺騙,在此案中,還有“刷單”流水線的上游對下游的“刷手”的欺騙,並導致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訊問中,張某留下了悔恨的眼淚,“我很後悔,其實我自己知道在網上刷單這個事情是違規的,因為我們刷單是搞虛假交易,但是我真的不知道這個違法,我不應該幹這個事情。”

經依法審查,廬江縣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張某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明知是虛假的資訊,透過資訊網路有償提供釋出資訊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20年8月,張某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處罰金41萬。

檢察官提醒:商家應當“以誠為本”,誠信經營方能長久;消費者也要理性消費,切忌盲目跟風。並建議電商平臺要加強網路監管,發現異常資金和商品變動時應及時啟動監管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