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你們住這麼久了,也該交點生活費”,兒媳有樣學樣,卻被指責不孝

結婚,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兒,而是兩個家庭的事兒。既然結婚,就應該把對方的父母當作親生父母看待,不應該厚此薄彼。只有這樣,對方才會孝敬你的父母。畢竟愛是相互的,只有你付出了,別人才會願意付出。

“媽,你們住這麼久了,也該交點生活費”,兒媳有樣學樣,卻被指責不孝

劉英是獨生女,從小父母對她基本有求必應,所以也就養成了天真的性子,不懂世間險惡與算計。她和男朋友張輝是大學認識的,父母一直不同意他們交往,但是劉英卻很固執。張輝家境一般,家裡還有個弟弟,又農村出身,結婚的時候彩禮都拿不出來,更別提婚房了。劉父劉母心疼女兒,只好自己出錢給女兒首付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

婚後,小兩口就搬進了劉英孃家準備的婚房,日子過得很不錯,除了每月3000的房貸,基本沒什麼壓力。3個月後,劉英懷孕了,她父母就主動搬過來照顧,變著法給女兒補身子。不過他們的到來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開銷,這讓張輝很不舒服,畢竟他每月工資5000塊,劉英又辭了職在家養胎,生活的重擔全壓在他一個人身上。

“媽,你們住這麼久了,也該交點生活費”,兒媳有樣學樣,卻被指責不孝

所以,他只好朝岳父岳母要生活費,剛開始劉英並不知道這件事。待女兒胎兒穩定後,劉父劉母留了1萬塊錢就回家了,劉英這才知道張輝的要錢行為,因為此事小兩口冷戰了好多天。生下女兒後,劉英本想著讓婆婆來照顧自己,但是婆婆說自己身體不好就拒絕了。沒辦法,劉英只好讓自己的父母來。

不過這次做完月子後,父母就回去了,劉英也知道父母是怕別人說閒話,就這樣劉英自己在家帶孩子。在孩子3歲的時候,公婆卻要來常住,其實劉英並不樂意,但耐不住張輝的堅持。但是,當初打著照顧孩子名義來的公婆,實際上卻在養老,不帶孩子不說,還需要劉英伺候,而且一分錢都沒出。

“媽,你們住這麼久了,也該交點生活費”,兒媳有樣學樣,卻被指責不孝

看到公婆的待遇,再想想自己父母當初的遭遇,劉英心裡很不是滋味,就賭氣般的和公婆張口要生活費,一同老公當初一樣。因為此事,小兩口再次大吵一架,劉英為自己的父母感到委屈,也為自己當初的選擇感到不值。她想離婚,但是為了孩子又捨不得。大家說,她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