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痂之癖:真這麼重口嗎?

嗜痂之癖:真這麼重口嗎?

嗜痂之癖,是一個生僻的漢語成語,既然能成為成語,說明還是有不少人知道的,畢竟成語都是約定俗成的,只是更多的人未曾聽說,而即便聽說過的人恐怕基本上也不瞭解它的來龍去脈,更不知其是否確有其實。

嗜是喜愛的意思,痂是瘡口結的硬殼,河南話叫它血疙瘩,癖是積久的嗜好。嗜痂之癖原指愛吃瘡痂的癖性,後形容怪癖的嗜好。那麼真的有人喜歡吃這種噁心的東西嗎?

嗜痂之癖,一般都說它出自於《南史

·劉穆之傳》:“邕性嗜食瘡痂,以為味似鰒魚。”其實筆者覺得應該源於《宋書·劉穆之傳》,原因有二:

第一,

《宋書》遠早於《南史》。

《南史》

成書於唐高宗顯慶四年

(659年),而《宋書》是南朝沈約

在南齊永明六年

(公元488年)二月完成的,當然這時的《宋書》據考證只有紀傳七十卷,記載嗜痂之癖典故的

《宋書

·劉穆之傳》就是紀傳部分,

《宋書》的八志三十卷,是後來續成的。這是史學常識,自不待言。

第二,

《宋書

·劉穆之傳》比《南史·劉穆之傳》詳細。眾所周知,

《南史》以《宋書》、《南齊書》、《梁書》及《陳書》為藍本,又參考

雜史

”千餘卷,刪繁就簡,事增文省的,細節上遠不如

《宋書》完整。可以根據詳細的刪減,豈能在簡略的部分亂加?

所以,《南史

·劉穆之傳》是根據《宋書·劉穆之傳》改寫,也即是說嗜痂之癖源自《宋書·劉穆之傳》的記載。筆者也正是在《宋書·劉穆之傳》看到相關記載才有感而發。

所以我們考察這件事就應該首選

《宋書

·劉穆之傳》

。其中有關劉邕嗜痂之癖的記載是這樣一段:

穆之三子,長子慮之嗣,仕至員外散騎常侍卒。子邕嗣。先是,郡縣為封國者,內史、相併於國主稱臣,去任便止。至世祖孝建中,始革此制,為下官致敬。河東王歆之嘗為南康相,素輕邕。後歆之與邕俱豫元會,並坐。邕性嗜酒,謂歆之曰:

“卿昔嘗見臣,今不能見勸一杯酒乎?”歆之因斅孫晧歌答之曰:“昔為汝作臣,今與汝比肩。既不勸汝酒,亦不願汝年。”邕所至嗜食瘡痂,以為味似鰒魚。嘗詣孟靈休,靈休先患灸瘡,瘡痂落床上,因取食之。靈休大驚。答曰:“性之所嗜。”靈休瘡痂未落者,悉褫取以飴邕。邕既去,靈休與何勖書曰:“劉邕向顧見啖,遂舉體流血。”南康國吏二百許人,不問有罪無罪,遞互與鞭,鞭瘡痂常以給膳。卒,子肜嗣。大明四年,坐刀砍妻,奪爵土,以弟彪紹封。齊受禪,降為南康縣侯,食邑千戶。

意為:

穆之有三個兒子

,長子慮之繼承了他的爵位,官至員外散騎常侍才去世,慮之的兒子劉邕繼承爵位。從前郡縣作為大臣的封地的,內史、相對受封者稱臣,離任就不這麼稱呼了。到世祖孝建年間,才改革這一制度,改為下官向受封者致敬。河東王歆之曾做過南康郡的相,可一向輕視瞧不起劉邕。後來歆之與邕一起參加豫元會,坐在一起,劉邕生性酷好喝酒,他對歆之說:“你曾做過我的臣下,現在不能敬我一杯酒嗎?”於是歆之學孫浩唱歌回答他:“昔日作你臣下,今日與你平等,既不敬你酒,也不為你祝福。”劉邕有一食瘡痂的怪癖,認為這種味道可與魚媲美。曾拜訪孟靈休,靈休患有痔瘡,瘡痂落在床上,邕取來吃掉,靈休大驚失色,劉邕回答說:“癖性喜食,”靈休瘡痂沒落掉的,都揭下給劉邕吃。劉邕走後,靈休給何勖寫信說:“劉邕吃了我身上的瘡痂,使得全身流血。”南康國有吏二百多人,不管有罪沒罪,常互相鞭打,使身上結瘡痂,以供劉邕吃。劉邕死後,他的兒子劉肜繼承爵位。宋世祖大明四年,因劉肜用刀砍殺妻子,剝奪了封地,讓劉肜的弟弟得了領地。

後世所有關於

劉邕

嗜痂之癖的討論都從這一段他的小傳開始。自古以來便爭訟不已,而現在網路文章關於這一段記載的言辭最常見的抄自這樣一篇考證,全文錄之如下:

劉邕是劉穆之的孫子,劉穆之乃劉宋王朝的開國大功臣,生前曾任侍中、司徒,總攬朝政,死後封為南康郡公。劉邕襲爵南康郡公,雖無德無能,地位卻甚高,像劉邕這樣的貴人,即使真的

“嗜痂”如命,大約也會諱莫如深,不至於津津然宣稱痂殼味如鮑魚,美不可言。這樣的奇嗜於他的名聲未必有利,所以劉邕的“嗜痂”可能出於他人所述。而如此言說,蓋有深意存焉。與“痂殼”相聯絡的,常常是折磨拷打,有折磨拷打,則必有創傷,創傷將痊癒所結的瘡殼,有的地方叫瘡蓋。《南史·劉穆之傳》所附的劉邕傳寫道:(劉邕)嘗詣孟靈休,靈休先患灸瘡,痂落在床,邕取食之。靈休大驚,痂未落者,悉剝取飴邕。邕去,靈休與何勖書曰:“劉邕向顧見啖,遂舉體流血。”這段話很富戲劇性,說劉邕到孟靈休家,去幹什麼?沒有交代,但未必是一般的探望或視疾。孟靈休因針灸治病的關係,體有痂殼,且痂殼有脫落於床上者。這時驚人的事件發生了,劉邕徑直拿了床上的痂殼就往嘴裡送,看得孟靈休目瞪口呆。《宋書》在“靈休大驚”後,有劉邕對迷惑不解的孟靈休的解釋:“性之所嗜。”他輕描淡寫地說了句:“這是我的嗜好罷了。”為了讓劉邕飽餐美食,孟靈休竟將未癒合的痂殼也剝下,讓劉邕享用,而自己則搞得鮮血淋漓。事後他寫信給朋友何勖說:“不久前劉邕到我家,我招待了他,弄得我渾身流血。”

從《南史》與《宋書》的記載看,劉邕到孟靈休家大吃痂殼,並非孟靈休之敘述,他只說劉邕到他家後

“見啖”,弄得他渾身出血,並未涉及吃痂殼之事。然則孟靈休此語,可能是一種形容,一種曲筆,形容因劉邕之光顧,要招待可能還有不得不贈送的緣故而弄得他才窮力竭,遍體鱗傷,從而表示他的不滿與憤慨。直到今天,人們還用“出血”形容金錢的付出。後來人們因孟靈休此信,訛傳劉邕大吃孟的痂殼。劉邕之嗜食痂殼,所蘊含的真實意思,大約是他對屬下及百姓的考掠敲剝,不僅孟靈休,《南史》說“南康國吏二百許人,不問有罪無罪,遞與鞭,瘡痂常以給膳。”因為南康國相曾經得罪過他,那裡的大小公務員不管有罪沒罪,被他打個遍,他們的瘡痂也被他吃個遍。

劉邕的不得人心,還在另一個故事中得到表現

:當時有個人叫王欣之,曾任南康國相,當時規定,國相、內史須向國主稱臣,而南康國主是劉邕。後來向國主稱臣的規定被取消,國主與相、內史等規定為只是上下級關係。王欣之素來看不起劉邕,離任後,一次他與劉邕一起參加朝廷的元旦聚會,劉邕嗜酒,對王欣之說:“卿昔嘗見臣,今不能見勸一杯酒乎”王欣之效法亡國之君孫皓所作歌體回答:“昔為汝作臣,今與汝比肩。既不勸汝酒,亦不顧汝年。”意為:“我從前作你的臣子,現在與你地位相當。我既不會給你敬酒,也不祝你長壽。”王欣之在大庭廣眾之間公然奚落劉邕,自然是出於對劉邕的輕視,從《宋書》《南史》的本傳看,劉邕其人,劣跡斑斑,王欣之不給他什麼顏面,也可以理解。

《南史》《宋書》傳劉邕,寥寥二百餘字,除了到孟靈休家大吃痂殼

;遭王欣之奚落事;及南康國的公務員二百來人,不管有罪無罪,被他打遍外,就說他“所至嗜食瘡痂”,走到那裡瘡痂吃到那裡,實際說的是此人到那裡,那裡的人們就蒙受考掠敲剝,遭受深重的苦難,這個人的醜惡兇殘可想而知,人們盛傳他有“嗜痂之癖”,較之說他是“吸血鬼”,更為形象貼切。

這篇考證的作者未知,也無需刻意尋找,因為不影響對這一事件的認識。那麼

嗜痂之癖是真的嗎?

我們先來看看這篇考證中的沒有異議的地方,劉邕的身份地位、德薄才寡都是真的。我們持有不同意見的是嗜痂之癖那幾句話,具體如下:

第一,

眾所周知,魏晉風雅追求放誕不羈,南朝劉宋時直接繼承東晉,餘風流韻很是自然,甚至有些地方有過之無不及。而創造這種風氣的正是當時的豪門貴族,《世說新語》中關於這方面的記載比比皆是。如果都諱莫如深,那世說新語那麼多相關記載都是杜撰的不成?當時的士人尤其是其中的放達之人,多不願受禮法特別是儒家教條的束縛,總幹出格的事。劉邕嗜痂在當時並不十分特別,魏晉時的禰衡、阮籍、劉伶乾的比這驚世駭俗多了,只不過嗜痂之癖過於重口,有點噁心罷了。

第二,

《宋書

·劉穆之傳》

中是有明確記載的,用的是客觀視角,而非出於他人之口。孟靈休與何勖書正好助成這一事實,做了一個旁證。即便沒有這封書信也不影響這件事存在的可能性。至於

“舉體流血”解為今天人們還用“出血”形容金錢的付出似乎牽強了些。《宋書》也沒必要為劉邕避諱,避諱講究“為親者諱,為賢者諱,為尊者諱”,沈約作《宋書》時已經改朝換代,劉邕的子孫孫然還保有封國,但已經被降級,大勢已去,不必忌憚。如果硬要說為了避諱,那直接一筆帶過,只交待生卒年和歷任官職不就行了嗎?畢竟《宋書》中的劉邕小傳可是一句好話都沒有啊!

第三,即使是曲筆,也不大可能是因為

形容因劉邕之光顧,要招待可能還有不得不贈送的緣故而弄得他才窮力竭

”。因為

《宋書

徐湛之傳》

中有關於孟靈休的另一處記載,摘錄如下:

湛之善於尺牘,音辭流暢。貴戚豪家,產業甚厚。室宇園池,貴遊莫及。伎樂之妙,冠絕一時。門生千餘人,皆三吳富人之子,姿質端妍,衣服鮮麗。每出入行遊,途巷盈滿,泥雨日,悉以後車載之。太祖嫌其侈縱,每以為言。時安成公何勖,無忌之子也,臨汝公孟靈休,昶之子也,並各奢豪,與湛之共以餚膳、器服、車馬相尚。京邑為之語曰:

“安成食,臨汝飾。”湛之二事之美,兼於何、孟。勖官至侍中,追諡荒公。靈休善彈棋,官至秘書監。

意為:

湛之擅長寫公文,文辭順達,音節流暢。作為皇親國戚富豪之家,其家業非常龐大厚實。樓臺園林,貴族中無人趕得上他。他府裡歌伎美妙,冠絕當時。有門生一千多人,都是三吳富家子弟,個個氣質端莊美麗,服飾華美。每當他出行,門生隨從擠滿了道路。碰到雨天,道路泥濘,則全乘車子。太祖嫌他太奢侈放縱,常常勸說他。當時無忌的兒子安成公何勖、孟昶的兒子臨汝公孟靈休,兩個都奢侈豪華,與徐湛之一同以餚膳、器服、車馬的享樂著名。京城百姓稱:

“安成的飲食,臨汝的服飾。”湛之則兼有何孟兩家的豪奢,何勖官至侍中,死後諡荒公,靈休擅長彈琴下棋,官至秘書監。

孟靈休

貴為

臨汝公

,也是豪門貴子,生活奢靡,怎麼可能因為招待劉邕就財窮力竭了呢?更何況劉邕自己也是郡公,有封地食邑,資產不在少數,有什麼東西是需要向孟靈休厚著臉皮要的呢?孟靈休論門第和權力都不比劉邕差,更不可能對劉邕曲意逢迎,劉邕要了他就會給嗎?而且因為招待劉邕就花費得心疼,再在書信中對何勖哭窮,不怕一起玩的富二代們笑話?

第四,痂蓋既沒毒,也沒異味,就算作為人體廢棄物噁心一些,吃了也無傷大雅。以筆者自身經驗言之,小時候嘴巴上火起泡之類的結痂也有被誤舔進嘴的經歷,並不稀奇,也談不上味道。只不過劉邕可能吃多了被目之為怪胎罷了,換句話說,吃結痂並不為難,那嗜痂又怎能說不可能呢?榴蓮、臭豆腐不也有人喜歡且欲罷不能,蘿蔔白菜各有所愛罷了,舉個對嗜痂之癖的評論作為例子:

吾兄右文嘗言:

“杜預有春秋癖,王濟有馬癖,和嶠有錢癖,劉邕有嗜痂癖,王福畤有譽兒癖,餘則有七古癖也。”人之有癖,無問高下,每至癲狂。向聞宋武以穆之殊勳,欲大用邕,適聞其癖,乃止。

三國兩晉南北朝是亂世,千奇百怪的癖好都有,當時就行服食各種怪物用以養生,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五石散

,所以劉邕嗜痂之癖並非斷然難存。

對於這麼重口味的一個典故,其實很多人都懷疑它的真實性。

現代以來又有很多人認為

嗜痂之癖是一種嗜異症

嗜異症患者,因為體內的寄生蟲改變了本身的食性,喜歡吃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

這樣就賦予

這個聽來令人感到荒誕離奇

故事一定科學道理。

並且認為

劉邕所說

“嗜食瘡痂是他生來的本性”,實非如此。因為他不知道,“嗜痂成癖”是他自己身體內部染有疾病的結果。

傾向於科學解釋說的人認為

,是鉤蟲病使劉邕變成一個

“亙古無雙”的嗜痂者

,但直到

今天極少有這種病例來證實

。倒是明朝醫藥學家

李時珍

,也就是著名的《本草綱目》作者,

留下一則佳話:蘄州的皇族富順王的孫子患有異嗜燈花的病,平素山珍海味均感乏味,唯獨喜吃蠟燭燈花。面黃肌瘦,骨削如柴,百醫不解其病,遍施諸方,徒勞無效。後經李時珍診斷,確認這是蟲邪作祟,給以殺蟲藥治療而愈。

不過要承認科學解釋說的前提就是認定劉邕不僅吃過而且嗜痂,至於故意打人養痂來吃肯定

被誇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