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騎手被限制接單!騎“黃牌”車上路,只能被“紅牌”罰下場

「本文來源:大眾網」

外賣騎手被限制接單!騎“黃牌”車上路,只能被“紅牌”罰下場

11月13日晨,十里河橋東,“黃牌”電動車司機被交警處罰。

據北京晚報報道,按照《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超標電動腳踏車設定的3年過渡期於10月31日結束,11月1日起,使用臨時標識的電動腳踏車不再允許上道路行駛。近日,交管部門啟動超標電動車路面執法整治,對違反規定上道路行駛的車輛和駕駛員進行處罰。據市交管局統計,

截至11月2日晚6時,兩天內交管部門處罰電動腳踏車違法行為共計6585筆。記者從北京市交管局安監處瞭解到,已有快遞外賣騎手因使用超標車被查獲,平臺已對他們“限制接單”。

眾所周知,無論是從使用時長還是從使用強度上來說,快遞外賣企業都是電動車使用“大戶”。在過渡期滿之前,經相關部門的努力,截至10月底,外賣企業的專屬騎手,超標車置換率已達100%,平時較活躍的眾包騎手,置換率約98%。但不活躍的眾包騎手,還需要儘快提高置換率。

如今,交警部門向“黃牌”電動車亮出了“紅牌”,並會將騎手違法情況反饋給企業。那些想繼續開“黃牌”車運營,或者是想利用假白牌矇混過關的騎手小哥可能會面臨停班、學習、培訓、停止派單等內部處罰,如果違法次數多,會被直接清退。

正面宣講、引導之後,用“紅牌”倒逼超標電動車徹底“清場”,說明動真格定能見實效。

電動腳踏車作為一種道路交通工具,需要兼顧平衡安全、秩序、效率。但是,超標電動車,則存在擾亂管理秩序、影響通行秩序等重大問題,不僅給駕駛人帶來法律責任風險,同時給其他駕駛人帶來困擾。更嚴重的,是因為超標電動車速度快、車身重,引發了大量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在長達3年的過渡期內,車主們完全可以提前換購符合標準的電動車,尤其是相關部門還給出了相當優厚的換購條件。那些近日被查處的車主真應該好好想想,自己的選擇是不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尤其是快遞、外賣騎手,就算是沒有納入企業嚴格管理的眾包騎手,面對與自己生計相關的政策,總不能不關心、不掛心,甚至是明知故犯吧?

“我聽說查車了,但沒想到剛開始就會這麼嚴!”“早知如此,真不如早早去換購。”一名被查處的司機說出了心裡話。

超標電動車已經被嚴禁上路,想要鑽空子、“抖機靈”的人,一定要好好想一想“法律嚴明”這四個字的含義。騎“黃牌”車上路,只能被“紅牌”罰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