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無錫:親生父親把15天的嬰兒扔進河裡,原因:太愛孩子了

2011年7月26號深夜,無錫市公安局接到一個女孩兒報警,說自己半個月大的孩子被人害了。

警察很快就趕到了女孩兒所在的小區。

女孩兒叫吳曉玉(化名),看上去非常年輕稚嫩,像個讀書的學生。

吳曉玉哭著說自己是個未婚媽媽,他的同居男友陳林(化名)因為和自己吵架,就在剛才扔掉了他們只有15天的女兒。

虎毒還不食子呢,孩子的親生父親會做出這樣的事兒嗎?

然而,警察在調取了監控錄影後,有一種不詳的預感。

影片顯示,

7月26號晚上8點11分,陳林確實抱著一個小孩出了小區,然而兩個小時後,他返回時手裡已經沒有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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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哪裡?

難道陳林真的把孩子給扔了?還是放在了什麼地方?

警察很快就找到了陳林,他一動不動地呆坐在小區的角落裡,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

在警方的再三追問下,陳林終於開口了,他說孩子已經不在了,被他扔進了河裡。

警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親生父親把孩子扔進河裡?那孩子還能有命嗎?

在陳林的指引下,警察和他一起來到了扔孩子的地方。

7月正是漲水的季節,河水很深,孩子小小的屍體在兩個小時後被打撈了上來。

吳曉玉哭得撕心裂肺,孩子只有半個月大,自己的分娩之痛還沒有散去,孩子就被她的親生父親剝奪了生命,這種打擊誰受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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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陳林卻面無表情,一言不發,更沒有掉過一滴眼淚,他好像沒魂兒了一樣,沉默得嚇人。

為什麼要害自己的孩子?

陳林為什麼會幹出這樣令人髮指的事情?難道他精神有問題?

陳林和吳曉玉是2009年認識的,那年陳林 19歲,吳曉玉18歲,他們是在江蘇無錫打工時相遇的。

陳林特別能幹,腦子聰明還肯吃苦,讓人覺得特別踏實可靠,也正是這個氣質吸引了吳曉玉的關注。

兩個人都是單親家庭長大的,也許是同病相憐吧,他們特別有共同語言,很快就墜入了愛河。兩個人的內心都渴望一個完整的家,相戀後他們很快就有了成家的打算。

同居三年後,吳曉玉懷孕了,但是他們兩個都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於是他們就商量著先把孩子生下來,等年齡到了再去領結婚證。

那會不會是因為陳林的經濟條件比較差,無力承擔養育孩子的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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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陳林的同事介紹,

陳林溫和聰明,勤奮踏實,在一家電子配件廠做主管,每月收入八九千,養家肯定是沒有問題的。

這就奇怪了,一個性格溫和,又有經濟能力的父親,怎麼會做出這樣極端的行為呢?難道是受到了什麼刺激?

三個女人的戰爭

吳曉玉說,可能是因為他的媽媽。

陳林上小學的時候,他的媽媽就離家出走了,他和妹妹是跟著爺爺奶奶長大的,陳林從小學習成績很好,可是爺爺奶奶年紀大了,家裡條件不好,總是缺衣少食的,為了改變現狀,陳林選擇了輟學去打工掙錢。

可就在幾個月前,陳林的媽媽突然回家了。

他媽媽說自己之所以這麼多年沒有回家,是因為她被人販子拐賣了,好不容易才找回了家。

陳林雖然對他媽媽心懷怨恨,但還是與母親相認了。

聽說兒媳婦快要生孩子了,陳林的媽媽提出要來照顧吳曉玉,於是陳林就把母親和妹妹都接到了無錫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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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來,原先的二人世界一下變成了一個大家庭。

陳林的初衷很美好,一方面媳婦有人照顧了,一方面還可以和失散多年的母親重建親情,從此一家人就可以和和美美地過日子了,然而接下來的一切卻超出了他的想象。

陳林上班後,家裡就剩下了三個女人,然而這三個女人的關係處得非常不好。

婆婆、媳婦、小姑子,三個女人的戰爭一再爆發,陳林夾在中間苦不堪言。

一次陳林哭得很厲害,但話裡話外的意思卻很殘忍。

他對吳曉玉說:我媽走了這麼多年,都沒有盡到母親的義務,我讓她來就是想讓她看孩子的,她這是在還債。

從陳林的話,明眼人可以看出,對於母親,他的內心充滿了複雜和糾結的情緒。

2011年7月的一天,婆媳戰爭再度升溫,竟然鬧到了大打出手的地步,吳曉玉一怒之下把陳林的媽媽趕出了家門。

感情出現裂痕

吳曉玉覺得,反正陳林也不看重他的母親,自己只是驅逐一個不受歡迎的人,但是讓她沒想到的是,從那兒以後,陳林就變了,變得很冷漠,幾乎不願意跟她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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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跟母親沒有感情的陳林,其實還是在乎母親的,吳曉玉的行為嚴重地傷害了他,小兩口之間出現了一道無形的裂痕。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如果小兩口兒能坐下來,好好地溝通,也許會有一個不一樣的結局,然而他們太年輕了。

因為趕走母親這件事兒,陳林一直對吳曉玉態度冷淡,而吳曉玉因為不滿陳林對自己的態度,就不斷地使性子,動不動就鬧離家出走。

兩個人的關係讓陳林很焦慮,他覺得吳曉玉孩子都生了還天天喊著要離開,這顯然是去意已決,他們連結婚證都沒有,自己攔也攔不住。

難道吳曉玉真的想離開自己,拋棄孩子嗎?陳林拿不準,他想試探一下吳曉玉。

陳林擬了一份求收養的信,信中說:因自己無力撫養,想把女兒送給好心人收養。

陳林的想法是,畢竟母子連心,吳曉玉看到這封信,沒準兒會哭著喊著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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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萬萬沒想到,吳曉玉對這封求收養信態度冷漠,這讓陳林感到前所未有的絕望。

是誰打碎了我的生活?

陳林想來想去,竟把一切的罪都歸結到了這個只有15天大的孩子身上。

沒有孩子以前,他和吳曉玉是多麼的相親相愛。沒有這個孩子,自己的媽媽就不會和吳曉玉鬧到這個地步,如果這個孩子沒有了,他們就可以回到從前了。

想到這,他的腦子裡只有一個想法——把這個孩子扔掉。

陳林像鬼迷了心竅一樣,抱起孩子就走了出去。

起初陳林的想法是把孩子遺棄在路邊,等待別人收養,然而兩個小時後,他竟然殘忍地結束了女兒幼小的生命,這兩個小時究竟發生了什麼?

拋棄是怎樣變成殺害的?

2011年11月4號這個案件開庭了,陳林在法庭上袒露了自己的心路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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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自己的犯罪動機,

他說:我是因為太愛孩子了,所以才那樣做。

這個答案著實令人詫異,這是什麼意思呢?

原來陳林抱著孩子出門後,一路回想著自己從小到大遭遇的痛苦和辛酸。

陳林出生在雲南昭通的一個小山村,他有一個妹妹,父親是個貨車司機,原本一家人生活得很幸福,可就在他上小學五年級那一年,父親把這一切都毀了。

父親跟別人合夥做生意被騙了,從那兒以後就開始喝酒、賭博,很少寄錢回家。

母親為了找父親也一去不返,他和妹妹只得在爺爺奶奶家生活。後來父親終於回來了,卻因為妻子的失蹤變得偏激暴躁,終日酗酒,對他們兄妹倆不聞不問。

爺爺奶奶年紀大了,妹妹還小,家裡經常缺衣少食,從小他和妹妹都是撿表哥表姐不穿的衣服和鞋子來穿,經常受到其他孩子的欺負,懂事的陳林很小時候就告訴自己:一定要爭氣。

2007年,為了改變生活現狀,17歲的陳林帶著妹妹來到無錫打工。陳林很能吃苦,最窮的時候1塊5毛錢吃了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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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他的勤奮努力,他逐漸做到了領班、主管,生活慢慢好起來。在同事的印象裡,陳林是一個勤懇、踏實、早熟、沉默的人。

自己辛酸的成長經歷使陳林特別渴望有一個溫暖、安全,屬於自己的家,他把所有的期望都寄託在了女友身上。

他和吳曉玉在一起的日子,讓他感覺生活是那樣美好,然而接踵而來的家庭矛盾和生活瑣事卻把原本的溫情打得粉碎,他感到極度的焦慮和不安。

當陳林抱著孩子站在河邊的那一刻,腦子裡一幕幕呈現的是自己痛苦不堪的成長經歷。

他認為女友肯定會離開自己,他看到自己的未來是一片淒涼,他覺得孩子又會像自己一樣墜入下一個痛苦的輪迴,於是他做出那個殘忍的決定。

悔恨

法庭上,當法警把孩子的照片呈現在陳林的面前時,他痛苦地嘶嚎著,悲痛得無法呼吸,但一切都晚了,他悔恨的眼淚換不回孩子幼小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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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任何人可以按照自己對痛苦和困境的理解,來決定別人的生死,哪怕是自己的孩子。

2011年12月5日,當地法院作出了判決,陳林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案發時陳林只有21歲,正常情況下這個年紀的人應該在上大學,在家長的眼中還是個孩子,而陳林已經經歷了太多。

不得不說陳林的童年是不幸的,他的家庭父愛缺失,母愛也缺失,這樣的家庭成長出來的孩子必然是缺乏安全感的,而安全感恰恰是一個人面對人生困難時的底氣。

他從小就立志要爭氣,這讓他揹負了太多的壓力,

別人眼中他早熟、沉默,透射出的是他長期的壓抑和悲苦。

他特別渴望一個幸福,溫暖,健全的家,他絕不能接受自己的家庭又重蹈原生家庭的覆轍,他對這一切的追求到了扭曲變態的地步。

然而,

有沒有幸福的童年是我們每個人都不能左右的,但當婚姻來臨的時候,就意味著你左右生活的機會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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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好的心態,懂得溝通和傾聽,不斷地自我完善,讓自己變得更加強大,美好的家庭生活就會在前方等著你。

每個人都從原生家庭

中來

,而進入婚姻後,每個人又會成為原生家庭的創造者。

如果你的原生家庭讓你承受了痛苦,你更需要調整自己的心態,更需要學會溝通和傾聽,經營好自己創造的原生家庭,這樣才可能賦予你的孩子一個美好有愛的童年,您說是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