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來襲!若造成待拆遷房屋倒塌或受損嚴重,該如何確定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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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煙花”裹挾著狂風暴雨,帶著吞噬白晝的野心,將要登陸江浙滬沿海一帶。

颱風來襲!若造成待拆遷房屋倒塌或受損嚴重,該如何確定補償?

海水倒灌浪高數米,參天大樹被連根拔起,風暴摧毀莊稼與建築設施…… 颱風的危害不容小覷。在注意保障自身安全的同時,很多待拆遷人會開始擔憂,若房屋被颱風毀壞,會影響徵收補償嗎?本文,在明律師帶您瞭解若被颱風“拆”了房屋,拆遷補償是否會受到影響?災後遇到拆遷方“以拆危促拆遷”該怎麼辦?

颱風來襲!若造成待拆遷房屋倒塌或受損嚴重,該如何確定補償?

一、颱風若導致待拆遷房屋倒塌或受損嚴重,是否會影響拿到合理補償?

這一點無需擔心!

首先,

若房屋在待拆遷期間因自然災害而坍塌滅失,可以透過調查或者向當地房管部門查詢存檔材料的方式,證明房屋合法性以及權屬問題。也就是說,只要能夠證明房屋本身具有合法手續,有明確的房屋所有權人,在正常情況下按照當地補償標準進行補償是沒有問題的。

其次,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明確規定,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為被徵收房屋價值評估時點和產權調換房屋價值評估時點。同時強調,需要在土地使用權正常交易的情況下,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評估時點自願交易的金額來確定被徵收房屋的價值。

由此可知,即使房屋在被評估之前,就已經遭到颱風損毀,被拆遷人也無需擔心拿不到合理補償。①房屋徵收決定公告的出示證明房屋已被納入拆遷範圍,按照當時評估時點進行計算;②評估機構結合颱風發生前,當地房管部門登記存檔的房屋權屬證書、登記簿等書面資訊,結合掌握的資料與評估時點來確定房屋的價值。

簡單的總結一下就是,拆遷補償會按照災前的狀況定價,哪怕待拆遷房屋被損毀了,也沒有重建也不要慌,這並不會影響該拿到手的合理補償。

颱風來襲!若造成待拆遷房屋倒塌或受損嚴重,該如何確定補償?

二、受颱風重創後,拆遷方“以拆危促拆遷”該怎麼辦?

颱風風暴的威力強大,打著旋的勁風從建築物縫隙間吹來,暴風箭雨的空襲很容易造成房屋主體結構受損,被拆遷人的房屋受到颱風重創後,往往比較擔心拆遷方會以拆危為由,趁人之危的降低補償協議。

這一點也無需太過擔心!

一般而言,在全國重視的天災過後,災區各級政府的重點職責是積極組織災後的救助安置工作,幫助災區群眾統籌災後重建,並做好次生災害的防範準備。所以並不會在此時就快速開展“以拆危促拆遷”的徵地拆遷活動。

若在災後重建後遇到拆危行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先檢視是否存在程式違法。

第一,

要看鑑定機構的主體是否合法,是否具備鑑定危房的資質。根據法律規定,房屋安全鑑定機構應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設立,若只是普通私人公司鑑定的,則屬於程式違法。

第二,

要看房屋鑑定的申請人是否合法。《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第7條規定,可以向當地鑑定機構申請危房鑑定的主體只能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如果有關部門超越職權作出危房鑑定後又作出解危排險的決定,強制拆除房屋的,這可以認定為是侵害房屋產權人財產的行為。

第三,

要看委託房屋安全鑑定的主體是否合法。詳細情況在當地的《城市房屋管理辦法》中會有規定,如《哈爾濱城市房屋管理辦法》第30條就規定,只有市房產主管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進行鑑定,若是區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直接委託的,則屬於程式違法。

第四,

要看房屋鑑定報告的結果是否符合實際情況。《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中明確,結構已經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的,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才屬於危險危房。

第五,

法律規定在拆遷過程中不得以危房名義作出搬離通知及實施違法拆除行為,否則就是刻意規避補償的程式濫用。

總而言之,若拆遷方以“拆危”為由強制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協議,最要緊的就是不可在拆遷補償協議上盲目簽字,務必要謹慎衡量。

遇到複雜情況時,及時聯絡專業律師協助提起復議或訴訟程式,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