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八字格局之正官格,透過例項詳細解讀正官格成格八字命運

四柱八字格局之正官格,透過例項詳細解讀正官格成格八字命運

十神官殺,同為剋日主者,但一陰一陽剋制日主,性質就有了區別。“同性相互排斥,異性相互吸引”,這是大自然萬事萬物定律。所以,官克身性溫和,殺克身就相對粗暴了。因此,古人認為正官就是善意約制,七殺就是帶有敵意的剋制,正官是吉神,七殺是凶神。由此而知,取格論命,吉神格、凶神格就有別了。官格,官星弱身旺者宜生扶官星,官強身弱者宜化洩官星。但身強身弱,官星絕不可讓傷官直截克破,見食神約制反而不忌。所以,正官格,最佳輔助官星者就是財和印星。但官星生財如果太強旺無印,劫比也是輔助,可助日主平衡官財。

也由此可知,官格身弱者看印或劫比(喜用神),身旺者看官財(喜用神)。這基本上就是論正官格的大原則、總方針。

除此之外,正官格八字也有近十萬之多,八字組合千變萬化,加上行運,就難一概論之,必須分類全方面論述。

評論《子平真詮》論正官

一、附《子平真詮》論正官

官以克身,雖與七煞有別,終受彼制,何以切忌刑衝破害,尊之若是乎?豈知人生天地間,必無矯焉自尊之理,雖貴極天子,亦有天祖臨之。正官者分所當尊,如在國有君,在家有親,刑衝破害,以下犯上,烏乎可乎?

以刑衝破害為忌,則以生之護之為喜矣。存其喜而去其忌則貴,而貴之中又有高低者,何也?以財印並透者論之,兩不相礙,其貴也大。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印戊財,以乙隔之,水與土不相礙,故為大貴。若壬戌、丁未、戊申、乙卯,雜氣正官,透幹會支,最為貴格,而壬財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無輔論,所以不上七品。

若財印不以兩用,則單用印不若單用財,以印能護官,亦能洩官,而財生官也。若化官為印而透財,則又為甚秀,大貴之格也。如金狀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此並用財印,無傷官而不雜煞,所謂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然而遇傷在於佩印,混煞貴乎取清。如宣參國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幹用清,支會木局,兩辛解之,是遇傷而佩印也。李參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雜,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雜煞而取清也。

至於官格透傷用印者,又忌見財,以財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適以護傷故也。然亦有逢財而反大貴者,如範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醜,會金傷官,丙丁解之,透壬豈非破格?卻不知丙丁並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財去,以丙制傷而官清,無情而愈有情。此正造化之妙,變幻無窮,焉得不貴?

至若地支刑衝,會合可解,已見前篇,不必再述,而以後諸格,亦不談及矣。

四柱八字格局之正官格,透過例項詳細解讀正官格成格八字命運

二、《子平真詮》論正官“天祖、國君、家長”比喻說

透過對《子平真詮》論正官的這段開場白“官以克身,雖與七煞有別,終受彼制,何以切忌刑衝破害,尊之若是乎?豈知人生天地間,必無矯焉自尊之理,雖貴極天子,亦有天祖臨之。正官者分所當尊,如在國有君,在家有親,刑衝破害,以下犯上,烏乎可乎?以刑衝破害為忌,則以生之護之為喜矣。存其喜而去其忌則貴,”的分析思考。命理,應該以自然人倫之理論斷呢,還是也需要論其純陰陽五行之理呢?命理既就是有著“天祖、國君、家長”人倫之理,是否不需要辯證法論之?

正官是克身者,可以比喻成“天祖、君王、家長、政府”,可以管制日主,那傷官格生財、食神格生財無官殺者,日主無管制,是不是就無“天祖、國君、家長、政府意識了呢?是不是就是目中無人、無法無天的暴徒了呢?

所以,我們首先必須搞清楚這個問題。不然,正官格的正官,我們如何正確理解和應用,就不能很好的把握。

(一)、命理若是純自然人倫之理,《子平真詮》開場白的比喻之論就應該正確。官星確實好象有如“天祖”、“國君”、“家長”之尊。所以,就忌刑衝破害,因為衝刑破害,就是“犯上”嘛 。當然,“則以生之護之為喜矣”。但是,這樣的論斷,一定就正確嗎?

衝刑是什麼,衝刑一定就是“犯上作亂”嗎?合理的刑衝、適當的刑衝,也是“犯上作亂”?那歷史上著名的諫臣魏徵,時常頂撞皇帝李世民,豈不是“犯上作亂”了?皇帝說什麼,大臣都得伏首臣服,惟命是從,一個不字都不說,這樣的大臣,就是對皇帝“則以生之護之為喜矣”?這豈不壞了天下大事!

所以,命理既是以人情人倫“天祖、國君、家長”之理論之,也需要辯證法對待。頂撞皇帝、父母,也需要看是善意,還是惡意。不可一見頂撞皇帝、父母,就認為是“犯上作亂。因此,官星不是不可刑衝,但只要刑衝得當,照樣能成格局富貴。衝刑得當,就是對官星的約束。不衝刑、又不可剋制官星,一味的保護官星,得寵、專權的皇帝若獨斷專行,豈不壞了國家大事!

(二)、把官星若一味地比擬成“天祖、國君、家長”,在命理上,有些地方、有些方面就解釋不通了。若以純陰陽五行之理直截論之,就更容易理解,不會產生混亂。

例如1、《三命通會》中劉思問都憲命造

傷官 比肩 日柱 偏財

乾造:己卯 丙子 丙午 庚寅

正印 偏印 正官 偏官 正財 偏財 傷官 食神

大運: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劉思問都憲命造,若以純格局陰陽五行之理論之,子當令本是正官格。但卯刑子、午衝子,官星就破了。妙在天干傷官己土出自午中,能化午丙之火生其庚金財星,財又能救官,就不至於破格。更喜有癸酉、壬申好運助財官,因此就轉破為成格局。子被卯刑、子被午衝,在癸酉、壬申運就恰到佳處,因刑因衝才能擁有“都憲”之貴。

都憲,官職名程。明朝,都憲是都察院、都御史的別稱。

若以人情人倫之理論之,“衝刑”就“犯上作亂了”。犯上作亂者,怎可得到皇帝重用使其武貴呢?若以人倫之情論之,這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命局與行運中變化,就難以人情人倫之理說通了。反以格局的純陰陽五行之理,按格局之需程式論之,才是實實在在的命理。

例如2、《三命通會》中高曜府尹命造

劫財 正印 日柱 傷官

乾造:甲寅 壬申 乙巳 丙子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正官

大運: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高曜府尹命造,若以格局純陰陽五行之理,按格局法程式,官格官星被寅申巳三刑刑壞了,還透傷官,有印不能解救,就是破格。但是,以格之變化論,地支有申子水局、申上還透壬水印星,就作印格論。印格身旺就可用傷官洩秀。身旺洩旺,印與傷官兩不礙,反可構成印生身、傷官洩秀,因此就有情。加上運程配合比較有情,因此格局就成。

若以人情人倫之理論之,一定就要保護官星,官星已被刑壞,就已是“犯上作亂”了,加之一路行運不助官,豈不更是“犯上作亂”,怎會命貴呢?所以,理就不好講通了。

也由此可見,官星並非不可刑衝,刑衝有序、變化得當,也是好事。法理在於辯證、辯通。

四柱八字格局之正官格,透過例項詳細解讀正官格成格八字命運

(三)、從《子平真詮》這一例的論斷看,足知人情人倫之理論斷,一味地只保護官星,難免會出現錯誤或偏差傾向。

《子平真詮》論:至於官格透傷用印者,又忌見財,以財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適以護傷故也。然亦有逢財而反大貴者,如範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醜,會金傷官,丙丁解之,透壬豈非破格?卻不知丙丁並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財去,以丙制傷而官清,無情而愈有情。

偏印 正財 日柱 正印

乾造:丁丑 壬寅 己巳 丙寅

食神 傷官 比肩 劫財 偏印 正印 偏官 正官

大運: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範太傅命造,《子平真詮》所論的錯誤在那裡呢?

1、為了保護官星,竟然不把巳看成印祿、日主的帝旺,把醜不看成日主己土之根,反把巳醜作“會金傷官”論之,這是一個錯誤之處。

因為柱中不見明金,巳醜怎可“會金”呢。巳醜兩相拱,不見明金,拱誰呢?寅木當令,木火兩旺,那有容金之地呢,醜其實就是金之墓。所以這樣論其“會金”就不在理。“丙丁解之”論,也就站不住腳了。

2、“透壬豈非破格?卻不知丙丁並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財去,以丙制傷而官清,無情而愈有情。”。這一論斷正確嗎?

官格用印,用之正印,有偏印就是多餘的了,財與偏印合,不光是“以丁合壬而財去”,也是清去了偏印之多,留正印就更純、更清。單論“以丁合壬而財去”就不合理。

官格,官有兩寅就太過,隻字不提印化官生身,反言“以丙制傷而官清,無情而愈有情。”,傷官在何處呢?看看,為了維護官星,竟然如此的論斷!用印,難道不是為了化官生身,就是專為了制傷官,保護官星嗎?

所以,這樣的論斷,很容易讓後來學習者學偏,官星不能克,也不能衝刑、也不能說印化官。那滿盤是官星,還能是正官格嗎?官星得財生而極旺的正格,不見一點點傷官,而印又太微弱,又行這樣的運程,還能成格局嗎?假如是男命丁亥 壬寅 己亥 丙寅,官格一點傷官都無,也無衝刑破害,看看格局是不是能成,是不是能富貴?

總結

由上面幾例的分析,可想而知,“天祖、國君、家長”人情人倫之理不可能反覆變化,但純陰陽五行之理可以隨運程論其變化。這就是根本的問題所在。因此,命理有時可以比喻成人情人倫之理論之,但論格局成敗最好用其格局純粹的陰陽五行之理,就最恰當。如果一會按人情人倫之理論之,一會按格局純陰陰五行之理論之,就很容易亂了套。由此會讓學習者產生混亂的思想,可導致出正官格,財官旺得不得了,還要一味的言其保護官星,隻字不能提身旺衰。由此就可釀出錯誤的命理結果,這就大大的背離了正格中和、中庸論命的大原則。

其實,十神都是平等關係,並沒有尊卑貴賤之分。所謂的正氣官星最尊貴,什麼“天祖、國君、家長、官府等”比喻之說,都不切實際,也不是八字陰陽五行的真面目。吉凶神,無非就是個正理、逆理的道理。所以,《子平真詮》在這裡的比方,就與他自己的經典之論“四吉神亦能破格,四凶神亦能成格”之論,就相左了。

所以,不管是正官格,還是七殺格、還是傷官劫刃格,格本無貴賤,成格局者都可富貴。既是吉神格,不能成格局或敗破格,所謂的至尊大吉神正氣官星也是廢物;既是凶神七殺傷官格,若能成格局,凶神亦是寶貝。

也由上舉例和推論可知,正官格官星,並不是不能刑衝,只要刑衝制化有序而得當,照樣也成格局可富貴;如無刑衝破害的正官格,財官極旺而身衰,又無運助身者,照樣能敗破格局而貧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