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律師:為何偷漏稅幾千萬沒被判刑,涉案十幾萬卻被判刑?

最近,女明星鄭爽涉嫌偷稅漏稅近7179。03萬元的新聞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吃瓜群眾在感嘆明星收入高的同時,也對明星偷稅漏稅的處罰產生了極大的興趣。8月27號,上海市稅務局對外披露了對鄭爽偷逃稅案件的查處經過及初步結果。經上海市稅務局查明,鄭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報個人收入1。91億元,偷稅漏稅4526。96萬元,其他少繳稅款2652。07萬元,共計7179。03萬元。上海市稅務局對鄭爽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9億元。鄭爽並未受到刑事處罰。

上海刑事律師:為何偷漏稅幾千萬沒被判刑,涉案十幾萬卻被判刑?

無獨有偶,最近上海達必誠

律師事務所

接受了一位王女士的諮詢,客戶涉嫌騙取出口退稅罪,涉案金額十幾萬元,一審卻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3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10萬元。

上海刑事律師:為何偷漏稅幾千萬沒被判刑,涉案十幾萬卻被判刑?

律師評析

上海達必誠律師評析周宇龍主任律師評析:

為何鄭爽涉案金額高達7179.03萬元卻沒有被判刑,而王女士涉案金額僅十幾萬元卻受到了刑事處罰呢?

一、鄭爽的偷逃稅行為,觸犯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1條的規定。根據該201條的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條還有規定,納稅人有逃避繳納稅款行為的,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由於鄭爽屬於初犯,而且已經根據行政處罰繳清了稅款、滯納金和罰款,所以根據法律規定不予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王女士觸犯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4條“騙取出口退稅罪”的規定。根據該204條的規定,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該204條並沒有像201條類似的補繳納稅款、罰金,接受行政處罰後免予刑事處罰的規定,所以雖然王女士也是初犯,涉案金額也不高,但依然要受到刑事處罰。

為何初次觸犯“逃稅罪”可以有免予刑事處罰的規定,而初次觸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卻沒有呢?因為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觸犯“逃稅罪”可能是無意的,所以法律給予了補救的機會,而觸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卻有著明顯的故意和惡意,所以法律會區別對待。

都說法律無情,但其實從細微之處也可以看到法律的溫情一面。

上海達必誠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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