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三男子在禁獵區非法持槍狩獵獲刑

吉林三男子在禁獵區非法持槍狩獵獲刑

涉案槍支吉林省紅石林區基層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5月13日電 (譚偉旗 關平康)吉林省紅石林區基層法院13日釋出訊息介紹,該院近日審結一起在禁獵區非法持槍狩獵案,涉案三男子獲刑。

據介紹,於某某等三人繫好友關係,今年1月22日,三人相聚時萌生了打野味解饞的想法。

吉林省紅石林區山林廣袤,生態保護良好,野生動物資源豐富,十分符合於某某等三人想要打獵的地理條件。於是,於某某與陳某某分別攜帶步槍、氣槍各一支負責打獵,趙某某提供車輛一臺負責乘載二人尋找獵物以及對獵物的運輸工作。

三人沿禁獵區搜尋獵物途中被警方查獲,警方現場扣押於某某持有的步槍一支、子彈11發;扣押陳某某持有的氣槍一支,子彈42發。

經鑑定,於某某攜帶的步槍為5。6毫米口徑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疑似子彈為制式5。6毫米小口徑長彈;陳某某攜帶的氣槍為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疑似子彈為氣槍彈。

吉林三男子在禁獵區非法持槍狩獵獲刑

涉案槍支 吉林省紅石林區基層法院供圖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於某某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同時,被告人於某某、陳某某、趙某某構成非法狩獵罪。三人已著手實施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被告三人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

最終,吉林省紅石林區基層法院審結該案,判處被告人於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判處被告人趙某某、陳某某分別拘役一個月,緩刑兩個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