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電梯內3天2次猥褻13歲女孩被刑事拘留,最多能判15年?

安徽合肥。13歲女孩小芳3天內在小區電梯裡遭同一男子2次猥褻,該男子還威脅其如果報警就先殺其、再殺其全家。現該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事發時間分別為8月24日和26日,第一次該男子從雙手從後面將小芳抱住,大約持續30秒。

安徽一男子電梯內3天2次猥褻13歲女孩被刑事拘留,最多能判15年?

第二次,該男子除了緊緊抱住小芳外,還將小芳堵在電梯角落強吻其臉部,並做出摸胸的動作。好在後來有其他居民進入電梯,該男子才停止。(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安徽一男子電梯內3天2次猥褻13歲女孩被刑事拘留,最多能判15年?

1。之前就有很多新聞報道,多地都有在電梯裡猥褻女孩兒的“變態”。而該男子的行為更是令人髮指,他在三天內兩次猥褻同一個女孩。好在公安機關已經對他採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讓我們鬆一口氣、也出了一口氣。不過,官方通報裡只是說該男子被刑拘了,並沒有說涉嫌犯什麼罪名,這個就是今天我們要討論的。

2。根據今年新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這種猥褻行為主要涉及的就是

強制猥褻罪和猥褻兒童

的兩個罪名了。

安徽一男子電梯內3天2次猥褻13歲女孩被刑事拘留,最多能判15年?

這兩個罪名都規定在刑法第237條之中,但是二者有所區別,而且明顯看出了對兒童的特殊保護。

一是行為方式不同:

強制猥褻罪

要求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猥褻行為;而

猥褻兒童罪

只需要有猥褻的行為(摳摸、摟抱、吸吮、舌舐等性交以外的行為)即可。這主要是基於兒童面臨這種行為不一定敢反抗。

二是犯罪物件不同:

強制猥褻罪

的物件是成年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而

猥褻兒童罪

的物件是兒童,當然也包括男童和女童。

三是判處的刑罰不同:

強制猥褻罪

需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說最低可以判到1個月、最高只能判處5年;而

猥褻兒童罪

最低也只能判到6個月有期徒刑,在具備法定四種情形的情況下,則

最多可以判到15年。

安徽一男子電梯內3天2次猥褻13歲女孩被刑事拘留,最多能判15年?

3。那麼,如何界定什麼樣的人屬於刑法意義上的兒童呢?我們可以參照一下《關於審理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的規定。

根據該解釋第九條的規定,可以按照年齡劃分為這幾個階段:

嬰兒:不滿一週歲的

幼兒:一週歲以上不滿六週歲的

兒童:不滿十四周歲

也就是說,兒童包含嬰兒和幼兒。只要年齡未滿14週歲,都是刑法意義上的兒童。

安徽一男子電梯內3天2次猥褻13歲女孩被刑事拘留,最多能判15年?

4。在該案中,小芳才13歲,當然屬於兒童了。那麼,涉案男子所涉及的就是

猥褻兒童罪

。最少也要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當然,這隻存在理論上的可能)。

按照他的行為,非常可能在猥褻小芳以外,還有猥褻其他人的行為,只要再有任何1次猥褻其他兒童的行為,那麼就應當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多可以判到15年!。

當然,如果他僅僅猥褻了小芳、沒有其他受害者,如果對小芳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影響,也是可以判處5年以上,最多1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