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角度看《掃黑風暴》中的幾大事件,這些你知道嗎?

近期,掃黑除惡大劇——《掃黑風暴》正在熱播!這部劇剛上線就獲得了極大的反響,網友均表示“尺度大、很真實”。當然,在觀看“驚心動魄”的劇情之餘,劇中涉及的違法犯罪行為更是頗多!很多人物行為綜合起來看可能還構成組織、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劇普法,單獨分析一些具體行為的法律性質。

1

兇手殺人和背後指使者需承擔什麼責任?

劇情:

薛梅翻過護欄,手舉著一臺錄製著實名舉報資訊的DV機跪在路中央,等待著向前來中江省綠藤市開展掃黑工作的中央第三十六督導組舉報丈夫14年前被殺害一案。

然而,“保護傘”和黑惡勢力早已做好安排,她的掙扎註定是徒勞!在督導組到達前,薛梅已被殺害。

法條: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九條 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

暴力促和解,合法嗎?

劇情:

馬帥為了避開督察組的調查,故意打了夜總會老闆項天,被關進了看守所。此後,李成陽帶著30萬找項天和解,“好面子”的項天自然不會同意,於是原本想和平解決的李成陽和手下大江與項天一群人打了起來,最後項天被迫“同意”和解。

法條: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七十八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調解處理:

(一)親友、鄰里、同事、在校學生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引起的;

(二)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三)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對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處理。對情節輕微、事實清楚、因果關係明確,不涉及醫療費用、物品損失或者雙方當事人對醫療費用和物品損失的賠付無爭議,符合治安調解條件,雙方當事人同意當場調解並當場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當場調解,並製作調解協議書。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3

徐小山和孫興的行為如何定性?

劇情:

徐小山以掌握孫興犯罪證據為由,沒有采取報案的合法手段,而是試圖藉此牟利,並向孫興提出了索要財產,但是,由於孫興轉賬3000元並非基於徐小山的威脅行為,徐小山故不成立敲詐勒索罪的既遂,應屬於違法行為。後孫興在“保護傘”幫助下,以誣陷徐小山構成敲詐勒索罪相威脅,最終炮製了一場悲劇——徐小山的姐姐被強姦,徐小山更是被殺害,其姐姐得知這一切後萬念俱灰,亦跳樓自殺。孫興犯強姦罪、誣告陷害罪,並涉嫌教唆他人殺人。

法條: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姦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姦淫不滿十週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九條 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

胡笑偉刪除小山手機中的影片承擔什麼責任?

劇情:

派出所所長鬍笑偉在假裝詢問案情實則探聽底牌的過程中,將徐小山手機中錄製的影片刪除,孫興再次逃脫罪責,逍遙法外。

法條: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 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5

“菜霸”楊冬違反了哪些法律?

劇情:

“菜霸”楊冬透過壟斷菜市場,隨意調控各種蔬菜供應、操控蔬菜價格來牟取非法利益,還向屈服於他的其餘菜販定期收取“保護費”,綠藤市的“菜籃子”全然被他一個人玩弄在股掌之間。

法條:

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尚未實施所達成的壟斷協議的,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經營者主動向反壟斷執法機構報告達成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並提供重要證據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酌情減輕或者免除對該經營者的處罰。

行業協會違反本法規定,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依法撤銷登記。

第四十七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條 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當然,劇中除了違法犯罪行為,也有很多與法律相關的劇情。比如嫌疑人在看守所裡可以吃大餐?女記者的手錶作為證物,可以要回嗎?林浩作為警察可以強行要求記者交出賬本嗎?偷偷錄的音是否可以作為證據……

《掃黑風暴》即將迎來大結局,換個角度,只要細細發掘,你也可以成為普法達人,趕緊行動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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