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麻將帶點小彩頭,屬於賭博嗎?賭博成本有多高?
春節長假即將來臨
走親訪友,朋友聚會在所難免
三五親友聚在了一起
免不了會打打麻將
以消磨時間
類似這樣的親友之間打麻將
如果帶點小彩頭,有點小輸贏
到底屬不屬於賭博呢?
很多人表示“很忐忑”
“春節期間,親友聚會時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的打麻將消遣娛樂活動,公安機關不會認定為賭博的!”面對記者的詢問,貴州省貴陽市雲巖公安分局八鴿巖派出所民警梅鶯如此說。
究竟什麼樣的行為屬於賭博行為呢?梅鶯表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而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所指的
【賭博罪】是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賭博成本有多高?
一、輕者到看守所(拘留所)過年(1-15天)+3000元以下罰款;重者判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罰金,情節嚴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
二、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個人考公務員、參軍、入黨、出國、留學、移民都受限制,律師等相關行業禁入;
三、除了上述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外,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後還面臨著黨政紀處分,甚至開除公職、開除黨籍;
四、形成前科劣跡記錄在案,以後有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
五、不光是自己,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同樣受限制,參軍入黨招政審難透過。
臨近春節
打麻將成了不少人的娛樂方式
不過,對於黨員領導幹部來說
不但違規打麻將會被處分
在現場滯留觀看也是不行的
以案示警
威寧自治縣司法局、農村公路管理局、中水小學、旭光小學等單位人員在公共場所違規打麻將。2018年11月29日17時左右,威寧自治縣司法局工作員馬鳳銀、農村公路管理局工作員馬旭、中水小學教師馬敏花、海邊街道旭光小學教師馬麗、馬彭麗等人在威寧縣城某餐館打麻將,被現場查獲。
2018年12月28日,馬鳳銀受到警告處分;2019年1月7日,馬旭受到警告處分;2019年1月8日,馬敏花、馬麗、馬彭麗三人分別受到誡勉談話。威寧自治縣特色農業產業服務中心副主任張惠,
雖未參與打麻將,但對公共場所違規打麻將的行為未進行勸阻,並滯留觀看,2019年1月10日,張惠被提醒約談。
那麼
我們身邊常見的賭博違法行為有哪些
又將面臨什麼樣的處罰呢?
賭博最新處罰規定(部分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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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處罰標準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什麼是“賭資較大”?
上海市: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規定,個人賭資在人民幣200元以上的,就屬賭資較大,可予以治安處罰。
北京市:
《北京市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準(試行)》規定,個人賭資300元至500元,處500元以下罰款;500元至1500元,處五日以下拘留;1500元以上,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四川省:
《四川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規定,現場收繳賭資價值合計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屬賭資較大。
江蘇省:
起罰點是個人賭資或人均賭資達到200元。賭資2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
河北省:
《河北省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規定,賭資較大是指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上為情節嚴重。
山東省:
《山東省公安機關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準》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是指人均參賭金額在2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600元以上;為賭博提供條件,非法獲利500元以上的,人均參賭金額5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2000元以上的,等等,屬於情節嚴重。
吉林省:
根據《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裁量標準的指導意見》,把“賭資較大”定位於:個人平均賭資數額在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或者現場收繳賭資總數額在20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的。
青海省:
《青海省禁止賭博條例》規定,人均賭資500元以上不足2000元的,或者每注賭資20元以上不足50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處500元以下罰款;人均賭資2000元以上或者每注賭資50元以上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貴州省:
依據《貴州省公安行政處罰裁量權指導標準(一)》第一章第四節第71項規定:
1、一般情節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的,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2)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單注金額十元以下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下的。
處罰標準:
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或全場輸贏額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2)在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賭博的;
(3)國家工作人員參與賭博的;
(4)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單注金額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或全場輸贏額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5)多次參與賭博的;
(6)聚眾賭博的。
處罰標準:
處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情節特別嚴重的違法行為情形
(1)單注金額一百元以上或全場輸贏金額五千元以上的;
(2)教唆、誘騙、脅迫或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
(3)參與“地下六合彩”“賭球”“飛鏢”“電玩”等方式的賭博坐莊,或者單注金額五十元以上或全場輸贏額二千元以上的;
(4)因賭博引發其他刑事、行政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的。
處罰標準:
處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武漢市:
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人均賭資3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人均賭資5000元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深圳市:
個人賭資在500元以上的算賭資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