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稅率是20%還是10?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分為兩類:(一)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二)不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

(一)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絡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法定稅率:《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上述規定中的非居民企業,實際上是指稅收協定中構成常設機構的情況。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居民企業不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650號)規定,非居民企業不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非居民企業在境內有機構場所的,在稅法沒有規定需要支付方代扣代繳的,應由非居民企業自行申報。

但是,《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和勞務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

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稅率是20%還是10?

(二)不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絡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規定中的非居民企業,實際上是指稅收協定中不構成常設機構的情況。

法定稅率:《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優惠稅率:《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因此,非居民企業在不構成常設機構的情況下,實際執行稅率是10%。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稅款由扣繳義務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時,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