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壞別人的車需要賠償誤工費嗎?

在一起車禍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一方僅為財產損失,如車輛損壞損失的,是否存在誤工費的賠償問題呢?要想了解是否存在誤工費的賠償,應當分析誤工費賠償的條件。

誤工費屬於人身損害賠償專案內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也即誤工費

= 誤工時間 × 誤工收入。在一起車禍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一方存在誤工時間並誤工收入的,即可認為存在誤工費的賠償問題。

撞壞別人的車需要賠償誤工費嗎?

如本文題目所說,撞壞被人的車輛的,是否存在誤工費的賠償,需要分析如下:

一、僅為財產損失的

一般而言,如果僅為財產損失(人員沒有傷害),如車輛維修、車載貨物損失等,不存在誤工費的賠償問題。即使是營運車輛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

14條,對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停運人可主張賠償。此時,存在的損失也為停運損失,而非誤工損失,非誤工費的賠償。

也即,僅為財產損失的案件中,不存在誤工費的賠償。

二、特殊情況處理

但有一種情形,可能會存在誤工費的賠償。如果因為財產的損失,受害人因此產生誤工時間和誤工收入的。如受害人因維修車輛,必須花費工作時間把車輛帶到指定的維修機構(如在外地)進行維修,這期間就會產生誤工時間和誤工收入,除了維修費外,受害認還可主張誤工費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