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克斯唯一的成功,就是寫出了任何人第一遍都看不懂的書

《百年孤獨》(以下簡稱《百》),特別難讀的一本書,幾番讀到一半卡殼。2014年開始,讀到2018年底,記得是讀到雷梅黛絲坐著床單扶搖直上那裡,停下來了,反覆幾次,讀不下去。以為它反映現實主義時又夾雜美女飛昇的詭異,感覺前後東拉西扯,看不到主線,一時間興味索然。

“多年以後,面對行刑隊,奧雷里亞諾。布恩迪亞上校將會回想起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這開篇的第一句話,就把時間和時空,打錯亂了,它也預示著作者在後面也不會“好好說話”,讓你很難讀下去。

馬爾克斯唯一的成功,就是寫出了任何人第一遍都看不懂的書

馬爾克斯唯一的成功,就是寫出了任何人第一遍都看不懂的書

馬爾克斯唯一的成功,就是寫出了任何人第一遍都看不懂的書

馬爾克斯唯一的成功,就是寫出了任何人第一遍都看不懂的書

馬爾克斯唯一的成功,就是寫出了任何人第一遍都看不懂的書

馬爾克斯唯一的成功,就是寫出了任何人第一遍都看不懂的書

馬爾克斯唯一的成功,就是寫出了任何人第一遍都看不懂的書

讀不下去,固然有我工作忙,事情多和玩手機的因素,但此書特別難讀是主因,因為我每讀大部頭小說,時間一般都沒有超過一個月的。

錯綜複雜的人物,重複難辨的名字,亂七八糟的情愛,橫七豎八的敘述,荒誕無稽的情節,東拉西扯的故事,很難讓人進入作者講述的情景之中,真的是“不生動”。

——小說是藝術表達形式的一種,它當然至少應當生動且有可讀性。雖然有不少專家對《百》的語言表述津津樂道,許多讚美之辭,我卻不以為然:是小說而非傳記吧,那麼幹嘛把名字寫得那麼混淆不堪!

爺爺叫何塞。阿爾卡蒂奧。布恩迪亞,兒子叫何塞。阿爾卡蒂奧,孫子叫阿爾卡蒂奧,然後,曾孫叫何塞。阿爾卡蒂奧第二!玄孫又叫何塞。阿爾卡蒂奧!!

什麼情況,明明是第四代,卻叫什麼“第二”,第五代跟第二代居然同名?

好象第六代的那個破譯了羊皮卷密碼的奧雷里亞諾。布恩迪亞,跟他的爺爺的爺爺,那個戰神上校,也用同樣的名!

媽呀,世上竟有如此難讀的“名著”,我被它糖葫蘆串般的角色名字繞暈了一百回,反覆琢磨之後,依然沒有完全弄清楚誰是誰。

就算馬孔多那個地方真有與祖輩同一姓名的命名風俗,也不能在小說裡這麼寫吧。這哪跟哪,誰跟誰呀,讓讀者怎麼區分,怎麼辨別呀。前面一個阿爾卡蒂奧死了,後面又冒出來一個阿爾卡蒂奧,前面一個阿瑪蘭妲死了,後面又冒出來一個阿瑪蘭妲。烏爾蘇拉也是,後面冒出個阿瑪蘭妲。烏爾蘇拉,讓人天旋地轉,到底有幾個阿瑪蘭妲,幾個烏爾蘇拉?

還有那個“雷梅黛絲”,上校費盡心力追來的美麗少女,給全家帶來歡樂的人,沒到婆家呆多久就被姑子誤殺了。後面亦有兩個“雷梅黛絲”,也都是絕色美人,一個乘坐床單飄逸升空,成了仙了,原來她不屬於塵世(這種寫法,什麼情況?)。一個與修理工巴比倫暗戀偷情,被反對他們結合的母親僱人當作偷雞賊打傷殘了……

“守夜人將烏里肖。巴比倫一槍放倒,當時他正揭開屋瓦準備鑽進浴室,而梅梅則赤身裸體正為愛情顫抖……一顆嵌在脊柱裡的子彈令巴比倫從此臥床不起。他在孤獨中老死,沒有一句抱怨,一聲抗議,也沒有一絲透露真像的企圖,他忍受著往事的折磨,忍受著不容他安生片刻的黃蝴蝶,一直被當成偷雞賊遭人唾棄。”

(這裡用“梅梅”代替了“雷梅黛絲”,多好,容易辨別)。

這麼一個開放到亂情、亂倫的家族,居然也有梅梅和巴比倫的悲愴愛情故事。好狠心的費爾南達,棒打鴛鴦倒還罷了,竟將女兒送到修道院去,把外孫說成路上撿來的!他一百個看不起下層人物巴比倫,或是出於自己的“高貴”理念,卻沒有半點徵求女兒意願。而且她女兒,居然隨她擺佈而無絲毫反抗——簡直令人匪夷所思,這還是資本主義早已四面浸入的南美洲時代背景嗎?這還是那個亂倫、亂情成風的布恩迪亞家族嗎?

這個家族可是有著情人幫助延續血脈的傳統呢,梅梅的曾祖母就是個“紙牌女”,她爸爸也與伯父共享一個情人“彩票女”,跟曾祖父兄弟倆,共享“繼序調紙牌女”是一樣的德性。費爾南達對線淨爬女兒,不是幽禁,就是驅離,她自己表現怎麼樣呢,她送走大女兒後,把小女兒交給婆婆照顧,自己則“專心與隱身的醫生通訊星嘔。”

我用了八年時間也沒釐清書中人物之間的關係,主因就是被這些又長又怪又重複的名字給繞暈了。

——這到底是作者的問題還是譯者的問題呀? 我想應該是後者吧。當年名著《飄》裡的郝思佳(後來譯為斯嘉麗)、白瑞德,怎麼樣?梅蘭妮,艾希禮呢?難道讀者真的會以為他(她)們姓郝、白、梅、艾嗎?你是譯成中文哎,譯給中國人看的哎,創造性地對待翻譯工作很難嗎?

我接著讀《百》,其實是重讀而非“接讀”,因為沒讀懂,沒辦法接,重讀也是半懂不懂的。為什麼要堅持讀完它,也確實因為諾獎,畢竟得了諾獎一定是有原因的。

終於在第九個年頭的這兩天裡啃完了這本書(牙都被咯痛了)。

不過讀到結尾處,才約略感到它的價值之所在——倒是很象一部美洲版的《紅樓夢 》哩!

一片白茫茫大地多幹淨,馬孔多和創造它的布恩迪亞家族,從無到有,從僻遠到繁榮,然後從繁盛到衰落,到在地球上被抹去……象不象《紅樓夢》的春秋筆法?作者要是沒讀過《紅樓夢》,我可是不信呢!

一個何塞。阿爾卡蒂奧。布恩迪亞一見如故、後來在他家裡住到死的吉卜賽人梅爾基亞德斯,給這個家族留下了一撂羊皮卷,但羊皮捲上的字(密碼),一代又一代的人不解其意。

吉卜賽人梅爾基亞德斯絕頂聰明,總是給小鎮帶來令人眼睛一亮的新物品,這個人物的出現(其實是死而復生,到此苟延殘喘,躲避死神的追殺)和消失,也有些“賈雨村”的味道不是,“假做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或者,這個角色,更多的,也與“空空道人”接近?

羊皮卷後來被第六代繼承人奧雷里亞諾。布恩迪亞經年累月的研究,最終破譯出來,此時立馬一陣颶風把馬孔多小鎮從地球上颳走了。

羊皮卷手稿封面上的字是:“家族的第一個人將被綁在樹上,最後一個人正在被螞蟻吃掉。”請注意“正在”兩個字,出鬼吧?

而這個剛出生就被螞蟻吃掉的小男孩,奧雷里亞諾的兒子,第七代繼承人,一個他們家族的唯一一個因為愛情而出生的人,卻是一個亂倫愛情的結晶……小男孩的屁股上,也長了一條豬尾巴。

奧雷里亞諾完全破譯出羊皮卷密碼之際,小男孩已經被螞蟻吃得“只剩下一張乾癟的皮了……”

上溯到第一代布恩迪亞(何塞。阿爾卡蒂奧。布恩迪亞),他犯事殺人後為逃離惡夢,帶領家人朋友離開印第安村莊,經過兩年多的顛沛流離,找到一處偏遠的灘塗之地安營紮寨,取名馬孔多。馬孔多小鎮從此平地起樓,發展起來,以致後來鐵路也通到這裡,很多人到這兒做生意,連外國大企業香蕉公司也來到這兒展開運營。

這位馬孔多的締造者,極頂聰明且富有創造性的人,自然與周圍的人們格格不入,後來成了神經病,被人們綁在樹上度過餘生。

然後,布恩迪亞家族,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代人,男的,女的,就在馬孔多你方唱罷我登場,展開了令人眼花繚亂且不乏地動山搖的表演。

他家第二代的老大老二都遇上了戰爭,老大何塞。阿爾卡蒂奧運氣不好被人在家中幹倒,老二奧雷里亞諾。布恩迪亞則格外出彩。內戰中他出外參加了革命軍,做到聲名顯赫的位置(上校)。在國內外到處打仗,儼然一副革命者形象。他帶著一群軍人打仗打回到馬孔多,家人看到“一群喧囂的軍人護送他進來,搜遍每個房間確信沒有危險才罷休。奧雷里亞諾。布恩迪亞上校不僅允許他們這樣做,還頒下嚴令不準任何人走進他周圍三米以內,甚至連烏爾蘇拉也不例外”。這位上校革命還革到他哥哥家去,他親自去(對亡嫂)宣讀收回地契的佈告。人們看到在此“他發出的簡短而不容置疑的命令,決定著世界的命運”。

“審查地契的同時即決審判也在進行……以槍決所有被革命軍俘虜的政府軍軍官告終。”對於被俘的地方最高長官,蒙卡達將軍,馬孔多的市長,上校也堅持審判和槍斃。無論鎮上的鄉親父老誰來求情,包括她母親親自來也照殺不誤。他對死囚說,“不是我要槍斃你,而是革命要槍斃你”。

曹操殺陳宮還承諾撫卹家屬,而這傢伙殺了蒙卡達後,僅因其家屬對他冷臉他便指使士兵“將那位寡婦的家舍夷為平地化為灰燼”!

就這麼一個心狠手辣的人,運氣倒特別的好,“他遭遇過14次暗殺,73次埋伏,和一次槍決,但都沒有丟命”。這傢伙雷厲風行,能征善戰,屬於戰神級別的人物。地方行政長官和政府官員都對他敬讓三分。他想打就打,不想打了(對戰爭厭倦了),就與政府簽訂和約,回家跟17個姘頭廝混生了17個兒子(後被追殺幹掉了16個,這又是一個什麼寫法,搞不懂),想想他在戰爭中殺了多少人,所以豎敵自然多,但沒有任何人殺得了他,他自殺也沒能成功。幽閉在家裡,用坩堝鍊金子做小金魚,做好了又融,融了又做,週而復始。與世隔絕的他,在孤獨冷寂中死去。

這種故事是不是特別荒誕不經,作者一定是想籍此表達什麼,這個上校可真不是個簡單的人物,從身經百戰,槍林彈雨,到身心俱疲,萬念俱灰……

這一家族的人,從第零代始到第六代,都有亂倫的痕跡和行為。之所以說第零代,乃是因為第一代的何塞。阿爾卡蒂奧。布恩迪亞與其妻子烏爾蘇拉就是表兄妹。他們的前輩,男的叔父和女的姑媽(第零代)結合,生出的兒子終其一生都穿著肥大的褲子,因為生著一條軟骨尾巴——如此荒誕,作者想說什麼,這一家人竟沒一個令人省心的。

比如上校的哥哥(老大)何塞。阿爾卡蒂奧,既固執又亂來,與一個紙牌算命女私通生子,又與一個吉普賽女郎私奔,後回來堅持與家中的養女結婚,誰勸也不聽。

這弟兄兩個都有妻室,但不可思議的是,他們各自的兒子,卻是跟同一個情人生的,好象這個家族的男丁缺少“愛情”,”愛情“被女丁佔去了麼,我看女丁那邊也不見得呀。

妹妹(老三)阿瑪蘭妲就不是個省油的,為一個義大利鋼琴師爭風吃醋,什麼手段都敢弄,甚至居然給情敵下毒(卻錯殺了自己的嫂子),情敵退卻了她又吊著鋼琴師,當初愛得要死,現在卻拒絕鋼琴師的求婚,吊到鋼琴師自殺了她才驚醒過來。懊悔不已的她,自己燒傷了手臂綁著黑繃帶終生不嫁,表面看很純情,卻與侄兒亂倫。

那個被她亂了心智的侄兒,參加軍訓以求逃避,在妓女群裡廝混,“他突如其來的孤獨,早熟的青春,都在散發著殘花味道的女人們身上得到了慰藉, 他在黑暗中展開幻想,竭力將她們想象成阿瑪蘭妲。”而他的姑媽阿瑪蘭妲則閉門不出,把壽衣拆了縫,縫了拆,直到最後一口氣。最後他在對姑媽無盡的思念裡,死於大街上的另一派別士兵射出的子彈。

馬孔多的出現和消失,構成了布恩迪亞家族的興亡史。作者就差在本書的扉頁寫一段“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痴,誰解其中味”了呢。

他家第三代奧雷里亞諾。何塞居然戀上了自己生母(荒唐吧?),生母知道他是由於不知道身世才如此,給他介紹另一個女人才作罷,後來從政時貪贓枉法被保守派軍隊當作暴君槍斃了。第四代兩個雙胞胎兄弟,一個在美國資本家開辦的香蕉公司裡做事,他鼓動並參與了罷工,經歷了腥風血雨的噩夢,親眼目睹了三千多人被屠殺,資本的殘酷和控制輿論的力量,讓他絕望。最後,他居然與自己那個縱情聲色的孿生兄弟,同時死去,而且詭異的是,人們仍然分不清他倆誰是誰。第五代有“啃老族”(男的),千方百計挖出先輩藏匿的金幣,想過花天酒地的日子,結果被人暗算,人財兩空;也有想重振祖業輝煌的(女的),但卻強弩之末,盡顯頹勢,難挽大廈之將傾。

到了第六代,那個被說成路上撿的人。前面交待過,他是梅梅的私生子,奧雷里亞諾。布恩迪亞,特別喜愛研究羊皮卷。而且,他還與他姨媽阿瑪蘭妲。烏爾蘇拉搞上了。而且的而且,他們自認為他倆才“是世間唯一最幸福的人”,他倆生下的一個豬尾巴男孩,居然是“百年裡誕生的布恩迪亞當中唯一由愛情而受胎的嬰兒”(荒唐吧?)——可想而知,這個家族有多麼混亂不堪。它最終被從地球上抹去是符合道德邏輯的呢,還是以這個毀滅性的結尾,來表現“把這韶華打滅,覓那清淡天河”的主旨呢?

比較出彩的描寫,還是第二代打內戰、“鬧革命”的那段,和第四代跟資本鬥法鬧罷工,遭到血腥鎮壓那段——最後“兩百節車皮把三千具屍體拖往大海去”,作者或是在試圖揭露資本的冷酷殘忍和嗜血狠毒。其他的描寫內容,紛繁蕪雜,實話說雖然豐富卻沒有多少美感,所以我也懶得展開品評。

僅從結局處,品味出了作者的思路和作品的思想價值,主要是春秋筆法,但裝神弄鬼實為敗筆。《百》的語言,確因時間剪裁跨度大,輪廓線條粗放,敘事荒誕卻細膩而見長,得到許多方家的認可。但我本人真的不喜歡、不習慣、不認同、不欣賞這種名著,讀到第九個年頭才勉勉強強讀完卻仍然不知所云的書,《百》,怕也是個唯一算得上的。

好在我怕是天下第一個讀出了它的味道與《紅樓夢》想近的人,這一點我想應該是作者的榮幸,或者也是我自己的幸運,我的第六感,常常是有些準的呢。

——至少說明,《百》確實算是一本很有分量的書,它能讓讀者聯想到《紅樓夢》,光這一點,就足夠了呢?

用春秋筆法寫書,天下無人能出其右的,我認為依然首推《紅樓夢》。然《紅》的語言高度,《百》也是望塵莫及的,後者的語言高度,甚至遠遜於《飄》。同時我也認為馬爾克斯的文學地位,在中國讀者心中的位置,連村上春樹都比不上。

馬爾克斯先生唯一的長處,就是寫了一本讓任何人都在第一遍怎麼也沒讀懂、或者沒讀通的書。

別再讓我看一遍,饒了我吧!

2022-1-15(部分圖片源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