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書”造字法:漢字生產發展史(語文的演變02)

語文的演變02

“六書”造字法:漢字生產發展史

漢字的造字法,從漢朝以來,便有“六書”的說法。許慎在《說文解字·敘》中對“六書”的詮[quán]釋影響最深廣,原文如下:

《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

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jié qū],日月是也。

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pì]相成,江河是也。

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huī],武信是也,

五曰轉註。轉註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簡而言之,所謂“六書”指的便是:

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

“六書”中,起源最早的應是象形。顧名思義,象形就是摹畫事物的形貌。例如“網”字是繩線交織的形狀,“艸”(草的本字)是兩束草,“門”字就是左右兩扇門的形狀。象形是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侷限性很大,因為有些事物(尤其是抽象的概念)是畫不出來的。所以象形字起源最早,但數量其實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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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字是繩線交織的形狀

指事,是與象形聯絡的造字法,就是用象徵性的符號或在圖形上加上指示性符號來表示意義的造字法。其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會在象形字的基礎上添回較抽象的符號。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來表示相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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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上“一點”表示鋒刃

用指事法造字,這是漢字從象形發展到表意的第一步。再進一步,用幾個字合起來表示一個意思,就是會意法: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按意義合起來表示一個新的意義的造字法。例如“休”字,以“人”倚在“木”邊,表達字義;“解”則是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表達意義;又如“集”字的本義是指鳥兒停息在枝上,“隹(zhuī)”指鳥兒,鳥兒停在“木”上,就表示出棲停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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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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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隹(zhuī)”指鳥兒,鳥兒停在“木”上

象形、指事、會意三種方法已經能造出不少字了,但還有很多很多複雜的意思或同類卻有區別的事物用兩三個字組合還不能表達清楚——就算能表達清楚,那造出來的字寫起來也太麻煩了。比如“鯉、鯽、鯨、鯤”這樣難以用象形、指事、會意的辦法表達並區分清楚的字是怎麼造出來的?

古人已經發現文字是與語音相聯絡的,於是就有了將字意與字音綜合考慮的形聲造字法。

形聲,就是用形旁和聲旁拼合成一個新字的造字法。形旁,也叫音符,表示字的意義範疇;聲旁,亦稱聲符,表示字的語音類別(也可以兼表意作用)。例如“材”,以“木”為形旁表示字的意義類別,以“才”為聲旁表示字的發音;“聞”,以“耳”為形旁表意,“門”為聲旁表音;“恭”,以“心”為形旁表意,“共”為聲旁表音。

根據形旁和聲旁的位置關係,形聲字可以分以下幾種:

左形右聲,如:例 松 誠 漁 綢 情 描;

右形左聲,如:頸 削 瓢 放 鵡 雌 故;

上形下聲,如:管 露 爸 芳 崖 宵 字;

下形上聲,如:架 慈 斧 貢 膏 凳 賞;

外形內聲,如:固 病 閥 園 匾 裹 衷;

內形外聲,如:悶 問 聞 辮;

形在一角,如:裁 載 栽;

聲在一角,如:醛 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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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聲字的主流化

因為形聲是在象形、指事、會意的基礎上產生的,使用起來最為靈活方便,所以也就成為最高產的造字法。形聲字雖然是屬於表意性質的文字,但已突破了漢字形體的束縛,溝通了方塊漢字與語音的聯絡,這是漢字從表意邁向音、意兼顧的一個重大發展,成了漢字發展的主流。甲骨文、金文中,象形字佔多數。這是因為畫出事物是一種最直接的造字方法(六書之首,當是象形)。然而,當文字發展下去,要仔細分工的東西愈來愈多,如“鯉、鯽、鯨、鯤”之外還有“鯧”、“鱈”,乃至“鰍”等物,都是魚類,難以用象形的造字方法,仔細把它們的特徵和區別畫出來。於是,形聲字就成了最方便的方法,只要用形旁“魚”就可以交代它們的類屬,再加上與其口語發音相近發音的聲旁來區分其讀音,就得到了一個個新字。由於形聲字在創造新文字方面十分有效率,到了先秦時期,常用字中形聲字的比例已經達到80%,而今天我們所用的漢字,更有85%以上都是形聲字。

這種造字法,直至近代還不斷地造出新字來。比如元素週期表傳入我國時,其中一些化學元素是之前的漢字中所沒有的,如“鋂、鋦、鐒”等,都是用新造的形聲字來命名的。

關於轉註造字法,說法很多,比較流行的說法是為了適應方言語音的分歧和語音的發展而採取的一種造字法。如原有一個“老”,表示年紀大的意思,而由於時間和地區的不同,又有用kǎo這個音表示老的意思,於是又造出了一個與“老”字部首相同、讀音相近和意義相同的“考”字。這樣的字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意義,讀音上也有音轉的關係。

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借用同音字表示新義的一種方法(“假”也是借的意思)。口語裡有的詞,沒有相應的文字對應。於是就找一個和它發音相同的字來表示他的含義。例如“自”本來是“鼻”的象形字,後來借作“自己”的“自”。“汝”本是水名,借為第二人稱代詞。這種假借現象,起初多是因為沒有本字而暫借一個同音字替代,但後來一直沿用下來,習慣成自然了。有的字本身的意義,倒是後來另找出路才有著落的。例如“莫”,本表示日落時分,被借用來表示“沒有”、“無”、“不要”等意思,而其本義反而另造了一個形聲字“暮”來表示;又如“然”,本是燒的意思,底下已經有四點表示火了,可是被“然後”借用後,只好在旁邊再加一把火,也變成形聲字的“燃”。

“六書”造字法:漢字生產發展史(語文的演變02)

發展不停

瞭解"六書"之後,大家還請理解注意理解三點:

一、實際上,古人並不是先有六書才造漢字。因為我們至少可以確信,在商朝時,漢字已經發展得相當有系統,那時還未有關於六書的記載。六書是後來的人分析漢字而歸納出來的系統。不過,當有了“六書”系統以後,人們再造新字時,都以這系統為依據。好像“軚”(dài)、“鑀”(āi)是形聲字,“凹”、“凸”、“氹”(dàng)是指事字,“畑”、“奀”(ēn)是會意字。

二、仔細對比六書,不難發現,轉註法和假借法其實並沒有造出新字來,它們其實只能算“用法字”——造字法,是象形、指事、會意、形聲。

三、“六書說”是傳統的觀點,影響極其深廣,但其定義並不嚴謹,有的字可以同時用兩種造字法解釋,造成形聲兼會意這樣的情況出現。如“功”、“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