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建議“允許教師適度補課”,有償家教的口子,究竟能不能開?

前不久看到一篇談中小學教師補課的文章,在後面的幾百條評論中,有一些關於“允許教師適度補課”的建議。他們說出了兩個理由:第一,高校教師可以兼職兼薪,中小學教師也應該被允許兼職兼薪,只要不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任何人都有權利利用空餘時間創造價值為自己增加收入;第二,家長有補課的需求,如果老師們都不補課,家長就只能把孩子送到校外輔導機構。而輔導機構的師資參差不齊,收費又比較高,家長們會面臨更大的風險。

有人建議“允許教師適度補課”,有償家教的口子,究竟能不能開?

有些網友還建議,中小學教師的“適度補課”行為,應與高校教師一樣,在學校備案;學校和相關部門則對中小學教師的該行為進行管理和監督。

網友們的說法和建議,似乎有些道理。那麼,有償家教“口子”究竟能不能開呢?

雖然人們對教師開展有償家教的做法有少許爭議,但從大的環境看,中小學教師不準“有償補課”,漸漸成為了一種共識,被絕大多數人接受。特別是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他們的待遇已經與當地公務員看齊,而公務員是不得透過兼職獲得收入的,他們也不應該搞家教搞創收。所以,中小學教師有償家教“口子”一定不能開。

有人建議“允許教師適度補課”,有償家教的口子,究竟能不能開?

至於有人認為中小學教師應該享有與高校教師一樣的權利,可以兼職兼薪。我們可以從以下三點進行“反擊”。

第一點,中小學教師與高校教師不同,中小學教師的教學物件是未成年人,

高校教師的教學物件是成年人,成年人能獨立思考,受外界環境影響小,也不需要老師看管。而中小學學生是未成年人,他們心智不成熟,容易被外界影響。一線教師基本上都會採取“保姆式教學模式”,既要搞好教學,又要搞好管理。如果他們抽出時間搞有償補課,免不了會影響他們的日常工作,也會給未成年的中小學生很不好的觀感,不利於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財富觀和職業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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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複雜而敏感,容易產生教育不公現象

中小學教師開展有償補課,非常複雜,也非常敏感,很容易產生教育不公現象。如果中小學教師像高校教師那樣開展學術報告、講座獲得收入,或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識為企業或其他單位帶來經濟效益,進而獲得一些收入,這樣的有償,很多人能接受。可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物件大多是自己的學生,這就可能會動搖教育公平這個根基。

之前就有人提到,有些開展有償補課的教師,從自身利益角度出發,在課堂上“留一手”。筆者相信這是極個別現象,當有償補課被禁止後,這種現象幾乎銷聲匿跡。但只要有償補課被允許,誰也不敢保證該現象不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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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適度”的界限很難把握,極有可能出現監管缺失

在有償補課這個問題上,所謂的“適度”是一個偽命題。難道要規定補課超過幾個學生就屬於“不適度”?或規定每週補課時間不得超過幾小時?這肯定行不通。倘若沒有相關規定,“適度”就失去了任何意義。無法明確“適度”的界限,最後造成的結果就是,補課蔚然成風,相關部門監管缺失,家長的教育成本越來越高。

可以看出,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口子,一定要關得死死的,不要留縫隙。如果開了這個口子,很多麻煩就會接踵而至,人們的教育幸福感也會喪失。

有人建議“允許教師適度補課”,有償家教的口子,究竟能不能開?

當然,中小學教師開展“無償補課”沒有任何問題。部分教師願意利用自己的休息時間,為後進生提供基礎輔導,或為優等生提供拔高教育,是一件好事,這說明他們熱愛教育事業,熱愛自己的學生,他們的敬業和奉獻值得所有人尊敬。

不過,教師提供“無償補課”,不是沒有風險,因為這種行為搶了校外輔導機構的生意,很可能會被一些不安好心的人或單位盯上,給自己帶來麻煩。另外,學生的安全問題也是一個風險源,如果學生在補課的路上出了一點小意外,就算是“無償補課”,也要承擔很大的責任。

有人建議“允許教師適度補課”,有償家教的口子,究竟能不能開?

可能有人會說,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現象沒有完全杜絕啊。這個大家必須要承認,的確存在有一些在職中小學教師,進行有償補課。去年7月份,安陽市教育局通報了六起在職教師違規有償補課現象,涉事老師全部給予了降低崗位等級處分;今年1月份,呼和浩特市某中學在職教師郝某,因違規開展有償補課,被解除聘用合同,並被撤銷教師資格證。

任何行業都會存在違規現象,只要我們堅持“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就一定能把違規現象遏制在最小限度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