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三家生三個孩子,她是浪蕩還是瀟灑?

《驢得水》裡的張一曼是個很有爭議的人物。有人說她是浪蕩,她閱男無數,口無遮攔,什麼樣的事也都做的出來。有人說她是灑脫,追求自由,她敢愛敢恨,只做自己開心的事,有人說她是單純,她太容易相信人,太容易相信愛情。

一千個人一千個哈姆雷特,人可以活得中規中矩,也可以活得灑脫自由,可以為了身體的舒適,也可以追求精神的愉悅,這是個人自由。但無論如何選擇,都需要遵守一個原則:不傷害別人。

嫁三家生三個孩子,她是浪蕩還是瀟灑?

我認識一個女人,她叫嬰潔(化名),她就像劇中的張一曼一樣,喜歡自由,喜歡我行我素,在她眼裡無論男女都可以調侃一番。

15歲那年,她喜歡上了一個同班同學,那個時候流行寫情書,她給那個男孩寫了很多封情書,課間她主動去找他玩,放學回家還特意陪他走一道。嬰潔腦子裡沒有“避諱”這個詞,她喜歡他,就要跟他在一起,無論誰說也沒用。

嬰潔長得很耐看,性格又活潑,沒過多久她就把那個男孩拿下了,那年是初二。兩個人以情侶自稱,在班裡大搖大擺的秀恩愛,被請了很多次家長,他們依然沒有改變,從此後成績一落千丈,沒到中招考試,他們兩個就一起輟學了。

沒多久,嬰潔就懷孕了,兩方家長給他們辦了婚禮,16歲的他們成家了。孩子出生了,是個女孩,可他們似乎沒有以前那麼恩愛了,有時候一個眼神都會吵起來。

孩子剛剛滿月,嬰潔就受不了他回了孃家,之後無論男孩怎麼去叫,她都不回來了。沒有結婚證的他們就這樣預設離婚了,孩子留在男方家由男孩母親照看。

嫁三家生三個孩子,她是浪蕩還是瀟灑?

嬰潔在家養了一段時間就出去打工了,在外地她認識了她第二任老公高志(化名),高志是外地的,嬰潔便追隨他去了外地。20歲結婚,21歲生子,他們過得還算如意,兩個人一起開了家家電維修,還在縣城買了房子,眼看著日子一天比一天紅火。

嬰潔在家看孩子、看店,高志就去外邊裝家電、修家電,一轉眼孩子已經四歲了,嬰潔也早適應了這邊的生活,有時候她也會出去跟高志一起裝家電。

高志還有個姐姐,她說當初高志在縣城買房子時借了她兩萬塊錢,是他父親替高志借的,現在她想讓高志還錢。高志雖然不差錢,可它把錢都投到了店鋪裡,一下子拿出兩萬塊錢也是難事。

嬰潔知道了很不高興,她覺得結婚買房是應該的,就算還錢也應該還給公公,不應該由姐姐來要錢。借錢的事,公公從來沒提過,到如今姐姐來要錢,嬰潔覺得自己受到了欺騙。

她跟公公和姐姐都吵了一架,對方並沒有讓她,一個人對兩個人,她越想越氣,可偏偏高志沒有一句安慰的話,她對高志失望了。

那是快到春節的時候,嬰潔什麼都沒帶就回了孃家,在那兒一住就是大半個月。高志給她打電話她也不接,最後還是嬰潔得父母對她反覆勸說,甚至打罵,她才同意跟高志回家。

公公、姐姐找自己麻煩,高志也不跟她一心,嬰潔真的不想受委屈,她想離開,可是孃家也再回不去了。

嫁三家生三個孩子,她是浪蕩還是瀟灑?

丟下高志和孩子,嬰潔回到家鄉,在老同學的介紹下她進了一家服裝廠,工作時間認識了徐超(化名),徐超離婚了,身邊有兩個孩子。他是嬰潔的組長,接觸多了,兩個人也熟悉了。他們都稱自己為可憐人,兩個“可憐人”就這樣走到了一起。

徐超離婚是因為家裡窮,父母年邁久病,妻子不堪重負“逃跑”了。嬰潔說,只要有愛她就什麼都不怕,她幫著徐超照顧孩子,而且她還懷了徐超的孩子。

嬰潔並沒有跟高志辦離婚,因為消失太久,高志也不想聯絡她了,兩個人就這麼擱置起來了。

懷孕後的嬰潔沒有回家也沒有回孃家,她留在了徐超這兒直到孩子出生。

嫁三家生三個孩子,她是浪蕩還是瀟灑?

為了跟高志離婚,她廢了不少心思,面對孃家人的指責,她從面無表情到嬉皮笑臉。她覺得自己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並沒有錯。

是啊,追求幸福沒有錯,但傷害到別人就是最大的錯。自由不是隨心所欲,還是盡職盡責,看上去“自由”一次沒有約束力,但它卻是最大的約束詞,因為“自由”需要我們用最大的力量討好自己、安慰別人,讓自己舒心,讓別人無憂。

更多的人在“自由面前”只看到自己,從沒想過別人,為了自己的一時快樂,她給別人帶來了無盡的傷害。

嬰潔傷害最大的就是三個孩子,三個孩子互不認識,第一個孩子剛滿月她就走了,給那家人留下難收拾的爛攤子,第二個孩子還沒上學就是失去了母愛,還在婚內跟別人生下孩子,這對高志一家帶來的是難以啟齒的傷害。

她是追求了自己的快樂,可卻留下一堆爛攤子給別人收拾,這不是灑脫,而是自私,哪怕說是浪蕩也沒錯!

嫁三家生三個孩子,她是浪蕩還是瀟灑?

這種人往往沒有什麼好的結局。張一曼傷害了銅匠的自尊心,遭到了銅匠的報復,《上門女婿》裡的高枝枝為了追求自由的幸福拋夫棄子,最終落得個晚年淒涼,嬰潔跟了徐超,在茶米油鹽都難以滿足的情況下她們堅持多久?她不會想孩子嗎?不會愧疚嗎?這就是她的灑脫嗎?

有因必有果,愉悅自己是本能,不傷害他人是底線,我們都要做個問心無愧的瀟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