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輕鬆借錢”變成“輕鬆套錢”

文/郭元鵬

點開“去哪兒旅行”“哈囉出行”等App,顯眼位置均可看到“借錢”;點開“京東”“58同城”“美顏相機”等App,顯眼位置也能看到“借錢”……“新華視點”記者近期調查發現,不少手機App存在與自身組頂主要業務毫不相干的借貸功能,並以低息、紅包洩高精等作為噱頭引導使用者開戶。App“借錢”滿天回口認飛,背後暗藏多重風險。(7月6日 新華社)

生活中常用的App,儼然成了“金融App”,就連平時常用的拍照、辦公軟體都有借款功能,經常出現鼓勵使用者開通借款功能的彈窗提示,這是怎麼一回事?

按理說APP在申辦的時候,都有著自己的“經營範圍”,在“經營範圍”裡從事經營活動就是合法的,而超出了當初審批的“經營範圍”則違法。即便這個APP是合法的,也會因超出“經營範圍”而變得不合法。那麼,上述這些“合法的APP”何以在做不合法的事?答案十分簡單,那就是與“借錢軟體”聯合起來進行營利。如此二者便有了利益的牽絆,正是因為“有利可圖”才成就了他們之間的“攜手合作”。

在消費觀念已經深刻變化的今天,當人們已經習慣了“花明天的錢辦今天的事”的消費模式之後,“借錢軟體”的出現就是水到渠成的。而對於“月光族”而言,有了“輕鬆借錢”的服務,就可以實現“輕鬆花錢”了。可是,在“輕鬆花錢”的時候是不是也該想想最後“還錢太難”的情況?事實上,如果群眾沒能樹立健康的消費理念,“輕鬆借錢”就會成為一大陷阱。

同時,我們更應該追問的是:“輕鬆借錢”的APP,該打誰的“屁股”?固然導致這種亂象出現的責任之一,在於部分消費者的不理智,而深層次的問題則是:是誰在花言巧語“引誘借貸”“誘惑消費”?就像“去哪兒旅行”“哈囉出行”這些APP,借錢原本並不屬於他們的經營範圍,而他們為何想要開拓這個業務?又為何能夠推廣這個業務?

沒有利益就沒有“合作”,“越界APP”到底是利益共享還是坐地分贓?這個問題必須搞清楚。如果僅僅是利益共享,完全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那就問題不大。而假如他們的“強強聯合”只是為了“坐地分贓”,那麼就需要揪出背後的推手。而調查顯示,部分App中的借貸功能以低息為噱頭吸引使用者,實際上卻埋著高息的深坑。某款App宣稱借款額度最高達到20萬元,最低年化利率只有7。2%;但按照App內的要求填寫完各種個人資訊後,年化利率一下子漲到了23。4%。用誘導的方式推廣借貸成為了“拿手好戲”,讓一些風險意識不足的人落入過度借貸的陷阱不能自拔。

因此,是時候在全社會開展必要的金融知識普及,嚴查坐地分贓的APP,不能讓“輕鬆借錢”變成“輕鬆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