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為萬物判分陰陽:何以“山南水北”為陽,“山北水南”為陰?

“陰陽”,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核心概念,代表了萬事萬物所包含的對立統一的關係。

在古代哲人那裡,幾乎世間所有的事物,都可以判分為“陰”和“陽”。

比如自然界中,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社會人倫中,君為陽,臣為陰;夫為陽,妻為陰;等等。

古人為萬物判分陰陽:何以“山南水北”為陽,“山北水南”為陰?

這些都比較好理解。還有許多事物的陰陽分屬,就不那麼好辨別了。比如:

樹木分陰陽

,《周禮·地官·山虞》說:“仲冬斬陽木,仲夏斬陰木。”至於何為陽木、何為陰木,古人說法不一。

石頭分陰陽

,《史記·扁鵲倉公列傳》:“扁鵲曰:陰石以治陰病,陽石以治陽病。”

中醫通常將雄黃、硫磺、鐘乳石之類性熱的石藥,歸為陽石;將石膏、滑石、寒水石之類性寒的石藥,歸為陰石。

古人為萬物判分陰陽:何以“山南水北”為陽,“山北水南”為陰?

風分陰陽

,戰國末期文學家宋玉在《風賦》中,將風分為雄風、雌風,前者為“大王之風”,後者為“庶人之風”。

甚至連

彩虹也分陰陽

,古人認為彩虹成雙出現,雄的叫“虹”,雌的叫“蜺”(通“霓”)。

很多

人造的東西也分陰陽

,比如劍,相傳春秋時吳國的鑄劍大師干將鑄了兩柄寶劍,雄號“干將”,雌號“莫邪”。他將雄劍進獻給吳王,自藏雌劍;雌劍因思念雄劍,時常悲鳴。

古人為萬物判分陰陽:何以“山南水北”為陽,“山北水南”為陰?

有時在陰陽的判定上,也會出現矛盾或爭議,頗令古代經師們為難。

例如,人們通常認為,火性剛烈,為陽,水性柔弱,為陰。但《左傳·昭公九年》卻說:

“火,水妃也。”

水為王,火為妃,則水為陽,火為陰,跟通常的觀念相反。

怎麼解釋呢?

東漢服虔作《左傳解誼》,用八卦來解釋“水王火妃”:“火,離也;水,坎也。易卦離為中女,坎為中男,故火為水妃。”

不過,在易卦中,離為中女,也為日;坎為中男,也為月。本身就存在矛盾之處。

魏晉時,杜預作《左傳集解》,便改用五行來解釋:“火畏水,故為之妃。”(在五行生剋關係中,水克火,故曰“火畏水”。)

古人為萬物判分陰陽:何以“山南水北”為陽,“山北水南”為陰?

關於“陰陽”,我們在中學學文言文時,還學過一個著名的知識點,即:

“山南水北”為陽,“山北水南”為陰。

我國不少地名便是按這一原則命名的。如衡陽,在衡山之南;洛陽,在洛水之北;華陰,在華山之北;江陰,在長江之南;等等。

那麼,為什麼“山南水北”為陽,“山北水南”為陰呢?

古人為萬物判分陰陽:何以“山南水北”為陽,“山北水南”為陰?

山的南面為陽,北面為陰,這比較好理解——

我國位處北半球,作為漢文化中心地帶的黃河流域遠在北迴歸線以北,一年四季,太陽光都從偏南方向照來,山的南面受到陽光照射較多,被稱為陽坡;山的北面很少受到陽光照射,被稱為陰坡。

所以,山之南為陽,而山之北為陰。

比較成問題的是,何以水之北為陽,而水之南為陰呢?

古人為萬物判分陰陽:何以“山南水北”為陽,“山北水南”為陰?

一種解釋說,古人認為:“凡天下之地勢,兩山之間必有川(河流)焉。”(《周禮·考工記》)水的北邊,正是北山的南邊,受到陽光照射較多,故為陽;水的南邊,正是南山的北邊,受山嶺遮擋,陽光照射較少,故為陰。

還有一種解釋認為,水之陰陽與山之陰陽同理,但要看河岸,河岸或為直壁,或為斜坡,無論哪種情況,河的北岸壁(坡)必定向南,因而受到北半球偏南的太陽光照射較多,所以為陽;河的南岸壁(坡)必然向北,受到的陽光照射較少,所以為陰。

尤其在冬季陽光明顯偏南時,往往也正是河水乾涸,河岸顯露的季節,這時,河岸的陰陽向背就更為引人注目。

古人為萬物判分陰陽:何以“山南水北”為陽,“山北水南”為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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