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0年,天津教案

天津教案發生

1870五月,教堂附設的育嬰堂死去嬰孩三、四十人,同時,拐騙幼童的事情不斷髮生。五月二十三日,數千民眾激於義憤,前往教堂抗議,要求懲辦兇手。

法國駐天津領事豐大業(VictorFontanierHenri)要求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派兵鎮壓。

因崇厚只派去幾名官弁,豐大業感到不滿,於是又闖入崇厚衙門開槍恫嚇,並搗毀衙門器物。歸途中遇上天津知縣劉傑,又開槍打死劉傑的隨從高升。

豐大業的秘書西蒙(Simon)也鳴槍威脅。民眾怒不可遏,當場將豐大業及西蒙打死,接著鳴鑼聚眾,焚燬法國教堂、

育嬰堂

、領事署及英、美教堂,打死外國教士、商人二十人。事件發生後,法、英、美、俄、德、比、西等七國聯銜向清政府提出抗議,並調集軍艦到天津、煙臺一帶示威。清政府派直隸總督曾國藩赴天津“查辦”,又派李鴻章會同辦理。曾、李屈服於侵略者的壓力,判處民眾二十人死刑,緩刑四人,二十五人充軍,天津知府、知縣也被革職遣戍,向外國賠款四十九萬兩,並派

崇厚

為欽差大臣赴法國賠禮道歉。

清廷改設北洋通商大臣

1870十月二十日,

清政府

決定裁撤三口通商大臣,改高北洋通商大臣,加“欽差”名義,例由

直隸總督

兼任,管理

直隸

(今河北)、山東、奉天(今遼寧)三省通商交涉事務,兼督海防和辦理其它“洋務”。每年海口解凍,移駐天津,冬令封海,再回保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