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人是可惡的人,《左傳》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二)

話說,某地發生了一起搶劫銀行、殺死工作人員的惡性案件。犯罪嫌疑人從銀行搶走了50餘萬現金,在逃跑過程中擦槍走火,與意圖阻止他的工作人員發生了衝突,最終致人死亡。因為當時影片錄影的缺失,抓捕的工作一直難以有所進展,只能依靠傳統刑偵技術進行排查。這個罪犯在一家偏遠鄉鎮的小旅館中藏了數個月,直到他透過朋友給女兒送手術救命錢的時候,才被警方順藤摸瓜的給抓住了。後來,記者做了深度報道,這個人的家裡面家徒四壁,那是一種什麼樣的畫面呢?下崗、木板床、掉下的牆皮、潮氣的櫃子,唯一的財富就是一個破鐵皮盒子中的兩元錢。

上面是筆者小時候聽到過一則讓人唏噓的新聞故事,說的是一名父親是如何為了救治女兒走上犯罪道路的事,只是筆者記憶的已經不倫不類了。話說回來,這則讓筆者記憶猶新的故事,也是到有了家庭、有了女兒且人到了中年之後才真正明白和感慨的。

回到主題,什麼才是最可惡的人?是那個殺人越貨的男人,還是那個救女心切的父親。不論在哪個文明之中,重罪一般都和“傷身害命”分不開,大德一般都和“人之常情”分不開。而筆者想說,中國人從來不是一個把善惡分的很清楚、很古板的民族,這也我們國家現在執法、司法實踐活動中被評論為“和稀泥”的原因之一。

《左傳》講“善不可失,惡不可長;長惡不悛,從自及也”,意思是“善不可丟失,惡不可滋長。滋長了惡而不悔改,馬上就會自取禍害”。同時,又講“惡之易也,如火燎原,不可鄉邇,猶可撲滅”,意思是“‘惡的蔓延,就如同火在原野上蔓延,人不可以靠攏,難道還能撲滅”。這裡是君子對陳桓公不知公義求和、只知任性自為而導致陳國百姓遭受鄭國攻伐之災的故事作出的評論。

中國人認為,“最可惡的人”要分為兩點作出解釋和理解,一是“惡”,二是“人”。中國人的這種認知,目的是要說明一個道理,即:有惡行,無惡人;有善意,無惡意。

《左傳》認為對於“惡”,要分兩個層次去看:

1、“善不可失,惡不可長”,這是知善知惡;“惡之易也,如火燎原”,這是為善去惡。

2、“長惡不悛,從自及也”,這是為惡害己;“不可鄉邇,猶可撲滅”,這是為惡害人。

總結來說:當今社會上最可惡的人(惡行)有兩類,一是對個人的生命、生活有害的人(惡行),防治方法就是“為善,知止”。二是像是蟻穴潰壩一樣侵害社會的人(惡行),防治方法就是在它弱小的時候就撲滅。

筆者想說,對於“

當今社會上最可惡的人有哪些

”這個問題,大家其實想知道的是如何減少、消滅這些人(惡行)。那麼,答案就是沒有捷徑,只能從自身做起,為善去惡,積累小善變大善。只有當我們這個國家中“國士”之類的人越來越多時,才能成就一個“眾善盈朝”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