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雞”生蛋的《贅婿》,在古代是什麼樣的社會地位?

迎娶白富美,從此抱大腿,是很多現代男人期望不勞而獲走上人生巔峰的美夢。然而在我國古代,鳳凰男想迎娶白富美的唯一辦法就是入贅。贅婿就是男子當婦家當倒插門女婿,屬於古代婚姻中一種特殊的婚姻形式,在我國任何一個歷史時期都是備受歧視的物件。

唯一不受歧視,還能以倒插門女婿身份混得風生水起的,也只能有熱播電視劇《贅婿》中軟飯硬吃的寧毅而已。

在中國歷史上,

由於贅婿的家庭地位低,待遇差,法律條文上不受保護,還出現贅婿逃亡案件。

一起跟白羽瞭解一下。

借“雞”生蛋的《贅婿》,在古代是什麼樣的社會地位?

一、法律地位低下的上門女婿

從古至今,“贅婿婚姻”一直都有著很強的剛性需求。因為招贅行為本來就是帶有功能性因素。女方無子,招上門女婿繼承香火,解決養老問題。

對於龐大的女方家族而言,招贅可以繁衍人口、壯大家族勢力,提升家族影響力和競爭力。

借“雞”生蛋的《贅婿》,在古代是什麼樣的社會地位?

入贅這種婚姻模式在中國有著非常悠久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朝。據睡虎地秦墓竹簡·為吏之道》所附的《魏戶律》中關於贅婿的規定,“自今以來,假門逆旅,贅婿後父,勿令為官,勿予田宇……”

也就說,歷代秦王很貼心地為廣大女同胞用法律明文規定:倒插門女婿是不允許考公務員,房產證上也不許寫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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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漢朝,英明偉大的漢武帝新開闢的朔方郡需要遷徙一批人過去,

皇帝大手一揮“以贅婿謫居朔方”。好嘛,上門女婿連暖床的機會都沒有就被髮配到朔方去了,當時具有同等待遇的還有小偷、流氓、搶劫之類的罪犯才需要出征遣戍。

由此可見,古代贅婿的地位跟罪犯享受同等待遇,送“男德學院”讀書?做你的春秋大夢吧。

就算有著法律明文規定,贅婿市場依然繁榮。到了宋朝,宋太宗甚至專門下詔書“禁川峽民父母在出為贅婿”。

到了元朝才有了根本性的轉變,到了明清時期,贅婿的情況又才有所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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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異子不異孫,借“雞”生蛋

姓名對中國人來說具有特殊的符號意義,就連《水滸傳》中那些落草為寇的草莽漢子,也要說一聲: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男人一般情況下是不願意改名的,更不要說姓了。

然而,既然要上門女婿,那就要做好改名換名的思想準備。

在古人看來,贅婿改名換姓就是要“賣姓”給女方,屬於改變自我血緣,背棄血族共同體。據陝西《洛川縣誌》記載:被招之人,賣姓者,永不回本族。也就是說,要是當了上門女婿,就要被永遠開除族譜。

對於女方來說,改姓是識別贅婿身份的表示,如果連姓名都不想改,那就沒有財產繼承權和香火繼嗣權。

借“雞”生蛋的《贅婿》,在古代是什麼樣的社會地位?

贅婿的主要任務就是要扮演傳宗接代的角色,

女方家庭希望透過上門女婿來“借雞生蛋”,以他們的小孩來實現女方家庭香火續接的目的

。宋代稱贅婿為“入舍婿”,民間很形象地俗稱為“布袋”,取諧音“補代”。宋代富庶,贅婿在某些地區形成了婚姻習俗,最有名的就是鄂州。

史籍記載“

鄂俗

計利而尚鬼,家貧子壯則出贅,習為當然”。

“家貧子壯”的鳳凰男,也是為了避免大額聘禮而出贅女方家庭的原動力之一。

借“雞”生蛋的《贅婿》,在古代是什麼樣的社會地位?

為了維護骨血的正統性,所以贅婿又譏稱為“雌丈夫”

。儘管有的女婿不願意改姓,但是他的子女必須承繼女方的姓。這樣一來,入贅之後所生的孫子孫女就可以不受女方家庭歧視,其利益也不會被侵犯。

為了防止上門女婿日後霸佔財產和不履行約定,“贅婿婚書”就成了元代特有的契約文書形式。

元朝調解處置婚姻糾紛,就是以婚書為主要依據。

由於招女婿的形式不一,內容也有差異,因此帶有強制性措施的“贅婿婚書”就成了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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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逃的贅婿們

雖然蒙古地廣人稀,條件惡劣,但是也有著女婿必須留在女方家庭,數年後才可以返家,甚至在女方養老送終的傳統。

蒙元統一中原後,沒有延續前代對贅婚制度的不屑和對贅婿的貶低,甚至在法律中還規定了上門女婿的四種形式(養老女婿、年限女婿、出舍女婿和歸宗女婿)

,並對贅婚制度做了一定的規定。(張無忌感動得熱淚盈眶)讓元朝政府做出改動的,是因為一個叫石虎虎的上門女婿。

借“雞”生蛋的《贅婿》,在古代是什麼樣的社會地位?

至元五年(1268)七月,

宋德榮家有一個正待改嫁的侄女宋小梅想要招一個上門女婿,後來經人介紹做媒招到了府北關石顯的弟弟石虎虎為贅婿,

兩家訂立婚書約定將石虎虎入贅到女方家中。

過了兩年,石虎虎從女方家中逃跑,有人在石虎虎的本家哥哥石顯家中發現了石虎虎,後來訊息傳到宋家,宋家報告官府後將石虎虎抓住送回妻家,

但是第二天石虎虎又逃跑了,而且連續三年都不見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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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縣尹杜閏透過走訪和調查卷宗發現,石虎虎家境貧寒長兄不願意承擔弟弟娶妻的聘禮而選擇將其入贅。宋家也是缺乏勞動力,因此雙方一拍即合,讓石虎虎作為上門養老女婿。

男方本就因為內心的自卑和女方的趾高氣昂容易產生衝突,其妻子就經常因為瞧不起石虎虎而嫌棄侮辱他,認為他偷懶吃乾飯,“每日營生不做”,甚至“數番打罵、拳打腳踢”。

借“雞”生蛋的《贅婿》,在古代是什麼樣的社會地位?

杜閏上書進言,

他認為導致贅婿頻繁出逃的主要原因是由於招婿所立婚書中有許多霸王條款,這種立婚書往往過於苛刻,有乘人之危的嫌疑。

在當時所有的招婿都需要訂立婚書才能生效,並且婚書中一般都是對贅婿的義務性規定和約束性條款如勤儉持家、聽從召喚等,還會立定條款規定,如果贅婿不認真履行義務或者自身出現問題,

此婚書還可以充當休離女婿的“休書”功能。

借“雞”生蛋的《贅婿》,在古代是什麼樣的社會地位?

杜閏提出,夫妻關係是一切人倫關係的基礎,立婚書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出現冒名頂替的現象以及對聘禮多寡的一個約定,而非一份帶有乘人之危嫌疑的不平等合同。

如果在立婚書的時候就寫明瞭休棄的情形,這豈不是不期待立婚書的夫妻二人長廂廝守嗎?豈不是在一開始就盼望雙方離棄?

立了這樣一份對女婿人格不夠尊重的婚書肯定是不利於家庭和睦的,長此以往就會加劇社會矛盾。

借“雞”生蛋的《贅婿》,在古代是什麼樣的社會地位?

《元典章·戶部·嫁娶·女婿在逃依婚書斷離》記載了杜閏的進言和中書省的答覆

中書省接到這份上奏深以為然,因為當時逃亡的贅婿不止石虎虎一人,前面還有四起贅婿出逃案件,為了如何處置此類案件正急的抓耳撓腮

。杜閏的這封上奏為中書省提供了一個解決此類案件的思路,於是元朝下令,以後的婚書上不得再出現:“如有女婿在逃等事,如同休棄”等語句,原因是:“如女婿不務本業,遊手好閒,自有常典,不可循私議而害人倫,變古風而成薄俗”。

借“雞”生蛋的《贅婿》,在古代是什麼樣的社會地位?

此外,為了保護贅婿的辛苦所得,後來元朝還專門規定:“若有自願同居,身亡無後者,財產併入同居之家,其異居應繼親屬,不得爭告”,從法律上承認了贅婿的公平繼承權。”寧毅們這才有了揚眉吐氣和開店時大玩“拼刀刀”的勇氣。